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吳飛:我們為個人養老做好準備了嗎?

  意見領袖丨吳飛(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

  1月17日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統計局局長康義表示,中國總人口數已達峰值,並開始稍有下降。中國人口61年來首次負增長,同時意味著老齡化在中國成為必然的長期趨勢。我們為自己的養老做好準備了嗎?我們應該如何養老?

  一直以來,我國的養老保險體系主要依賴基本養老金,也就是養老保險的第一支柱。根據人社部的統計數據,2021年末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和社會保障基金合計規模9.3兆元,在養老金三支柱中佔比約67.2%。雖然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率達90%以上,但社會對第一支柱的過度依賴導致養老金缺口日益增長,偏離了“基本保障”的定位,且退休人員的收入結構單一,存在一定的財務安全隱患。財政部公布的信息透露:基本養老金在2021年缺口達到7000億元。根據保險行業協會近期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研究報告,這一缺口在未來十年將達到驚人的8兆-10兆。

  去年年底,備受矚目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正式實施,各部門包括財政部、稅務總局、銀保監會和證監會都就個人養老金制度頒布了具體的運作流程、稅收政策和相關業務管理;同時,地方政府如北京、上海、廣州等36個城市率先啟動試點。這些舉措標誌著作為第一支柱補充的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在我國進入實質性推動落地階段。我國正在快速地進入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框架的搭建。

  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推出究竟有什麽好處?

  就個人而言,首先,個人養老金作為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繳納、投資和領取方式都更加靈活,有助於完善養老規劃。在繳費環節,參加人可以根據經濟負擔能力自主決定每年參加或部分年度參加,以及年度內繳納額度和繳納頻率;在投資環節,各年齡段人群可以根據自己預計投資的年限和風險偏好選擇產品配置類型,比如年輕人有足夠長的時間去承擔較高的風險,以此換取較高的投資回報,而臨近退休的人則可以選擇低風險、回報穩定的產品;在領取環節,參加人可以根據個人需求選擇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

  另外,相比普通投資理財,個人養老金享有稅收和費率優惠政策。根據2022年11月4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個人養老金採用EET模式的稅收優惠政策(領取時繳稅,即稅收遞延),在繳費環節,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在投資環節,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账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單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由7.5%降為3%。另外,銀保監會同日發布的《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應在商業可持續基礎上,豁免認(申)購費等銷售費用;證監會發布的《個人養老金投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也提出,個人養老金公募基金產品不得收取銷售服務費,可以豁免申購限制和申購費等銷售費用(法定應當收取並計入基金資產的費用除外)。可見均有明顯的壓降投資產品費用的導向。

  最後,養老金账戶內資金定期存入、長期持有的特性可以幫助投資者降低投資難度,切實提升投資收益。投資市場常言“基金產品賺錢,投資者不賺錢”,往往源於散戶追漲殺跌、短期持有等不理性的交易行為。個人養老金账戶定期繳費、滿足規定條件後才能取出的模式有助於投資者規避頻繁擇時和追漲殺跌行為,獲得時間平滑後的長期投資回報的收益。

  就金融機構而言,首先,個人養老金的繳納將為金融機構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2022年11月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布《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實施辦法》規定,個人養老金資金账戶封閉運行,參加人可領取個人養老金的條件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或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鑒於目前我國基本養老金的最低領取年齡為50-60周歲,參與人從初次繳費到開始領取養老金之間的時間跨度一般可達數十年。以一個30歲的年輕人為例,即使不考慮資金的複利價值和繳納限額的提升,在未來30年內的個人養老金账戶也將有36萬(30*1.2萬)的資金流水,形成一個定投蓄水池。這部分繳納資金可以成為金融機構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完善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其次,參加人自主選擇個人養老金產品的形式將給予金融機構,尤其是商業銀行提供綜合性養老金融服務的機會。根據同日發布的《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商業銀行是可開立資金账戶的唯一機構,同時擔任個人養老金產品發行、銷售、谘詢、託管、給付等多重角色,擁有儲蓄、理財、公募基金、保險等多種個人養老金產品的銷售權限,可以借此機會開展多元化的業務布局,有潛力為參與人提供包括“產品+服務”的綜合性解決方案。另外,對於部分客戶來說個人養老金每年12000元的繳納上限無法滿足其補充養老開支的需求,金融機構也可以進一步提供投資理財建議,幫助客戶搭建更豐富、更完善的財務規劃。

  最後,個人養老金的長期性有利於金融機構開展投資者教育,樹立長期投資理念,建立投資者與機構間的信任。《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第四十四條提到,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發行機構和銷售機構應當引導投資者樹立長期投資、合理回報的投資理念。《個人養老金投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同樣指出,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應當建立長周期考核機制,對個人養老金投資基金業務、產品業績、人員績效的業績評價期限不得短於 5 年,不得使用單一指標進行排名或者評價,不得進行短期收益和規模排名。當然,也需要金融機構持續加強投資者教育,提供長期陪伴,幫助客戶在這一過程轉運站變投資觀念。一旦投資者從長期投資中獲益,就能建立與金融機構間的信任關係,進行持續投資。

  雖然個人養老金制度已經開始揚帆起航,也會給個人和金融市場帶來諸多的好處,但還有很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例如,居民對個人養老產品的認知還不充分;現有個人養老金制度主要從稅收角度去鼓勵居民參與個人養老金產品,但是在我國能享受到稅優激勵的群體並不是主流,符合政策優惠要求的人群規模僅6000萬-7000萬,從全國來看覆蓋率遠遠不足,從參與積極性而言並不充分。同時,養老產品的選擇仍然是十分有限的,也需要更多探索和論證。

  個人養老金政策的頒布意味著居民自身要更多承擔起養老規劃的責任。普通老百姓是否做好了準備?早在2022年4月個人養老金制度頒布之初,上海高級金融學院與嘉信理財聯合發布的《2022中國新富人群財富健康指數報告》顯示:在評估個人財務狀況時會重點關注個人養老問題的受訪者佔比較2021年降低了4.6%。新富人群對養老問題的關注不增反減;沒有做養老規劃的人群中僅有19%的受訪者表示個人養老金政策會促使他們開始做養老規劃,整體影響程度較小。然而,隨著制度的實施,更多具體舉措的落地,相信會有更多人開始考慮通過個人養老金账戶理性規劃養老資金,構建一個適合自己的退休後收入保障模式。

  (本文作者介紹:現任上海高級金融學院金融學教授,主要研究行為金融和私人(家族)財富管理。2004-2010年在紐西蘭梅西大學任教,曾任亞洲金融協會理事,期刊Economic Systems特約主編。)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