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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出租房屋應注冊並實名認證

  記者從上海市房管局獲悉,3月31日,上海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啟動上線試運行,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首先從房源發布、實名認證、合約網簽等基本功能入手,同時引入金融、法律、租金查詢等部分公益服務項目。今後,將按照“開放、共享”的原則,分步實施、逐步完善。

  待該平台功能全部建成後,將逐步實現租賃合約網簽、備案一體化,同時為規模化、機構化、專業化的住房租賃企業提供集中備案便利;將逐步實現與相關管理部門的數據共享,減少當事人往返奔波,真正做到“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還將逐步建立住房租賃信用評價體系,使市民群眾能在平台上“放心選房、放心選機構、放心選從業者”。

  此外,為保證本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順利運行,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聯合印發了《上海市住房租賃合約網簽備案試行辦法》。同步成立了市、區兩級住房租賃服務中心,市住房租賃服務中心將通過“962269”房地產交易服務熱線,提供政策谘詢;各區住房租賃服務中心設立專業服務視窗,為市民辦理租賃合約網簽提供線下服務。

  為加快培育發展規模化、機構化、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為市場參與各方提供便捷化服務,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穩步推進本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政策問答]

  ●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有哪些功能?

  答:本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於2018年3月31日上線試運行,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試運行期間先行提供以下功能:

  (一)主體管理。租賃平台將通過對住房租賃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平台用戶入網認證,把好準入關;同時綜合運用人臉識別和手機綁定等身份驗證手段,對出租人、承租人和經紀人等各類人員身份進行實名驗證。

  (二)房源發布。租賃平台依托住房租賃機構自我規範和管理部門房屋數據核驗,確保平台“發布房源真實、發布人身份真實、發布行為真實”,把好房源關。

  (三)合約網簽。租賃平台將以合法合規為前提,以合約示範文本為基礎,以資訊化技術為支撐,為租賃當事人提供便捷的網簽服務,把好網簽關。

  租賃平台一期還將引入法律、金融、租金查詢等部分公益服務項目,為社會提供住房租賃服務資訊。待租賃平台平穩運行一段時間後,將按照分期開發,逐步完善的原則,逐步實現租賃合約網簽、備案一體化,同時為規模化、機構化、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提供集中備案服務,還將陸續推出相關公共服務配套功能和信用評價功能。

  ●哪些租賃房源可在平台上發布?

  答:本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發布的租賃房源,以合法合規為前提。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通過平台發布的租賃房源,應當與出租人簽訂委託出租協定,驗證出租人身份資訊及相關住房權屬證明,應當對在平台上發布租賃房源資訊的真實性、合規性、時效性負責;不得發布虛假資訊,不得進行虛假交易,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如何在平台上申請發布房源資訊?

  答:對於規模大、信譽好、具備資訊化等條件的經營主體,通過數據接口方式,批量對接房源資訊,符合租賃平台房源資訊發布規則的,即時對外發布; 經備案認證的其他經營主體通過房源核驗後,可在租賃平台上申請發布房源資訊。個人自行掛牌的,經平台注冊及實名認證,並核驗房源資訊後申請發布;此外,個人還可攜帶身份證明及住房證明等相關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區住房租賃服務中心開設的服務視窗,申請核驗後,代為掛牌發布房源資訊。

  ●如何在平台上進行網簽?

  答:租賃雙方達成或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撮合達成住房租賃交易後,在租賃平台上使用住房租賃合約示範文本,為租賃當事人提供簽訂租賃合約的網上操作服務。出租人未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住房的,可前往房屋所在區住房租賃服務中心,由專業視窗提供租賃合約網簽服務。

  ●如何進行租賃合約登記備案?

  答:租賃當事人網簽租賃合約後,目前仍按照本市現有規定,持相關材料,前往街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申請辦理租賃合約登記備案。待平台系統功能開發完善後,將逐步實現網上登記備案。屆時,租賃當事人需要紙質證明的,可以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領。對於經平台認證的住房租賃企業,可直接前往區住房租賃服務中心,申請集中辦理租賃合約登記備案。

  ●租賃合約為何要在平台上網簽?

  答:住房租賃平台功能逐步完善後,網簽租賃合約資訊將逐步與辦理居住證、申請居住證積分、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等公共服務事項實現數據共享,減少市民重複提交辦事材料,提高行政辦事效率,真正做到“數據多跑路、市民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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