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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版CRS落地:富豪海外財富征稅大幕已經拉開

  中國版CRS落地: 富豪海外財富征稅大幕拉開

  本報記者 陳植 上海報導

  全球征稅來襲

  稅收征管體系正在不斷完善,尤其是對富裕人群的徵收。從9月起,國家稅務總局將同多個國家(地區)稅務主管部門將按照金融账戶涉稅資訊自動交換標準相關協定條款(CRS),開展首次交換金融账戶涉稅資訊。這意味著國家稅務總局將清楚掌握中國公民在多個海外國家和地區開設銀行账戶的資金狀況與金融投資交易行為。記者調查發現,海外金融機構正在凍結可疑账戶,收集中國公民海外账戶資訊,多數海外“避稅天堂”也將不再能夠為中國富人“避稅”。同時,不少中國公民在谘詢相關機構如何避免海外账戶資訊被交換,不過專業人士認為,通過轉換資產等方式避免账戶資訊交換存在得不償失的風險。此外,中國影視明星也面臨稅收征管方式的改變,將大幅提高稅率,不過,這部分稅收成本或傳導至影片製作方,從而引發影視行業的洗牌。(張星)

  導讀

  至於重複征稅,則可能出現在稅種不同的兩個國家。比如不少國家以資本利得稅替代個人所得稅,若中國高淨值人群在當地繳納資本利得稅,而中國相關部門由於沒有資本利得稅這個稅種,不排除要求補繳個人所得稅,由此造成“重複征稅”。

  “本周以來不少高淨值客戶一直在詢問如何隱藏自己海外账戶資產資訊,但我不得不告訴他們,孫悟空再聰明,也逃不過如來佛的手掌。”一家海外離岸信託服務提供商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

  從9月起,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將同多個國家(地區)稅務主管部門按照金融账戶涉稅資訊自動交換標準相關協定條款(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以下簡稱CRS),開展首次交換金融账戶涉稅資訊。這意味著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將清楚掌握中國公民在六十多個海外國家或地區開設銀行账戶的資金狀況與金融投資交易行為。

  “考慮到明年1月1日執行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改版增加了反避稅條款,國家稅務部門很可能會對中國居民海外財富(尚未在境內完稅)進行征稅,以此打擊納稅人利用跨國資訊不透明進行逃稅漏稅及洗錢等行為。”這位海外離岸信託服務提供商表示。事實上,CRS的監管重點,就是防範個人將財富轉移至稅率較低的國家進行避稅。但需要注意的是,若中國稅務部門在CRS交換金融账戶涉稅資訊中發現部分中國公民的海外資產來源不明,不排除會采取進一步的查處措施。

  “據不完全統計,當前中國高淨值人群擁有的海外財富達數千億美元,這意味著這筆巨額財富都將被納入征稅範疇。”上述海外離岸信託服務提供商向記者透露。

  記者多方了解到,為了藏匿自身海外財富與資金狀況,近日不少中國高淨值人群紛紛將海外財富緊急轉向美國,原因是美國尚未加入CRS,因此他們認為此舉能逃避中國稅務部門的“調查”。

  隱藏海外財富“漸行漸難”

  在9月中國稅務部門與其他國家首次交換金融账戶涉稅資訊前,不少國家銀行機構已經積極開展行動。多家澳洲紐西蘭銀行近期采取措施凍結數千人的账戶,以確認開戶人是否屬於外國納稅人,其中涉及不少中國公民。

  記者獲得的一家澳洲銀行出具的個人自我證明表(用於CRS資訊自動交換)顯示,開戶人需填寫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住址、生日、銀行存款账號及餘額、託管账戶號碼及餘額、海外保險合約、持有的金融機構股權債券狀況等資料,供中澳兩國稅務部門共享。

  “若開戶人拒不執行,這個账戶將被銀行直接凍結。”一家外資銀行合規部人士告訴記者。這導致海外財富代持模式難以維系。

  上述海外離岸信託服務提供商也向記者透露,這兩天多位中國高淨值客戶打來緊急求助電話,因為他們部分海外財富通過親戚在海外銀行開戶“代持”,如今這些親屬擔心中國稅務部門發現資金來源不明而進行查處,令他們不願在個人自我證明表填寫相關內容,很可能導致相關账戶資金被凍結。

