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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學綜合與技能丨十二種疾病的藥物治療(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的藥物治療)

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的概述

血循環中甲狀腺激素過多而引起的以神經、循環、消化等系統興奮性增高和代謝亢進為主要表現的一組臨床綜合征稱為甲狀腺毒症;由於甲狀腺腺體本身功能亢進,甲狀腺激素合成和分泌增加或因血漿甲狀腺激素(T3、T4)水準增高所致的甲狀腺毒症稱為甲狀腺功能亢進症 ,以下簡稱甲亢。
甲狀腺疾病有一定的遺傳傾向,女性、有家族史、受到精神創傷和感染者發病率較高。雖甲亢的誘發原因:
自身免疫、遺傳因素、環境因素有密切相關。
環境因素包括:①感染如感冒、扁桃體炎、肺炎等;②外傷、創傷等;③精神刺激如精神緊張、憂慮等;④過度疲勞;⑤妊娠早期可能誘發或加重甲亢;⑥碘攝入過多,過多食用海帶等海產品或由用藥如胺碘酮等所誘發。

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的類型與臨床癥狀

(一)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的類型
甲亢按病因不同可有多種類型,其中最常見的是瀰漫性甲狀腺腫伴甲亢,約佔全部甲亢的90%,男女均可發病,但以中青年女性最多見,20歲左右居多,男女比例為1:4~6。
甲亢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女青年在體內雌激素水準較高,一旦受到強烈的精神刺激或者嚴重感染,易感者在此時雌激素就會使T淋巴細胞失去平衡,T淋巴細胞便不能製約B淋巴細胞,B淋巴細胞在血凝素的激活作用下,就會產生一種促使甲狀腺增生的「刺激性抗體」,這種抗體可與甲狀腺亞細胞成分結合,興奮甲狀腺濾泡上皮,分泌過多的甲狀腺激素,從而引起甲亢。
甲亢按病因分為
毒性瀰漫性甲狀腺腫病(突眼性甲狀腺腫或巴色杜病)
自主功能性甲狀腺瘤;
臨床:原發性和繼發性兩大類。原發性甲亢最為常見,是一種自體免疫性疾病,繼發性甲亢較少見,由結節性甲狀腺腫轉變而來。
少數老年患者高代謝癥狀不典型,而僅表現為乏力、心悸、厭食、抑鬱、嗜睡、體重明顯減輕,則稱為「淡漠型甲亢」。
(二)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的臨床癥狀(與糖尿病比較)
主要為多食、消瘦、畏熱、多汗、心悸、激動等高代謝症候群,神經和血管興奮增強,以及不同程度的甲狀腺腫大和眼突、手顫、心臟雜音等為特徵,嚴重的可出現甲亢危象、昏迷甚至危及生命。

