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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法護航高科技企業中國投資

3月15日,全國人大表決通過了《外商投資法》,這部法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資法》將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促進外國投資者的長期經營,也展示了中國在國際舞台上參與競爭的充分信心。

《外商投資法》對於外國投資者將加強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法律保護,推動中國的營商環境,吸引更多跨國企業來中國投資,尤其是針對擁有高精尖技術的外國企業,這部法律的頒布將打消過去長期以來,高科技公司投資中國的疑慮。

對於中國超過33萬家合資企業來說,《外商投資法》的意義重大,這意味著合資雙方將根據新的法律將合作條款重新進行修改,寬限期為5年。

打消外商疑慮

外商在中國投資最關切的問題包括審批制度、知識產權保護以及技術轉讓等問題。《外商投資法》在這些方面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關於知識產權保護,《外商投資法》規定,國家保護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的知識產權,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鼓勵基於自願原則和商業規則開展技術合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製轉讓技術。

改革開放的一大成功經驗就是引進外資,一方面是吸收國外資金,同時也要引進先進的國外技術。但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強大,中國自主研發了很多先進技術,甚至有一部分先進技術還領先於發達國家,這影響了一部分國家進一步將先進技術帶來跟中國合作的意願。

在新的經濟形勢下,《外商投資法》對於技術轉移和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及時做出調整,強調中國希望引入先進技術,並不代表中國強迫要求轉讓技術,這有利於中國在未來吸引更加高精尖的技術。

方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方健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這部法律對外國高科技企業在中國的投資將產生重大的影響。首先,禁止強製轉讓技術就是一大進步。過去法律當中一些技術轉讓的條款,尤其是涉及技術許可的條款規定,如果有新的技術開發產品,知識產權要歸合資企業或者中方所有,這就會把很多技術擋在外面,外商要麽就索性不投資了,要麽就不把技術直接許可到國內。在西方國家對技術把控更嚴格的情況下,我們的法律對技術準入做出明顯的放寬,更有利於吸引高精尖的技術。”

此外,《外商投資法》還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準入前國民待遇是指在投資準入階段給予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不低於本國投資者及其投資的待遇。

對此,方健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國民待遇的問題也是外企熱切關注的。以國家採購為例,過去在金融、商業等國家戰略型的領域,很多國內企業在監管法規不明確的情況下,更傾向於採購國內的技術,而把獨資和合資企業的技術排除在外,一些企業出於對國家監管的擔憂,在招投標文件裡就對外資進行限制。有了《外商投資法》之後,未來這種差別對待的情況將會有所好轉,當然在執行過程當中可能還有偏差。”

在涉及市場準入方面的規定時,由於過去的《合資企業法》對中外雙方的權利規定並不明確,這也產生了當合資企業進行回購等操作時容易引起法律糾紛的情況。《外商投資法》對市場準入進行清晰的規定後,未來也將減少合資公司的糾紛。

一部“原則性”的法律

2015年,商務部就曾起草過一份《外國投資法》,近兩萬字的文本已經非常完善,但最新通過的這部《外商投資法》更為精簡,僅有3000字,是一部“原則性”的法律,僅對原則性和一般性的問題做出規定,具體的細則將由其他相關法律進行調整。

值得關注的是,對於外界高度關注,而且將影響到阿里巴巴、騰訊等科技公司究竟是內資公司還是外資公司的問題時,這部最新的《外商投資法》仍然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

《外商投資法》規定適用的主體是直接或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投資活動的外國自然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對於什麽是‘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投資的說法,可以有很多不一樣的理解,比如阿里巴巴從境外投到境內算不算外資,這些問題在最新的《外商投資法》當中都被原則化了,還需要等待進一步細則的頒布。”方健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過去,境外投資者在電信、媒體和科技等領域有投資限制,而這些領域企業的發展也需要國外的資本、技術和管理經驗。在這樣的情況下,大量的科技公司采取了VIE的架構。而政府考慮到這種架構對高速發展的互聯網產業確實有幫助,一直既未對此肯定,也不列入違法,因此VIE處於監管的灰色地帶。

方健認為,中國對外商整個監管體制的改變,也會使得未來的並購交易更容易發生。“審批制度會慢慢削減,國民待遇也會逐漸實現,行政性的條款會減少。”

《外商投資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及其活動準則,適用《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此外,《外商投資法》施行前按照“外資三法”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施行後五年內可以繼續保留企業組織形式等。

“五年內的合資企業都要改成《公司法》的結構,按股權比例來分紅,這意味著優先股等的安排,都要按照《公司法》。”方健表示。

對於合資企業而言,未來很大一部分工作將是修改合資協議中的條款。合資企業大多集中在傳統的能源、交通、汽車、金融等領。不過包括長城、北汽等車企都已經表示,他們暫時沒有看到新法律所產生的巨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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