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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網:墜江公車永遠未達終點,請對規則多些“敬畏”

真相的到來,總讓人措手不及。11月2日,重慶萬州公車墜江事故原因新聞通氣會發布的消息顯示,乘客劉某發現車輛已過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車,但該處無公車站,駕駛員冉某未停車。兩人的互毆行為,造成車輛失控,致使車輛與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撞擊後墜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重慶萬州公車墜江事故救援現場。(圖源:新華網)

一段短短的影片,不僅記錄了整個事件的發生過程,更帶給公眾無盡的悲傷和思考。十幾個鮮活生命瞬間沉於江底,讓人唏噓不已。誰能想到這列未達終點的公車,最終抵達的是死亡?搭乘公車,無論上班還是辦事,都是塑造美好生活,卻死於非命,多麽悲摧。特別是有報導稱,遇難的還有孩子,這更讓人痛惜。他們的人生戛然而止,被強行叫停,確確實實是被辜負、被傷害了。

痛定思痛。果如新聞通氣會所稱,乘客劉某當為這起悲劇負責,從坐過目的地站便要求下車,到兩次用手機打向駕駛員,劉某是不講理的,也是充滿暴戾的,她的無知和霸蠻,不僅“透支”了自己的生命,更拉其他十餘人“陪葬”,不可容忍,也不能寬宥。

方向盤上有生命。當駕駛員正在駕駛公車時,生命大於天,一定程度上說,一車乘客的安危系於駕駛員一身。而在這非常時刻,有乘客干擾乃至侵襲駕駛員,就是把最基本的規則踩在腳下,就是不拿法律當回事,也就是與全車乘客為敵,向公共安全發起挑釁。此次事件中,公車駕駛員也要擔負相應責任。

有人說衝動是魔鬼,劉某確實很衝動,也很自私。但是歸根結底,一系列行為折射出此人缺乏規則意識——坐過站了咎由自取,要求駕駛員違規停車,一錯;毆打駕駛員,二錯;不依不饒,不管不顧,繼續毆打駕駛員,三錯……錯上加錯,根本就無視規則。更嚴格地說,是無視法律,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令人悲哀的是,乘客攻擊公車駕駛員乃至瘋搶方向盤的案例,不勝枚舉。揆諸媒體報導,每年都有無數起。有的萬幸,沒有發生悲劇;有的則出現惡果,比如兩年前,天津一名女乘客與公車駕駛員發生口角,向前將駕駛員眼鏡打飛,造成事故發生,最終該女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不敬畏規則,可能一時未必出大事,但習慣於不敬畏規則,遲早出大事。有人翻牆到動物園,結果被猛虎咬死,殷鑒不遠。與這種自食其果的案例相比,一些人不敬畏規則讓無辜人員“陪綁”,更可怕,也更可恨。也許對一些人來說,道德勸誡無濟於事,勸他們敬畏規則,他們根本就聽不進,等到付出慘痛代價後才汲取教訓。問題是,不是什麽時候都有教訓可汲取,都有後悔藥可吃。比如劉某,她有機會後悔嗎?對於“吃瓜群眾”來說,當從劉某的教訓中感受到規則的重要,體會到守規則的必要。

最新案例是,10月29日,北京678路公車,女乘客鄧某稱坐過站,要求停車。因已駛出月台,司機拒絕停車。鄧某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砸向司機,使公車偏離正常路線,與一小車發生剮蹭。目前,鄧某已被刑拘。這一處理,讓不少網友拍手稱快,紛紛點讚。對不守規則的人就應該依規處理,不守法的人就應該依法處理,否則法規就無法彰顯尊嚴。

也有人建議,“有必要立法了,干擾公交司機駕駛拘留判刑,這是危害公共安全”。事實上,我們並不缺少法律,缺少的是如何塑造法律法規的尊嚴。以天津為例,現行的《天津市公共汽車(電)車乘車守則》明確提出,乘客不得強行上下車或妨礙駕駛員正常工作;酒醉者乘車應當有其他成年人陪同。但是,總有人熟視無睹。不讓悲劇蔓延,不讓生命再遭戕害,就需要提升當事人的違法違規成本,在全社會營造出違規即被懲的良好氛圍。

本來隻錯過了一站,結果卻錯過了一生。劉某也是可悲的,卻讓人同情不起來。血的教訓再一次告訴我們,必須敬畏規則!但願每個人都能從這起悲劇中讀懂生命的意義,更能讀懂規則的分量,從而涵養素養,把規則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別等到吃了苦頭才懂得規則重要。

(王石川,海外網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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