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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北千億礦權案卷宗被盜兩年 至今無人報案、沒有組織內部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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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郝成 北京報導

陝北千億礦權案再起風波。近日,崔永元在微博貼出“先判後審,卷宗被盜兩年無下落”,稱52歲的趙發琦將12年用於打官司,“一聲長歎”並@有關部門。該微博隨即引發輿論高度關注。

趙發琦系榆林凱奇萊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奇萊”)法定代表人,凱奇萊與西安地質礦產勘查開發院(以下簡稱“西勘院”)的糾紛案,由於事涉千億礦權歸屬,被輿論稱為“陝北千億礦權案”。

一年前的 2017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落幕次日,千億礦權案宣判,媒體報導稱,維權12年的民企凱奇萊終於“勝訴”,被視為中央依法治國保護民營企業產權的標示性案件。該案之後,有司隨即又公布三大產權案,輿論普遍給予褒揚。

2018年12月初,央視報導稱,千億礦權案在陝西省高院執行近一年,毫無進展。

多位知情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確實曾發生卷宗丟失情況:在作出判決前一年的2016年11月下旬,該案二審全部卷宗一次性丟失,事發地點正是審理該案的有關部門。在丟失前的20多天,趙發琦公開實名舉報陝西省主要長官乾預該案,並指責此前有司枉法裁判。

記者從多位知情人士處證實,審理部門在發現卷宗丟失後,曾多方尋找,並發現事發時監控為黑屏,隨即便逐級匯報至院主要負責人。但過去兩年裡,有關部門未對此事進行報案,也未展開內部調查,更未對任何人進行查處,卷宗至今無下落。

此外,2010年時,媒體曾曝光陝西省政府向審理機構發密函乾預此案。記者核實,此次乾預,實際系陝西省政府應邀去函。

記者向有關部門求證此事,未獲具體回復。

周末丟失

因陝北菠蘿井田礦權歸屬,凱奇萊與西勘院合作勘探糾紛案於2011年第二次上訴。

《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到,一個周末,千億礦權案二審的全部卷宗,突然在法官辦公室內丟失。民一庭在接下來的周一即發現,並先後安排多人參與尋找,但最終無果。其間,有關人員還曾詳細查看監控錄像,而事發時的監控錄像為黑屏。

巧合的是,就在丟失前20天,千億礦權案當事人、凱奇萊法定代表人趙發琦,在網上公開實名舉報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等人曾乾預該案。該案漫長的司法歷程中,其中有10年在二審(兩次),但根據法定審限,二審應在3個月內完成,趙發琦稱在沒有新增證據、新增訴訟方的前提下,超限38倍極為罕見。

事實上,這起持續12年的糾紛,因一紙2000余字的合約而起:2003年,凱奇萊與西勘院簽訂合作勘查協定,凱奇萊探明菠蘿井田儲煤15.6億噸後,西勘院在未提出解除合約情況下,在2006年與香港益業(全稱“香港益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在同一標的上簽訂合作勘查協定,導致“一女兩嫁”。

據媒體此前報導,香港益業系女商人劉娟實際控制。也因此,公眾將千億礦權案形容為一個男人與女人的戰爭,即趙發琦與劉娟之間的糾紛。

媒體稱,現年58歲的劉娟,形象極好,17歲進入文工團,19歲進入陝西省農業機械化長官小組辦公室。22歲時進入陝西空中大學中文系學習了三年,後就讀於深圳經貿大學涉外經濟法律系。1990年畢業後,在政府工作兩年,任打字員。後赴港建立香港益業。

劉娟和香港益業的強勢“插入”,讓一切變得複雜起來。為此,凱奇萊於2006年在陝西省高院起訴西勘院違約,獲得受理。同年11月份,陝西省高院判決雙方合約合法有效、繼續履行。

西勘院隨後上訴至最高院。審理期間,2008年5月4日,陝西省政府向最高院發秘函,《中國青年報》於同年8月2日刊發報導《公函發至最高法,誰在乾預司法》,曝光了密函事件。

2009年2月12日,政協委員侯欣一、葉向真等人向最高院去函,稱密函事件“史上罕見”,希望能夠公開密函內容,同時希望排除非法乾預行為。凱奇萊方面則在3月份發函希望最高院公開密函。但均未獲回應。

密函究竟有哪些內容,其實過去10年來,並不為外界完全知曉。

應邀乾預?

