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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拍檔案偷聽收購資訊 龍星化工董事長秘書內幕交易

  新浪財經訊 龍星化工董事長秘書蘭嬌通過密拍收購檔案、偷聽收購資訊進行內幕交易,還涉嫌將內幕資訊傳遞給他人並代為交易。9月19日,該案的一審判決在裁判文書網公布。

  蘭嬌作為龍星化工董事長劉江山的秘書,具有進出董事長辦公室的便利。2014年7月中旬,蘭嬌給劉江山整理檔案時發現劉江山辦公桌上的一份議案,拍照後存到了自己辦公電腦裡。之後,蘭嬌就籌集了家中所有的資金約有20萬元,另外又謊稱做翻鬥車生意,向董事長劉江山借了60萬元,都投入了股市。2014年11月17日左右,蘭嬌聽到劉江山打電話時有停牌意向,在公司停牌前拋售了手頭所有的股票,又籌集了一部分錢,全部買入了龍星化工股票。

  內幕交易很快就受到的證監會注意,並從內幕知情人中查到了蘭嬌。根據統計,蘭嬌使用本人账戶多次、累計買入“龍星化工”股票29.2萬股,買入金額總計197.51萬元,非法獲利10.86萬元。2015年7月9日,被告人蘭嬌被警察機構抓獲歸案。

龍星化工原董事長劉江山證詞龍星化工原董事長劉江山證詞

  2018年4月,該案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蘭嬌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12萬元。

  警察機構在調查中,還發現一起“案中案”行為。根據指控,從事珠寶生意的侯永麗,2014年9月委託被告人蘭嬌操作其個人账戶大量買入“龍星化工”股票,非法獲利人民幣177.88萬元。公訴機構認為,侯永麗的上述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一百八十條之規定,構成內幕交易罪。蘭嬌被捕同日,警察機構在沙河市誠鑫珠寶行將被告人侯永麗抓獲。

  但法院認為,現有證據不能排除被告人侯永麗從網絡得知龍某化工可能發生“重組、收購”資訊的辯解。因證據不足,最終被告人侯永麗宣告無罪。

責任編輯:史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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