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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貓傳》被指存在抄襲 陳凱歌被訴賠償300萬

《妖貓傳》《妖貓傳》
《妖貓傳》《妖貓傳》

  新浪娛樂訊 近期,有編劇以電影《妖貓傳》涉嫌抄襲自己劇本為由,將導演陳凱歌及電影出品方新麗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該案於4月18日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審理,陳凱歌方代理律師在庭上完全否認抄襲一說。

  近期,有一位編劇史先生上訴稱,導演陳凱歌執導並於去年底公映的電影《妖貓傳》抄襲自己的劇本。據史先生描述,2016年5月,因工作原因,他將自己的一份劇本《又遇白居易》通過微信發給了陳凱歌,但陳凱歌並無拍此本子意願。而2017年陳凱歌導演的《妖貓傳》上映後,史先生聲稱:“該片的場景、人物、時間、地點與我的劇本一模一樣。”由此,他認為《妖貓傳》抄襲自己作品,且將陳凱歌和《妖貓傳》出品公司新麗傳媒一並告至法院,要求對方提供300萬元損失賠償,並在媒體公開道歉及在電影《貓妖傳》(含海外版)為其署名。該案於4月18日開庭審理。

  據媒體報導,在今天的庭審中,陳凱歌本人並未出席,而他的代理律師則在庭上表示電影《妖貓傳》系片方根據日本作家夢枕貘的原著小說《沙門空海之大唐鬼宴》合法改編攝製而成的。至於這位史先生,陳凱歌並不認識,也沒接觸過他的劇本,抄襲之說無從談起。代理律師進一步辯訴道,原告所謂劇情中“佛教大師的人物設定、浪潮、船 石橋”等等,均不是作品的“獨創表達”,屬於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特定場景、公有素材類元素,任何人在任何作品中都可以使用該等元素。就此,陳方代理律師提出申請法院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而電影出品方新麗傳媒代理律師則認為,原告身份也存在重大瑕疵。史先生稱自己是《又遇白居易》劇本的著作權人,且提交了《作品登記證書》,但該證據不能證明原告為《又遇白居易》劇本的著作權人。

  截止目前,該案件仍在審理中。(XLZY/文)

(責編: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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