  “這類現象並不少見,不少中國高淨值客戶先以各種名義將大額資金轉向海外親屬的账戶,再由後者將資金轉入自己海外账戶用於買房或投資,以此繞過相關監管規定實現資金跨境轉移。”上述信託服務提供商指出,目前沒有妥善解決辦法,只得讓這些高淨值客戶盡可能說服親屬先填寫個人自我證明表,再將账戶資金轉移到他們個人的海外账戶,再向銀行與相關部門進行補充申報。

  上述信託服務提供商坦言,目前受衝擊較大的,主要是兩類人群,一是人在境內,錢在境外;二是人在境外(已經取得海外國籍),錢在境內。

  “只要他們將個人財富轉向低稅率的海外國家或地區,無論是通過代持模式,還是利用避稅天堂離岸信託架構隱藏資金,一經查實,都將面臨補稅等查處措施。”他分析說。具體而言,因CRS需要補稅的個人海外財富,主要是擁有合法來源,但一直沒有進行稅務申報繳納;若稅務部門發現個人海外財富來源不明,或海外金融資產金額過於龐大(遠遠超過他的收入所得),就可能面臨反洗錢、追查資金來源等其他查處措施。

  一位熟悉CRS相關法律的資深律師透露,目前相關部門重點追查的,可能是中國富豪在開曼群島、維京群島等避稅天堂開設的離岸公司,這類公司大部分收入來自各類金融投資的股息分紅、紅利、租金、特許權使用費等其他投資收益分紅,被CRS視為個人財富轉移出境避稅的主要工具,加之這類離岸公司架構複雜容易幫助富豪隱藏巨額不明來源的財富,因此相關部門將從嚴核查公司的資金來源,以及是否存在洗錢或逃稅行為。

  躲避監管“得不償失”

  隨著中國開始與多個國家和地區首次交換金融账戶涉稅資訊並將反避稅納入個稅法案,不少國內高淨值人群開始擔心重複征稅問題將接踵而至。

  多位常駐香港與新加坡的離岸信託服務機構主管向記者透露,本周他們接到不少中國高淨值客戶谘詢,這些客戶已在海外國家繳納相關個人所得稅或資本利得稅,若中國相關稅務部門要求他們再繳納一筆稅收,是否引發重複征稅問題。

  “重複征稅現象的確會存在,但更多將以補稅形式出現。”一家常駐新加坡的離岸信託服務機構主管向記者坦言,最常見的現象是部分中國高淨值客戶在某個國家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只有15%,但其收入按中國相關稅法規定需繳納更高的所得稅,因此中國稅務部門可能會認為其中存在避稅行為,要求他補繳所得稅,這也符合CRS的監管重點——防範個人將財富轉移至稅率較低的國家進行避稅。

  至於重複征稅,則可能出現在稅種不同的兩個國家。比如不少國家以資本利得稅替代個人所得稅,若中國高淨值人群在當地繳納資本利得稅,而中國相關部門由於沒有資本利得稅這個稅種,不排除要求補繳個人所得稅,由此造成“重複征稅”。

  “我們正建議中國高淨值客戶盡早將海外財富轉移到稅種與中國相似、稅率與中國接近的國家,規避重複征稅煩惱。”上述常駐新加坡的離岸信託服務機構主管告訴記者。但他發現,不少中國高淨值客戶正積極購買海外房地產或藝術品。究其原因,CRS主要核查的個人海外財富主要是金融資產,即股票、理財產品、信託、債券等,與此對應的是,海外房地產、古董字畫、遊艇飛機、公司股權尚未納入CRS監管範疇。

  記者多方了解到,這些高淨值人群的算盤,是先將海外金融資產(現金)用於購買海外房地產,以此回避中國稅務機構對其海外財富狀況的“調查”,再通過專業機構將海外房地產出租賺取相應的租金回報。

  “此舉投資風險不小。”這位常駐新加坡的離岸信託服務機構主管直言。由於歐美房地產經歷多年上漲,整體估值偏高,此時高價投資海外地產反而面臨估值下跌風險,何況大額房地產投資也會遭遇當地金融監管部門反洗錢調查。

  但令他驚訝的是,更多中國高淨值客戶正積極將海外資金往美國轉移,理由是美國尚未加入CRS,資金轉入美國可能規避中國稅務部門調查。多位人士表示此舉並不明智,不僅不會減輕稅收費負擔,而且中美未來也存在資訊交換的可能。

  (編輯:張星)

責任編輯: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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