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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6位落馬醫院院長獲刑:有人採購85萬器材拿30萬回扣

(醫療耗材、設備領域的腐敗案件是重災區。圖/視覺中國)

《財經》記者 辛穎 | 文 王小 | 編輯

2018年9月21日,安徽省紀檢監察網公布,安慶市立醫院原副院長陳新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據《財經》記者根據公開資訊不完全統計,這已經是今年第18位落馬的三甲醫院院長。

截至記者發稿,中國裁判文書網的資訊顯示,全國今年已有56位醫院(衛生院)院長、副院長因貪汙、受賄等罪名被判刑。而與醫院相關的貪腐案件有500余件。

案由主要涉及藥品、醫療設備、耗材購銷,醫院基礎建設、裝修項目,人員任免,騙取社保基金等。收受賄賂的方式也花樣繁多,現金、購物卡、金條、手機、白酒、香煙、鋼琴、旅遊服務等。“腐敗從藥品購銷環節向醫用耗材購銷轉移,涉案人員由醫療衛生系統的普通工作人員向高端專業型醫務人員發展。”這是《中國紀檢監察報》在2017年總結的醫療腐敗新動向。

這些醫院院長,大多曾是治病救人的醫生,專業業務能力突出,曾獲頗多讚譽殊榮,而最終在利益誘惑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對醫院院長是終身追責製,即使有些人已在衛生系統升職任官、下海經商、退休在家,也沒能逃過法律的追查。

耗材腐敗,“細水長流”

隨著藥品領域改革的深入,反腐力度加強,醫療耗材、設備領域的腐敗案件開始受到更多關注。

藥械採購、結款等各項業務最終的簽字權在醫院院長手中,企業的“關照”請求和“感謝”賄賂也由此而生。

安徽省宣城寧國市中醫院原院長、黨支部副書記丁亞松,在4月25日被宣城市監察委員會批準采取留置措施,僅一個月後,寧國市人民法院就進行一審宣判,因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20萬元。

九年前,還任寧國市地方病防治站站長、支部書記的丁亞松,曾獲得“寧國市優秀共產黨員”“寧國市衛生系統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但2010年-2018年在寧國市中醫院任職期間,利用院長職務之便,丁亞松多次非法收受錢款共計61.102萬元。寧國市人民法院查明,寧國市中醫院2012年起從合肥奧萊博貿易有限公司採購尿液分析儀耗材,為了感謝丁亞松的關照,公司的業務人員每年春節前會送他2000元,直至2017年共計5次。2014年,寧國市中醫院又從該公司採購了腹腔鏡設備,業務員再次送去5000元“感謝費”。同樣,安徽省軒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經理為感謝丁亞松在設備、耗材、結算等方面的關照,自2014年至2017年的每個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先後12次送給丁亞松現金2萬元。

相比於丁亞松在基建項目中非法收受的40萬元,耗材購銷的單次“感謝費”數額都算少。而在多位醫院院長的犯罪事實中不難發現相似之處,藥品、耗材的購銷賄賂都是“細水長流”。

這些情況早引起監管層的重視。2017年印發的《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方案》中,對醫用耗材的價格及其在醫療費用中佔比過高、過快增長的趨勢制定專門的整治措施,並對存在商業賄賂行為的企業、代理和醫務人員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新組建的國家衛生健康委,在2018年8月23日,聯合其他八部委印發了《2018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要點》,其中提到加大耗材飛檢力度,加大商業賄賂的打擊力度。

“此前,耗材購銷腐敗比藥品購銷問題提及的要少,是由於藥品是所有有處方權的醫生都會接觸到的問題,而涉及到耗材購銷的科室相對較少,但腐敗問題可能有過之而無不及。”陝西省山陽縣衛計局副局長徐毓才對《財經》記者說。

在梳理判決書過程中可見,除了醫院院長作為管理層卷入,醫院中層管理主任一級的耗材腐敗多集中在骨科、心外科等耗材大戶。

腐敗甚至成為了問題產品的保護傘。夏翔在任安徽潛山縣醫院院長時就發生過這樣的情況。

夏翔供述,2012年,合肥百慶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下稱“百慶器械”)供應的骨科鋼板出現品質問題,但該企業業務員希望潛山縣醫院後續仍能繼續採購他們供應的鋼板,就到院長辦公室送給夏翔3000元。夏翔並不直接負責耗材的採購,處理此事的分管院長和醫院設備科,最終採購了百慶器械的骨科鋼板。案發後,夏翔的家屬向檢察機構積極退清了非法所得款26萬元。夏翔最終因任職期間受賄26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22萬元。

串通作弊,抱團貪腐

“院長拿大頭,科長拿小頭”,醫療衛生領域貪汙賄賂犯罪涉及部門多、人員多,單個人員很難完成犯罪,往往查處一案牽出數案,查獲一人牽出數人甚至數十人,“上至局長、院長,下至藥械科長、財務科長、採購員、醫務人員”,鹹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曾公開披露醫療貪腐的抱團現象。

