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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 公設面積讓我們很受傷

  買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公設面積”讓我們很受傷!

  伍鯤鵬/新華社

  最近,題為《買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這麽坑的“公設面積”到底怎麽來的?》的文章在網絡熱傳,激起了很多網民共鳴。在房價高企、調控不斷加碼的背景下,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追問:既然國際上基本都是按套內面積計算房價,為何我國計算房價、物業費等都要包括佔比頗高的公設面積?職能部門治理房地產行業亂象之時,能否回應公眾關於公設面積問題的關切?

  從1998年進入建案時代開始,由購房者分攤購買的共有建築面積,就因不符國際慣例、現有法律法規沒有設定上限等問題一直為人詬病。近年來,隨著建案價格攀升,部分開發商更利用普通購房者對公設面積缺乏深入了解與測算能力,不斷推高公設面積和公設系數,使之快速上漲並超過了30%。2010年,山東高密某建案推出後的公設系數甚至超過52%,使購房者很受傷。

  誠然,公設面積問題不是一個新鮮話題,但長期存在並不一定意味著這種做法是合理的。值得注意的是,公設面積缺少標準、管理混亂,不僅會讓消費者在購房時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來要支出物業費、取暖費等更多成本。而隨著房屋精裝修政策乃至未來房地產稅頒布,購房者遭遇到的問題還將進一步加劇,產生的各類矛盾也將愈發尖銳。

  有人辯稱,降低或取消公設面積,可能會讓開發商忽視公用設施部位建設、降低環境配套等公共公用設施品質,甚至進一步推高房價。但國外成熟的經驗表明,在市場經濟中,如果開發商試圖在壓縮公設面積後佔購房者便宜,購房者肯定不會答應。為了生存和獲利,開發商更理性的選擇,是根據市場需要造出更好的房子。

  至於降低或取消公設面積會推高“房價”之談,更是危言聳聽。因為壓縮公設面積或改成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造成的價格上漲,本身只是一個數字問題,並不會真正提高購房者負擔,相反會降低購房者的未來資金壓力。

  其實早在2002年,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就以地方法規的形式,首次對建案的計價方式做出明確規定和要求:建案現售和預售,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建案買賣合約及建案權證應當載明共用部位及設施。不按這一計價依據銷售的開發商,將被行政主管部門重罰。過去十幾年的實踐表明,只要制度設計合理,像其他國家一樣按套內面積計價,並非沒有可能。

  公設面積問題積弊已久,越漲越多的公設面積實質上已經侵佔百姓的利益,也損傷了市場經濟的公平與公正。近幾年,為回應民眾訴求,廣州、北京等地也開始出現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探索。人們期待著相關職能部門在研究房產調控政策之時,能正視公設面積問題,探索更科學、合理的計價方式,切實保護百姓權益。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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