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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公車墜江多角度還原真相,到底誰的責任最大?

最近最轟動全國的一條大新聞,莫過於10月28日上午10時8分重慶長江二橋的公交墜江事件了。

一開始不少人的焦點都放在了與公車迎面相撞的紅色轎車那裡,隨著時間的推移,真相也逐漸浮出了水面。

11月2日在重慶萬州公車墜江事故原因新聞通氣會上公布了從江中打撈出的車內黑匣子監控影片,影片顯示一乘客因坐過站與司機發生爭執,導致司機扭動反方向盤,車輛逆行與小車迎面相撞,隨後墜江。

通報全文如下:

10月28日上午10時8分,重慶市萬州區一輛公車與一輛小轎車在萬州區長江二橋相撞後,公車墜入江中。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國家應急管理部、警察部、交通運輸部派員赴渝現場指導調查處置。市、區兩級黨委、政府組織警察、應急、海事、消防、長航、衛生等部門組建現場指揮部,全力開展搜救打撈、現場勘查、事故調查、善後處置等工作。

現場指揮部組織70余艘專業打撈船隻,蛙人救援隊、水下機器人、吊船等專業力量圍繞公車墜江水域全面開展搜救打撈工作。事發後,通過細致調查摸排,明確15名駕乘人員身份。同時克服水域情況複雜、水深70余米等實際困難,先後打撈出13名遇難者遺體並確認身份。精確定位墜江車輛位置,於10月31日23時28分將墜江公車打撈上岸。目前,善後工作正有序開展。

警察機構先後調取監控錄像2300余小時、行車記錄儀錄像220余個片斷,排查事發前後過往車輛160余車次,調查走訪現場目擊證人、現場周邊車輛駕乘人員、涉事車輛先期下車乘客、公交公司相關人員及涉事人員關係人132人。10月31日凌晨0時50分,潛水人員將車載行車記錄儀及SD卡打撈出水後,警察機構多次模擬試驗,對SD卡數據成功恢復,提取到事發前車輛內部監控影片。

警察機構對22路公車行進路線的36個站點進行全面排查,通過走訪事發前兩站(南山岔路口站、回瀾塔站)下車的4名乘客,均證實當時車內有一名中等身材、著淺藍色牛仔衣的女乘客,因錯過下車地點與駕駛員發生爭吵。經進一步調查,該女乘客系劉某(48歲,萬州區人)。綜合前期調查走訪情況,與提取到的車輛內部影片監控相互印證,還原事發當時情況。

10月28日凌晨5時1分,公交公司早班車駕駛員冉某(男,42歲,萬州區人)離家上班,5時50分駕駛22路公車在起始站萬達廣場發車,沿22路公車路線正常行駛。事發時系冉某第3趟發車。9時35分,乘客劉某在龍都廣場四季花城站上車,其目的地為壹號家居館站。由於路線維修改道,22路公車不再行經壹號家居館站。當車行至南濱公園站時,駕駛員冉某提醒到壹號家居館的乘客在此站下車,劉某未下車。當車繼續行駛途中,劉某發現車輛已過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車,但該處無公車站,駕駛員冉某未停車。10時3分32秒,劉某從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駕駛的冉某右後側,靠在冉某旁邊的扶手立柱上指責冉某,冉某多次轉頭與劉某解釋、爭吵,雙方爭執逐步更新,並相互有攻擊性語言。10時8分49秒,當車行駛至萬州長江二橋距南橋頭348米處時,劉某右手持手機擊向冉某頭部右側,10時8分50秒,冉某右手放開方向盤還擊,側身揮拳擊中劉某頸部。隨後,劉某再次用手機擊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擋並抓住劉某右上臂。10時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並用右手往左側急打方向(車輛時速為51公里),導致車輛失控向左偏離越過中心實線,與對向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車輛時速為58公里)相撞後,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