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的治療

(一)非藥物治療
1.保持營養均衡
(1)為防止甲亢控制不良,患者應避免服用含碘的藥物,如胺碘酮、聚維酮碘、西地碘等,並禁食富含碘食物如海帶、紫菜、帶魚、墨魚、海蝦、海參、碘鹽等。
(2)給予充足的碳水化合物和脂肪,碳水化合物和脂肪可使蛋白質發揮其特有的生理功能。並給予充足的維生素,維生素利於調節生理功能,改善機體代謝,尤其是維生素B和C,同時應給予充足的鈣和鐵。
(3)適當控制纖維素的食物,甲亢患者常有腹瀉現象,如過多供給富含纖維素的食品會加重腹瀉。
(4)控制碘的攝入,世界衛生組織推薦12歲以下兒童每日碘攝人量為50~120μg,12歲以上兒童為150μg,妊娠及哺乳期婦女200μg,正常健康人50~1000μg為安全範圍。碘攝入不足可以引起地方性甲狀腺腫等病,碘攝人過量可引起甲亢、甲狀腺腫和甲狀腺炎等病。碘是合成甲狀腺激素的主要原料,體內碘過量不僅可使合成的甲狀腺激素增多,且可損害甲狀腺細胞,誘發或加重甲亢。
【2.按時作息,睡眠充足,勞逸結合。保證一日三餐,飲食應進高蛋白、高熱量、高維生素食物,多食新鮮水果、蔬菜、蛋類、瘦肉、肝類等。患者出汗多,應保證足量飲水,戒煙戒酒,禁用濃茶、咖啡等興奮性飲料。】非藥物治療方案。
(二)藥物治療(種類)
甲亢的主要治療藥物是應用:
抗甲狀腺葯:如丙硫氧嘧啶、甲巰咪唑,
其他治療藥物:尚有碳酸鋰,其可抑製甲狀腺激素分泌,主要用於對於抗甲狀腺葯和碘劑均過敏的患者,臨時控制甲狀腺毒症,劑量一次300~500mg,每8小時給予1次。
用藥:
對甲亢初治患者、新生兒、兒童和20歲以下的患者,首選抗甲狀腺葯:丙硫氧嘧啶、甲巰咪唑(他巴唑)和卡比馬唑(甲亢平),分為3個階段:
(1)初治階段丙硫氧嘧啶成人初始劑量為一日300-600mg,分3次服或一日 1次;對嚴重的甲狀腺功能亢進、重度甲狀腺腫大可加大劑量,如為初患病者則初始劑量可為一日600-900mg。兒童6-10歲起始劑量為一日50~150mg或一日 4mg/kg,10歲以上一日150-300mg。甲巰咪唑初始劑量一日15~60mg,分為1~3次服用,大約1-2月後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兒童初始劑量為400μg/kg,維持量減半。卡比馬唑一日30mg,最大劑量一日60mg。
服藥3個月如癥狀仍明顯,應檢查有無干擾因素,如不規則服藥,服用碘劑、精神或感染等應激等。
(2)減葯階段 當癥狀顯著減輕,體重增加,心率下降至80~90次/分鐘,,T3或T4接近正常時,可根據病情每2-3周遞減藥量1次。一般在減葯過程中,應定期隨訪臨床表現,包括基礎心率、體重、白細胞及T4和必要時測促甲狀腺素(TSH)0遞減劑量不宜過快,盡量保持甲狀腺功能正常和穩定性,逐步過度至維持階段,一般約需2~3個月。
(3)維持階段 甲狀腺功能在1-3月內恢復正常後,改為維持量,丙硫氧嘧啶一日 25~80mg,兒童25-75mg;甲巰咪唑和卡比馬唑一日5-15mg,為期約1~1.5年,在不穩定而不願採用其他方案者,維持階段可延至2~3年或更長。在整個療程中,務求避免間斷服藥,如有感染或精神因素等應激,宜隨時酌增藥量,待穩定後再進行遞減。

