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馬鋼股份原副總惠志剛受賄案:其妻共同犯罪獲刑1年半

  新浪財經訊 原馬鋼股份副總經理惠志剛受賄案已於去年2月宣判,其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其妻子高欣系共同犯罪,於去年1月自首,經審理,高欣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2年,並處罰金14萬元。

  資料顯示,高欣,女,漢族,1953年12月21日出生於北京市,大學文化,中國致公黨黨員,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設計院退休幹部。高欣系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馬鋼股份)原副總經理惠某(已判決)的妻子。2001年至2014年,惠某擔任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主管生產組織、安全環保等工作。

  判決書顯示,原上海學忠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忠為求得惠某(系被告人高欣丈夫)的關照並利用其職務影響在馬某公司承攬業務,於2009年11月左右,征得惠某同意幫其家庭換車,後陳某忠安排人帶被告人高欣選定車輛品牌、車型,由被告人高欣接收並告知惠某。後陳某忠經惠某同意交給被告人高欣現金人民幣50萬元,由高欣經手將此款用於支付該車的購車款及辦理車輛入戶登記、繳稅等費用。

  法院認為,高欣明知陳某忠賄送其丈夫惠某人民幣50萬元用於支付購車款,仍予以收受並告知惠某,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系共同犯罪。

  偵查機構於2015年11月25日決定立案並於同年12月2日決定對被告人高欣刑事拘留及上網追逃。2017年1月4日,被告人高欣自行前往偵查機構投案,如實供述其經手收受陳某忠賄送人民幣50萬元用於家庭購置汽車的事實。

  因涉嫌受賄罪,高欣於2017年1月4日被安慶市宜秀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2018年1月4日被該院解除取保候審。2018年1月12日被本院決定取保候審。

責任編輯:曹婕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