上述“秘函事件”的曝光,引發輿論嘩然,認為這是建國以來罕見的乾預司法行為。而中央電視台在2018年的相關報導中,首次貼出密函檔案內容,更揭示出背後鮮為人知的“秘密”。

該密函開頭即寫道,“現按照最高院民二庭與我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座談時的要求,將有關情況和我省意見報告如下”。密函首先指責了陝西省高院引用檔案不正確,同時告知最高院“如果維持,會有一系列嚴重後果”。

密函之下,最高院在受理三年、開庭兩次(各3小時)後的2009年11月,將該案以“事實不清”發回陝西省高院重審。

2010年11月19日,陝西省國土資源廳撤銷了65號檔案,稱系媒體報導造成負面影響,應省級有關部門要求撤銷。而65號檔案,系本案除那份2000多字的協定外,最為核心的證據。

據報導,作為該案被告的西勘院,也被處理多人。

趙發琦在2011年8月19日被榆林市警察局抓捕,在看守所待了133天后,以取保候審放出,後被判無罪。其間,凱奇萊方面就撤銷營業執照等發起行政訴訟,於2013年營業執照獲恢復。趙發琦因此也被認為是“打遍四級法院,經歷民、刑、行三類訴訟”的“大滿貫”者。

在發回重審後,陝西省高院於2011年3月30日作出判決,認為原告凱奇萊與被告西勘院存在惡意串通,違反了第21次會議紀要,合約無效,徹底改變了該院此前第一次的一審判決。

而陝西省2003年10月22日第21次會議紀要的要義是:對於涉及煤炭資源的探礦權,已經登記在民事主體下的探礦權人,一律系代表省政府進行勘探,探礦權人無權處置礦權,如何處置,由省政府統一安排。

“在地方上,什麽法大?長官的說法最大。紀要,就是長官的說法,這個紀要,等於把政府變成了市場主體,給尋租留下了巨大空間。”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馬懷德曾如此評論。

在陝西省高院第二次一審認定合約無效後,凱奇萊上訴。最初,該案被分到民二庭,後改為民一庭。其間,在2013年6月25日和2017年1月12日分別開過兩次庭,總計8小時。

“沒有結果”

記者獲得的證據顯示,在審理過程中,陝西方面還曾多次來乾預,2017年末,最高院作出(2011)民一終字第81號判決,認定凱奇萊與西勘院合約有效,繼續履行。

由於該判決系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次日發出,被輿論解讀為是一種保護民營企業家的“信號”。

當時,趙發琦在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稱:“這麽多年官司,核心問題就是一個契約精神。一個社會的正常秩序,要的是契約精神。我理解的全面依法治國,就是要讓法律、規矩成為常態。但用12年去判定一個2000多字的協定有效,這是不可思議的。”

2018年初,白岩松在央視新聞周刊節目中稱,耗時12年爭來的“合約有效”能否落實,還需要看陝西省政府的表現。

而12月1日,央視再次報導稱:“陝西商人趙發琦,為奪回千億礦權長達12年的勝訴之路,始終有一隻無形的手在乾預著司法,如今,又一年的時間快過去了,勝訴的他,從地方政府那兒拿回礦權了嗎?”

節目隨後給出答案:“西安地勘院,作為合約糾紛中的另一方,在最高法判決合約合法有效、繼續履行之後,卻依然拒絕執行。儘管他(趙發琦)已經向當地法院申請了強製執行,但至今仍沒有任何結果。”

“卷宗,分為正副卷。正卷就是開庭的這些檔案,是當事雙方可以查看的。副卷則包括內部的一些審批、合議記錄等。包括2013年開庭的全部材料,這些東西共同構成81號判決的依據。”知情人透露。

據了解,在卷宗丟失後,民一庭隨即將此事逐級匯報至院主要長官。但之後有關部門既沒有向警察部門報案,也沒有組織內部調查。直至今日,也沒有任何人因此事受到任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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