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中,因產婦忽視妊娠期間糖尿病危害,造成胎兒胎死腹中情況並不少見。
因此,對於妊娠期的各種併發症,尤其是妊娠合併糖尿病,一定要引起準媽媽的重視!
妊娠期間的糖尿病有兩種情況。
一種為孕前糖尿病的基礎上合併妊娠,又稱「糖合併妊娠」。
另一種為妊娠前糖代謝正常,妊娠期才出現的糖尿病,稱為「妊娠期糖尿病(GDM)」。
它的臨床表現為妊娠期有三多癥狀:多飲、多食、多尿。
本次妊娠並發羊水過多或巨大胎兒者,應警惕合併糖尿病的可能。但大多數GDM患者無明顯的臨床表現。
為什麼妊娠期易發生糖尿病?
由於胎兒生長髮育的需要,準媽媽要保證足夠的進食量。
大家知道,胰島素是讓食物血糖利用的必要激素。
但妊娠中期以後,胎盤分泌的多種激素對胰島素產生抵抗作用,致胰島素量相對不足,體內葡萄糖不能很好地利用,出現血糖升高和尿糖。
所以,妊娠期糖尿病主要是因為孕期物質代謝和激素水準變化引起,不一定有糖尿病家族史,也不一定孕前有病。
但是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婦,更要注意妊娠期糖尿病的發生。
妊娠期糖尿病(GDM)於產後能恢復正常,但將來患2型糖尿病機會增加。
妊娠期糖尿病危害
妊娠期糖尿病對胎兒和母親都具有嚴重的不可逆的危害。
對於胎兒來說,可能發生胎兒畸形、流產、早產、巨大胎兒,更嚴重的會出現死胎。
對於產婦來說,易發生難產、羊水過多、酮症酸中毒、產後出血、孕產期感染、刀口不癒合等嚴重後果。
對於新生兒來說,會出現低血糖和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症。
若患有妊娠期糖尿病該怎麼辦?
為了避免出現嚴重後果,保障胎兒和孕婦的安全健康。
孕婦應於孕24-28周期間,在醫生的安排下進行75g葡萄糖耐量檢測。
空腹及服糖後1小時、2小時的血糖值分別低於5.1mmol/L、10.0mmol/L、8.5 mmol/L。
任何一點血糖值達到或超過上述標準即診斷為GDM。
若孕婦具有GDM高危因素或者醫療資源匱乏地區,建議妊娠24-28周首先檢查FPG。
FPG≥5.1mmol/L,可以直接診斷為GDM,不必行75g葡萄糖耐量檢測(OGTT)。
除入院檢測外,孕婦也要注意飲食控制。
理想的飲食控制目標,是既能保證和提供妊娠期間熱量和營養需要,又能避免餐後高血糖或飢餓性低血糖出現,保證胎兒正常生長髮育。
多數GDM患者經合理飲食控制和適當運動治療,均能控制血糖在合理範圍。
孕中期以後,每周熱量增加3%~ 8%。
其中糖類佔40%~50%,蛋白質20%~30%,脂肪佔30%~40%。
但要注意避免過分控制飲食,否則會導致孕婦飢餓性酮症及胎兒生長受限。
因而,科學有效健康的飲食控制應在醫生及營養師的指導下進行。
對於糖代謝異常孕婦的管理在藥物治療上,因口服降糖葯在妊娠期應用的安全性、有效性未得到足夠證實,目前不推薦使用。
胰島素是大分子蛋白,不通過胎盤,對飲食治療不能控制的糖尿病,胰島素是主要的治療藥物。
但胰島素用量個體差異較大,尚無統一標準可供參考,應根據病情孕期的進展及監控血糖水準進行調整。
因此,準媽媽們要盡量做到孕前預防,孕後控制,使自己不再受孕期糖尿病的困擾。
(編輯Max。圖片來源網路,僅供參考)
湖南醫聊特約作者:益陽市中心醫院 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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