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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歷途歌消費者押金案開庭:途歌承諾3月1日退還原告押金

出品 |衝科技

作者 |羅語嘉

編輯 |陽 淼

2月18日上午9時,共享汽車企業途歌拖欠押金一事終於進入法律程序。部分消費者起訴途歌未退押金案在海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途歌公司法務代表及18位原告出庭。衝科技在現場第一時間跟進此事。

原告用戶獲3月1日退押金承諾

部分原告消費者向衝科技透露,他們此前先後在12315消費者投訴平台和北京市消協對途歌進行了投訴,無果後選擇了訴諸法律的方式。

衝科技看了其中一位原告的起訴書,起訴書上的事實和理由顯示:原告於2018年10月14日,使用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租車APP。向togo支付押金1500元,被告在用戶協議中明確寫明,用戶在最後一筆訂單完成20日後,沒有交通違章的前提下,可以申請退還押金1500元,申請審核後將於7到15個工作日退還。本人最後一筆訂單時間是2018年10月15日,並且在沒有交通違章的前提下,已經於2018年11月5日申請退還押金,app內已經顯示審批通過。過了一個月,還沒有退還押金。

法院當庭進行了調解工作。途歌法務代表在法庭的主持下,承諾3月1日通過銀行卡轉账退還原告押金,12位原告接受調解後離開,另外6位暫不接受調解。

不願接受調解的部分用戶主張,途歌應公開道歉並支付押金利息、誤工費、交通費及精神損失費;途歌法務代表則回應稱,用戶目前提交的證據不能明確證實這些損失由途歌造成。

一位不願接受調解的消費者表示,途歌在承諾退押多次違約的情況下,還在欺騙消費者,不少用戶多次收到途歌發的要上新車和優惠券的短信,讓很多消費者誤以為途歌還在正常經營繼而充值押金等,這種欺騙行為給社會造成了不良影響。除此之外,途歌一味逃避、欺騙消費者,態度遠不如有同樣問題的ofo真誠。

接受調解的一位用戶則對衝科技表示,自己的訴求已經得到了滿足,不會再繼續維權。

而對不願接受調解的原告主張,法官表示,待研究之後將另行開庭判決。

此前,途歌維權群中的凌先生告訴衝科技,在前幾天,自己已個人起訴了途歌公司,在收到海澱法院的傳票後,途歌很快打來了電話,向凌先生詢要儲蓄卡账號,欲私下解決押金問題。

途歌員工從被追討者變為討薪者

那邊用戶押金無法退還,這邊拖欠員工薪水未發,昔日幫助途歌登記用戶退押信息的員工,如今也成為維權討薪者。

衝科技此前實探位於嘉泰國際的途歌總部發現,辦公室內已無任何辦公用品,垃圾紙屑和礦泉水瓶子弄得滿屋狼藉,辦公桌有被打砸過的痕跡,5位男士隨意坐著或走動,有的在打遊戲、有的在抽煙,有的在瀏覽手機信息。

據了解,這幾名男士是一個多月前為途歌退押用戶登記信息的途歌工作人員。

其中一位途歌員工告訴衝科技:“(我們)被欠薪一個多月沒發,但上級領導沒說不發,領導沒有給我們任何保證,也不告訴我們現在公司具體情況,我們只能在這裡等著,等工資回家過年,等到過年後再看”。

該員工還說:“原先途歌都是按時發工資的,自己也跟著這個領導幹了一年了,此前都挺好的,不料卻出現今天這種局面。”他表示,現在公司還沒有宣告破產,再堅持堅持,等到公司真的倒閉了,再走最後一步——勞動仲裁。

衝科技詢問他此前的工作崗位及內容,該員工說:“我就是基層普通職員,一個多月前輪流值班為用戶辦理登記,來訪的退押用戶多的時候一天有一百多人、少則幾十人。每天統計的表都由專門的負責人直接收走。”而現在,他們已經不需要再做統計,因為公司負責人都已經不在了。

無能為力的12315和消協

1月14日,衝科技電聯12315消費者投訴平台,就途歌未按期限退押金的問題進行反映。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做了簡單登記,並告知衝科技,現在僅有兩條解決路徑:一、12315把投訴反饋到途歌內部先進行處理,5個工作日無結果後工商再介入;二、直接把投訴轉到工商所,回復時限在7個工作日內。

衝科技記者選擇了第二種投訴渠道——直接把投訴轉到工商所,即管理途歌注冊地轄區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澱分局。到截稿為止,並沒有收到任何回復。

在尋求工商解決不了了之的情況下,衝科技走訪了北京市消協,得到的答案——途歌這個事,除了等待之外,沒有更好的辦法了。

北京市消協投訴部陳主任告訴衝科技:“消協已經約談途歌了,目前還是在排隊等待(退押)的過程。途歌就那德行,你們都知道,基本快到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時候了

同時,他坦言:“給不了能否退到押金的結論,但努力解決在消協登記的用戶押金退還問題,並對途歌公司持續關注。它(途歌公司)侵害消費者權益,要積極想辦法,到時看是進行公益訴訟還是別的方法。如果途歌真的破產,也會根據國家破產法走流程,之後的事就不是消協和消費者能說了算的。”

他還表示 “消協領頭進行集體公益訴訟的事需要層層審批。”

從集體訴訟到現場起訴

在上述渠道均未取得效果後,部分用戶終於選擇走上法庭。

據衝科技了解,可供途歌用戶選擇的法律途徑有兩種——集體訴訟和個人訴訟,其中個人訴訟又分法院現場立案和自主立案兩種方式。

集體訴訟是指多數成員彼此間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數過多致無法全體進行訴訟,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利益起訴或應訴。

途歌用戶金汐告訴衝科技:“原本打算對途歌進行集體訴訟,但谘詢了律師後覺得成本太高,至少得3萬塊,而我們押金每人總共才1500,得找多少用戶分攤律師費啊,所以只能自己起訴了”。

像金汐這樣采取個人起訴的維權用戶不在少數,大部分用戶選擇直接到海澱法院現場立案。根據海澱法院規定,用戶需要先到現場拿號排隊,向法院工作人員說明問題並填寫表單,並將相關資料提交後,等待法院通知開庭。

途歌用戶維權群每天都很活躍,有經驗的用戶會在群裡和大家分享起訴的經驗。除上述現場起訴的方式外,有的用戶還分享經驗——通過保全通平台進行證據保全,以便判決後進入執行更加高效。而對非北京的用戶,有經驗的維權者分享稱,直接到用戶所在地法院起訴當地分公司即可,如在成都的用戶,可起訴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用戶勝訴可能性較大

法律界人士表示,用戶就押金退還事宜起訴途歌,勝訴可能性很大,但能不能拿回押金,要看途歌有無足夠的財產償付。

四川拓泰律師事務所林劍律師對衝科技表示:“勝訴可能性很大,假如車都是途歌全款買的,至少有這一塊的財產,跑在前面起訴早的用戶應該問題不大。”

而如果途歌破產,消費者何時能拿到押金?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賈忠強律師表示,《破產法》有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账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押金作為普通破產債權,其在償還順序中排在後位。這意味著途歌必須完成上述兩項償還之後,如果還有餘額才會償還用戶押金。

賈忠強律師還說,對於押金的監管,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嚴格區分企業自有資金和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在企業注冊地開立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專用账戶,實施專款專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門監管,防控用戶資金風險。

賈忠強律師強調,共享經濟企業挪用押金肯定是違法行為,只是交通部等十部委的指導意見沒有對此規定具體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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