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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租賃合約一律網簽備案

  昨天,上海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上線試運行,平台功能全部建成後,將逐步實現租賃合約網簽、備案一體化。7月1日起施行的 《上海市住房租賃合約網簽備案試行辦法》同日公布。

  截至當天16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網頁首頁顯示:今日房源45879套,其中,內環內房源有12965套,內外環間房源有17538套,外環外房源有15376套。用戶可以根據小區名稱或地址搜索租賃房源,點擊具體房源,即可獲悉租金、戶型、面積等詳細資訊,以及多張房源內外的圖片。

  試運行階段,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具有房源發布、實名認證、合約網簽等基本功能,同時引入金融、法律、租金查詢等部分公益服務項目。今後,將按照“開放、共享”的原則,分步實施、逐步完善。

  平台功能全部建成後,將逐步實現租賃合約網簽、備案一體化,同時為規模化、機構化、專業化的住房租賃企業提供集中備案便利; 將逐步實現與相關管理部門的數據共享,減少當事人往返奔波,真正做到“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還將逐步建立住房租賃信用評價體系,使市民群眾能在平台上“放心選房、放心選機構、放心選從業者”。

  試運行平台將在租房各個環節上規範租房市場主體。租賃平台將通過對住房租賃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平台用戶入網認證,把好準入關;同時綜合運用人臉識別和手機綁定等身份驗證手段,對出租人、承租人和經紀人等各類人員身份進行實名驗證。

  根據此項政策,在房源發布階段,對於規模大、信譽好、具備資訊化等條件的經營主體,平台通過數據接口方式,批量對接房源資訊,符合租賃平台房源資訊發布規則的,即時對外發布。經備案認證的其他經營主體通過房源核驗後,可在租賃平台上申請發布房源資訊。個人自行掛牌的,經平台注冊及實名認證,並核驗房源資訊後申請發布。此外,個人還可攜帶身份證明及住房證明等相關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區住房租賃服務中心開設的服務視窗,申請核驗後,代為掛牌發布房源資訊。

  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發布虛假資訊,不得進行虛假交易,不得提供虛假材料。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通過平台發布的租賃房源,應當與出租人簽訂委託出租協定,驗證出租人身份資訊及相關住房權屬證明,應當對在平台上發布租賃房源資訊的真實性、合規性、時效性負責。

  租賃當事人網簽租賃合約後,目前仍按照上海現有規定,持相關材料,前往街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申請辦理租賃合約登記備案。待平台系統功能開發完善後,將逐步實現網上登記備案。屆時,租賃當事人需要紙質證明的,可以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領。對於經平台認證的住房租賃企業,可直接前往區住房租賃服務中心,申請集中辦理租賃合約登記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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