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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面積侵犯公眾利益?只要事先明確告訴你了就不算

  公設面積侵犯公眾利益了嗎

  □鄧新華(媒體人)

  公設面積的多和少,是開發商考慮多方面因素的結果,不同購房者的需求是不一樣的。

  近日,一篇題為《買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這麽坑的“公設面積”到底怎麽來的?》的文章在網絡熱傳,引發諸多網民熱議。文章中提出,“公設面積缺少標準、管理混亂,不僅會讓消費者在購房時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來要支出物業費、取暖費等更多成本。”文章認為,公設面積是對消費者利益的侵犯。

  的確,文章的說法存在一定的道理。但是,我個人認為,公設面積只要是事先明確告訴購房者的,就不能算是對公眾利益的侵佔。因為消費者購房時,自然會把公設面積的因素考慮進去。開發商標示的公設面積多,消費者就會相應減少對每平米房子的出價。反之,亦然。最終的價格是綜合多方因素、買賣雙方博弈的結果。

  可能有人會說,萬一有消費者沒注意到怎麽辦?其實這也不需要擔心。你沒注意到,其他購房者會注意到。你出的價,也是眾多購房者和開發商博弈的市場價格,並不是為你單獨定製的價格,所以你也不用擔心沒注意到公設面積而吃虧。

  其次,公設面積的多和少,其實也是開發商考慮多方面因素的結果。不同購房者的需求不一樣。有些購房者需要樓間距更大、公共活動範圍更寬鬆的小區環境,這樣的小區公設面積自然就更大。有人喜歡住塔樓,塔樓比板樓公設面積就要大。這和有些房子帶精裝修、有些房子賣毛坯一樣,只是滿足不同的需求而已。

  另外,市場環境的變動,也會使公設面積發生變化。

  打開房產中介網站,隨處可見公設面積很少的小區,有些小區甚至還送面積。比如,深圳南山區某小區的一套兩居室,它的建築面積是45.09平米,但使用面積卻達到51.2平米,而且,這還不包括4.7平米的陽台。

  是這家開發商比起其他開發商來,格外有良心嗎?當然不是的。開發商這麽做,有兩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因為這個小區公共場地確實很小,其次是因為“贈送”購房者更多面積,可以避免一些規劃方面的問題。

  這些面積真的是開發商“贈送”的嗎?大家都知道,“贈送”只是一種說辭,有贈送,房子單價就高,實際上購房者已經為“贈送”的每一平米都埋了單。無論開發商多“贈送”面積,還是多算公設面積,其效果都是一樣的,購房者付的都是市場價。如果把公設計入套內面積,自然就會引發單價上漲。

  可以預計,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公設面積也會不斷發生變化。比如,在房子限價的情況下,開發商估計會減少“贈送”,原來少計公設面積的,現在可能會計足,以便拉高建築面積,拉低單價。

  一些開發商侵害公眾利益的事並不少見。比如,在建築品質、裝修品質上偷工減料等,這些問題都應該依法懲罰。但是,公設面積的問題,就沒必要制定統一的標準了。消費者千差萬別,市場環境也各不相同,整齊劃一的公設面積標準,只會讓消費者選擇的範圍更小,這其實不利於消費者。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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