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英國的公學(Public School),很容易在字面上讓人迷惑,以為這是專門由政府出資開辦,以低廉的價格提供給一般市民子弟受教育的機會,如同國立大學一樣。實際上,公學和政府無關,只是表示學校可以公開向全國招生,而不只限於特定宗教、種族或地區的學生。
早期的公學也是開放給窮人的孩子就讀,不過時至今日,公學已成為私立學校當中的精英學校,歷史悠久的英國公學培養出來的學生大多是英國各領域的精英,而且學費昂貴,普通人是無法負擔的。公學已經突破了所謂私人辦學的桎梏,而成為一種“社會等級”製造者。
比如一般私立學校會被稱為“獨立學校”(Independent School),哈羅公學後來創辦的約翰·利昂學校,就不是公學,而是一所獨立學校。
“公學”並沒有特定的標準,但是它們一般都有悠久歷史,課程設置注重人文教育而非科學,設立在英國中學中已經很少見的古典與宗教課程,注重體育活動,學費昂貴,而且很少提供獎學金等特點。
14世紀前後,英國在貴族人士、國務活動家、宗教團體和慈善團體的倡議和資助下,創辦了一批主要培訓神職人員的文法中學。一部分辦得較好的文法中學,由於得到上流社會的支持和捐款的增多,逐漸成為純貴族化的膳宿學校。從19世紀初葉起稱為“公學”。
英國有9所著名的公學。最早的溫切斯特公學於1382年建立。最著名的伊頓公學成立於1440年。聖保羅公學、什魯斯伯裡公學、威斯敏斯特公學、拉格比公學、麥錢特泰勒斯公學和哈羅公學,都是在15~16世紀創辦的。切爾特豪斯公學到17世紀才創立。
直到19世紀以前,公學的總數不過20~30所。1828~1842年,拉格比公學的校長阿諾德對公學進行改革,以感化代替粗暴對待學生的傳統,並對語文、歷史的教學作了改進,以適應培養社會活動家的要求。
1861年皇家委員會承認上述9所公學。1868年通過的公學法案隻正式承認了除聖保羅公學和麥錢特泰勒斯公學(因兩校走讀)的其他7所公學。1869年校長聯合會成立。規定其下屬成員學校都可稱為公學。此後有許多文法中學和私立中學改為公學,工廠企業對公學的捐款也大量增加,出現了許多新型的公學。
1941年公學董事會協會成立。1944年,教育部長R. A. 巴特勒頒布教育法案,規定凡屬公學董事會協會的成員學校都授予公學稱號,並任命一個委員會考慮公學與國家普通教育制度的關係。1965年以後,政府又任命一個公學委員會,明確規定公學為校長聯合會或董事會協會或女子學校董事會協會的成員學校。
1974年英國共有250所公學,直到現在,公學在英國國民教育制度中仍然自成系統。生源中其預備學校的學生佔到了近一半的比例,辦學的主要目的是為牛津、劍橋等大學輸送新生,故公學又有大學預科性質。
英國私校常見英文專業術語
English 英語(主科)
Mathematics 數學 (主科)
Science 科學 (主科),包括生物、物理、化學等
Art & Design 藝術設計
Citizenship 公民社會,包括政治、法律、文化、種族、人權、民主、社會責任等
Design & Technology 設計和技術
Geography 地理
History 歷史
Information &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信息交流技術
Modern foreign languages 外語(法語、西班牙語、拉丁語等)
Music 音樂
Physical education 體育
其它:
Religious education 宗教
Career education 職業教育
Sex education 性教育
Psychology 心理學
Business & Economics 商業和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