對駕駛員冉某事發前幾日生活軌跡調查,其行為無異常。事發前一晚,駕駛員冉某與父母一起用晚餐,未飲酒,21時許回到自己房間,精神情況正常。事發時氣象晴朗,事發路段平整,無坑窪及障礙物,行車視線良好。車輛打撈上岸後,經重慶市鑫道交通事故司法鑒定所鑒定,事發前車輛燈光信號、轉向及製動有效,傳動及行駛系統技術狀況正常,排除因故障導致車輛失控的因素。

根據調查事實,乘客劉某在乘坐公車過程中,與正在駕車行駛中的公車駕駛員冉某發生爭吵,兩次持手機攻擊正在駕駛的公車駕駛員冉某,實施危害車輛行駛安全的行為,嚴重危害車輛行駛安全。冉某作為公車駕駛人員,在駕駛公車行進中,與乘客劉某發生爭吵,遭遇劉某攻擊後,應當認識到還擊及抓扯行為會嚴重危害車輛行駛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行車安全,將右手放開方向盤還擊劉某,後又用右手格擋劉某的攻擊,並與劉某抓扯,其行為嚴重違反公車駕駛人職業規定。乘客劉某和駕駛員冉某之間的互毆行為,造成車輛失控,致使車輛與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撞擊後墜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因此,乘客劉某和駕駛員冉某的互毆行為與危害後果具有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係,兩人的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涉嫌犯罪。

影片公布以後一下子傳遍了各大微信群和朋友圈,不少網友紛紛指責女乘客劉某。但細心的網友看來影片後發現,當時公車司機冉某在與劉某爭執打鬥時,一隻手曾離開方向盤還擊劉某,然後突然主動向左扭轉方向盤,導致公車變向逆行。一下子網絡上出現多種聲音,導致公車墜江到底誰的責任最大?我們總結了幾個觀點。

對於乘客劉某:

劉某是整個事情的始作俑者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公車不是計程車,是有固定站點這點相信沒有人不懂,無規矩不成方圓,如果每個人都可以隨意上下車,那麽公車站就失去它的意義了。但總有一些人想獲得特權,試圖隨意上下車,甚至對司機動手,不論怎麽說都是罪不可赦的。

對於司機冉某:

乘客在車內打鬧固然是犯錯,但作為司機應該如何應對?類似的事件不時都有發生,一般結論都是乘客對司機動手,司機保持克制,確保所有乘客安全。但就冉某來看,不僅還擊,還扭動方向盤,先不說動機是什麽,是不是還有更佳的解決辦法?可否把車安全停下再處理?職業司機的心理狀態值得我們關心一下。

對於其他乘客:

首先對於死傷者我們致以深切哀悼,他們在事件中都是受害者。但網絡上卻有不一樣的聲音,爭執事件不是一觸即發的,在事件沒有惡化之前為何沒有人出手阻止?司機面對乘客無理打罵時如果得不到有力的支持,會不會讓司機感到很無助?也許事故的一部分原因,是由乘客的冷漠而造成的。

對於紅色車司機:

她是事件中真正無辜的受害者,不但愛車被撞,而且還被冤枉了。我們不應該對女司機存在什麽偏見,但是穿高跟鞋駕車確實是不當的行為。

以下兩條影片是近期發生的同類事件,看看都有什麽不同的結果

既然生活在這個城市,就應該遵守法律法規,社會是建立在法制基礎上的,強行突破法制界限,只會收到應有製裁。作為公車司機,既是為人民服務的勞動者,也是乘車規則的守護者。雖然每天在路上很累、壓力很大,但是穿上了製服、手握著方向盤就應當肩負起責任,守護著每一位乘客的安全。最後作為市民,多一分關心,少一分冷漠,不要抱著事不關己的態度看熱鬧,有些事情一旦影響了正常秩序,牽連會很廣,甚至危害到自身。

不論如何,事情已經過去,教訓已經足夠慘痛。願死者安息,生者警惕。

(文章影片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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