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醞釀組織架構變革 陽光城再造陽光城

(圖片來源:全景視覺)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謝敏敏 田國寶“希望經過3年左右的努力,現有的3個A級區域年度銷售額達到400億到500億元的水準。有5個這樣的區域,就是1500億的規模。”4月12日,陽光城(000671.SZ)執行副總裁吳建斌在北京的一場交流會上說。

據吳建斌透露,今年年初以來,陽光城開展了針對組織架構領域的變革,將集團現有的30個區域公司劃分成三種類型:A級區域、 B級區域、C級區域。

A級區域是指去年銷售額超過150億的區域公司,也是陽光城目前規模最大的區域公司,分別是浙江區域、福州區域和上海區域。浙江區域去年銷售額超過200億,排名第一。

“過去陽光城就是從小到大慢慢發展起來的,要把這種由小到大大的模式複製到三個A級區域,就像是獨立的公司,區域總原來什麽事情都要向總部回報,現在可以不請示、不匯報。不能有大一統的概念,希望裂變出多個陽光城。”吳建斌認為,此前陽光城對於區域公司的授權還不夠充分,往往是企業的邊界束縛了發展,層層匯報影響了決策效率,現在要充分授權,A級區域可以向集團提出各種要求,人、財、物三方面的資源全部給到。

吳建斌進一步表示,A級區域公司區域總如今所思所想和陽光城執行董事長朱榮斌其實是同一種問題,前者想的是怎麽做大陽光城,後者想的是怎麽做大區域。

其實,以“雙斌”為首的全新管理團隊加盟陽光城之後,逐漸放權和做大區域公司的管理思路早就貫徹其中。在2017年形成30個區域公司後,陽光城就提出了“區域集團化”概念,集團實施分權,對大區域給予充分授權,其內部成立了適合區域集團化發展的平台,處理好區域和集團之間的授權以及管理問題。

“小的區域還是一個城市公司,大的區域已經是一個平台。”朱榮斌曾經透露,區域之間發展現狀參差不齊,陽光城現階段規模小的區域居多,對這些小區域集團則采取 “幫扶”策略。

但充分授權也不意味著總部完全的放權。吳建斌透露,一般陽光城總部會設置好大方向,例如在管理費率方面,集團要求不超過2%:“費率只要控制在2%範圍內,你想怎麽花就怎麽花。最近還要推出來一個新制度,給了2%的權限,但是你們省出來0.5%,這部分就當作獎金發給區域。”

目前陽光城的B級區域有十幾個,這些區域一旦達到150億到200億的銷售額,就可以晉升為A級區域。“先讓3個大區先跑,形成了區域之間的競爭,自然也就拉動了B級區域和C級區域的發展。”吳建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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