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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版CRS發布2年 90個轄區涉稅信息自動交換

本報記者 杜麗娟 北京報導

為履行金融账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國際義務,中國自2017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非居民金融账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本月正式滿2年,隨著中國與其他國家和地區金融账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的實施,各國隱匿的資產也逐漸透明化。

截至目前,全球已經有90多個轄區實施了金融账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首次交換情報所涉及的離岸金融账戶多達4700萬個,總價值4.9兆歐元。

7月12日,澳洲會計師公會華北區委員會委員吳嘉源在接受採訪時表示,CRS是一個國際間金融账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的機制,該機制的實施將從效率、深度和廣度上大大推動離岸金融账戶的透明化。

僥幸心理減少

隨著CRS的逐步推進,個人在全球範圍內的資產曝光程度越來越高,對於高淨值人群來說,個人稅務合規情況也備受關注。

吳嘉源介紹,目前一些高淨值人群已經開始谘詢稅務專業人員的意見來審視自身的稅務合規狀況,以符合政策要求。

2017年,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制定《非居民金融账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按照辦法要求,金融機構應當於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存量個人低淨值账戶的盡職調查,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對存量個人高淨值账戶盡職調查程序。

存量個人账戶包括低淨值账戶和高淨值账戶,低淨值账戶是指截至2017年6月30日账戶加總餘額不超過相當於100萬美元的账戶,高淨值账戶是指截至2017年6月30日账戶加總餘額超過100萬美元的账戶。

一位國際稅收人士告訴記者,對於非居民個人持有的金融账戶,在CRS的交換機制下是不存在所謂的資產數額門檻的,因此也將大大拓展離岸金融账戶信息透明化的廣度。

此外,CRS針對過去具有較高保密性的資產配置方式,如海外保險和離岸信託,也提供了信息交換的詳細指引,以協助各參與國家(地區)以及金融機構了解如何識別相關账戶持有人、如何進行申報以及申報何種信息。

吳嘉源認為,這在深度上推動了離岸金融账戶的透明化。“過去,高淨值個人並不了解在中國有住所,就需要針對來源於境內和境外的所得進行征稅,因此沒有采取相應的申報,但是隨著涉稅信息自動交換,這部分人群需要注意相關的稅收申報細則。”

強製披露規則

“自OECD在全球範圍內推行CRS後,各國稅務機關及其金融機構都更加關注金融账戶信息披露的相關要求。”7月12日,上述國際稅收人士如此分析CRS的後期影響。

記者獲悉,近日OECD對首次CRS交換的經驗進行了總結,並更新發布有關《CRS涉稅信息交換避稅安排和離岸結構強製披露規則的框架文件》,這意味著,未來全球範圍內隱匿資產脫離稅收監管將變得越發困難,稅收透明度也將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這種趨嚴信號在G20會議上亦有體現。

2019年6月,二十國集團(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在日本福岡召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秘書長古裡亞向會議報告了G20國際稅改的進展。

古裡亞在報告中指出,2008年,G20制定了國際稅改計劃,以加強國際稅收合作,提高稅收透明度,確保企業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同時能夠按時足額納稅。

在G20的努力下,銀行保密制度被徹底廢棄,所有金融中心都通過實施OECD推動的統一報告標準(CRS),開展金融账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

吳嘉源表示,由於在CRS機制下,金融账戶的相關信息是在各參與國家(地區)之間進行自動且按年交換,與過去更多的依賴雙邊稅收協定或信息交換協定來進行涉稅信息交換的方式相比,這種常態化的交換將大大提升離岸金融账戶透明化的效率。

相關數據顯示,2008年,全球部分國家和不透明轄區之間簽訂的稅收情報交換協議僅40余項,如今,全球共簽訂實施的情報交換協議高達4500多項。

值得注意的是,除金融账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外,稅收自願披露機制近年來也取得不錯的效果。

來自G20會議的消息顯示,目前全球實施稅收自願披露機制所帶來的額外稅收收入、罰款以及利息的合計金額超過950億歐元,較2018年11月增加了20億歐元。

(編輯:孟慶偉 校對:顏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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