抗甲狀腺功能亢進症葯的合理應用與藥學監護

1.抗甲狀腺葯丙硫氧嘧啶、甲巰咪唑和卡比馬唑均可引起白細胞減少症,一般發生在用藥初始的幾個月,如及時停葯,多在1~2周內恢復,一故在用藥期間必須定期監測血常規。粒細胞缺乏症發病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突然發生,一般不能預防;另一種是逐漸發生,一般先有白細胞計數減少,如繼續用藥,可轉變成粒細胞缺乏症。對後一種發病可通過在用藥期間定期監測白細胞來預防。在用藥期間,應每周檢查1次白細胞,如白細胞計數<3×109/L時,一般需停葯觀察,如白細胞計數在3~4×109/L,應每隔1-3日檢查1次,並服用促白細胞葯利血生、鱉肝醇,必要時合用糖皮質激素治療。粒細胞缺乏症一旦發生,應立即停用抗甲狀腺葯,並送醫院進行搶救。因患者抵抗力弱,應在無菌隔離的病房搶救,給予大量的糖皮質激素和抗生素治療。治癒後患者不能再用抗甲狀腺葯治療甲亢。
2.對外周血白細胞計數偏低者、對硫脲類葯過敏者慎用。如出現粒細胞缺乏或肝炎的癥狀和體征,應停止用藥。老年患者發生血液不良反應的危險性增加。若中性粒細胞<1.5×109/L應立即停葯。
3.所有的抗甲狀腺葯均可透過胎盤屏障,引起胎兒甲狀腺功能減退及甲狀腺腫大,甚至在分娩時造成難產、窒息;但有明顯甲亢的妊娠期婦女不加控制,對母親和胎兒均有不利影響,所有對妊娠期婦女宜採用最小劑量的抗甲狀腺葯。另外,抗甲狀腺葯可由乳汁分泌,引起乳兒甲狀腺功能減退,對哺乳期婦女應暫停哺乳。抗甲狀腺葯治療時間較長,藥物均有致畸作用,女性患者在恢復性生活後是否可以懷孕,應接受醫師的指導。
(孕前、孕期、哺乳期均不可用)
4.用藥期間應嚴格控制碘的攝入量。
5.應用丙硫氧嘧啶應注意監護
(1)丙硫氧嘧啶對結節性甲狀腺腫合併甲狀腺功能亢進者、甲狀腺癌患者、過敏者禁用。
(2)服用丙硫氧嘧啶的患者須密切監護,一旦出現發熱、白細胞和粒細胞缺乏、皮疹、剝脫性皮炎、黃疸、肝損傷、肝炎癥狀、過敏等不良反應時應立即停葯。
(3)應用過量,可引起甲狀腺功能低下,應立即停葯並進行檢查。丙硫氧嘧啶在毒性甲狀腺腫術前準備期間,應停葯改用碘劑。如偶見出血或凝血酶原缺乏,可給予維生素K製劑。
(4)兒童用藥應根據病情調節用量;老年人尤其腎功能減退者,用藥量應減少。甲亢控制後應及時減量,用藥過程中應加用甲狀腺激素,避免出現甲狀腺功能減退。
6.應用甲巰咪唑應注意監護
(1)甲巰咪唑對結節性甲狀腺腫合併甲狀腺功能亢進者、甲狀腺癌患者、過敏者禁用;妊娠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抗甲狀腺葯可引發肝炎、黃疸,應定期監測肝功能,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對腎功能不全者應減量。
(2)用藥期間若出現甲狀腺功能減退及血促甲狀腺(TSH)水準增高,應及時減量或停葯。
(3)服藥的間隔時間盡量平均。
7.應用卡比馬唑應注意監護
(1)卡比馬唑為甲巰咪唑的前葯,對兩者過敏者禁用。但與丙硫氧嘧啶可存在交叉過敏反應。
(2)卡比馬唑對肝功能不全者、血白細胞計數偏低者慎用;且不適於甲狀腺危象。本品15mg與甲巰咪唑9.2mg療效相當。
8.應用碘劑時注意監護
(1)碘化鉀:僅用於甲狀腺次全切除的準備、甲狀腺危象、嚴重甲狀腺毒症心臟病。但其抑製甲狀腺激素分泌的時間短暫,服用時間過長,不僅作用消失,且可使病情加重,不作為常規的抗甲狀腺亢進葯。
當用於甲亢危象時,必須配合硫脲類葯;
當用於甲亢術前準備時,患者應先服用一段時間的硫酸脲類葯,在癥狀和基礎代謝基本控制後,於術前2周再服用碘化鉀。
(2)大量飲水和增加食鹽的攝入可加快碘的排泄。
(3)長期應用可出現口內銅腥味、喉部燒灼感、鼻炎、皮疹等,停葯即可消退。
(4)碘主要由腎臟排泄,腎功能受損者慎用。對碘有過敏史者、妊娠及哺乳期婦女、嬰幼兒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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