一位醫藥流通行業的業內人士告訴《財經》記者,對於醫藥銷售來說,想要醫院採購你的產品,從上到下哪個環節都要打點到。

一些競爭激烈的醫療器械想要順利進入醫院,不僅僅是醫院內部就能決定,器械商們首先要通過招標採購,為此向上級監管部門衍生出更多的貓膩。

四川綿陽市鹽亭縣兩河中心衛生院原院長何志勇還記得,2014年底,醫院召開院務會討論購買一台DR放射機,通過後向縣衛生局打了報告,準備由政府統一進行採購。何志勇隨後將採購計劃告訴了本草堂藥業有限公司(下稱“本草堂”)總經理楊某,希望本草堂能夠參與投標。楊某承諾如果得標,就給何志勇30萬元的好處費。

何志勇在證言中坦言,“我們對彩超設備的各項功能,滿足的各項參數搞不清楚,我們就請楊某給我們提供相關的資料,按相關的資料制定標準。”然後將標準上報給招標部門。

2015年初,本草堂在招標採購中得標一台85萬元的DR放射機。在2015年上半年,何志勇按約定開車到本草堂大門外的路邊,楊某就將一個蛇皮口袋放進了車內的副駕駛座位,何志勇開車回到辦公室。打開蛇皮口袋,全是紅色的百元鈔票,一共30扎。何志勇後來用這筆錢中的20萬元買了一輛奧迪轎車,10萬元用於個人開支。

法院認定何志勇在鹽亭縣兩河中心衛生院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現金共計人民幣72萬元,已構成受賄罪。

而在這樣的利益鏈條中,也少不了上層監管部門的參與。廣西桂林市雁山區衛計局原局長唐恩就卷入了轄區內醫院的賄賂案中。

2013年初,雁山區人民醫院準備採購DR設備一台,南寧市神鵬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業務員羅某為了能做成這單業務,找到了唐恩。唐恩主動將雁山區人民醫院長官介紹給羅某,要求關照羅某的這單業務。為了增加得標的成功率,羅某又設計了陪標的假象。羅某找到桂林市龍昌醫藥有限責任公司劉某,由劉某公司的名義競標,羅某自己的公司只是參與圍標。但在劉某得標後仍由羅某負責向雁山醫院提供並安裝DR設備。最終,桂林市龍昌醫藥有限公司成功得標。

羅某為了感謝唐恩在DR設備銷售業務中的多次幫助,於2015年左右送給唐恩三星手機一部,又在2017年2月送給唐恩好處費3萬元。

在醫療腐敗中,類似的串案、窩案並不少見。深陷其中的公立醫院院長,一方面全面掌握院內工作,另一方面要從上級監管處得到更多利益和關照,因而有時會兼具受賄和行賄的罪行在身。

安徽省蚌埠市懷遠縣第二人民醫院原院長陳軍,為取得蚌埠市衛生局副局長李某在評定二級甲等醫院、其他業務方面的幫助,送給李某現金、購物卡、金條,共計折合人民幣超過41萬元。

清華大學法學院原院長、衛生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晨光曾在“2018中國醫藥產業新年展望會”上直言,經營醫藥、醫療器械批發、銷售、流通公司成為行賄“高發群體”。

如何實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陝西省山陽縣衛計局副局長徐毓才稱,國家正在從三個方面嚴打醫療人員的腐敗,通過高壓嚴懲震懾讓他們不敢腐,通過醫療體制改革讓他們不能腐,通過醫務人員的薪酬改革讓他們不想腐。

然而,每一條路都難在短期內一蹴而就。公立醫院院長的權力過於集中,同時作為決策者和執行者,缺乏權力製衡,都為尋租留下了太空。

9月6日,安徽省紀檢監察網公布,安徽省兒童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金玉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金玉蓮在今年4月已經正式退休。金玉蓮管理安徽省兒童醫院超過十年之久。曾有刊文稱,她在基層醫療、結核病診治、“非典”、手足口病等方面都做出了突出貢獻。

退休後被追責的院長金玉蓮並非首位。2016年7月,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合肥第四人民醫院原院長李澤愛受賄一案,此時李澤愛已經退休三年。“對於醫院院長的終身追責,正是因為醫院院長反腐和在其他領域的反腐大多是相似的。”徐毓才指出。

2018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明確,公立醫院實行黨委長官下的院長負責製。公立醫院黨委從過去的“政治核心”轉變為“長官核心”。與此同時,近年來公立醫院的薪酬製改革也在同步進行。2017年,四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開展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穩步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準。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部門工資調控水準。如三明、合肥等地都提出醫院院長年薪製。

但牽一發而動全身,這同時受製於醫療服務價格體系的調整,非一朝一夕可就。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朱恆鵬此前對《財經》記者分析,城市公立醫院薪酬改革原則是平移,“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用醫療服務價格提升的錢彌補取消藥品加成的損失,所以,“從邏輯上來講,醫生的總收入應該沒有變,明面上提升醫生薪酬,這其實是做不到的”。

徐毓才認為,各項政策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強預防腐敗、反腐敗的力度,但是仍沒有觸及醫療體系腐敗中尋租的根本。

在體制性的約束力量發揮作用之前,法律打擊也提醒身在局中的院長們更需有自控力。陳金淼入獄這年55歲,因在任河南省駐馬店市中醫院院長時非法收受賄賂722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入獄後的陳金淼認罪悔罪,受到5次監獄表揚。河南省信陽監獄提出了減刑建議。2018年3月,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裁定結果,陳金淼入獄以來雖然獲得一定表揚,但其職務犯罪性質及情節嚴重,減刑幅度要從嚴限制,對其減去有期徒刑4個月。

2026年9月18日,陳金淼的刑期將在他67歲這一年結束。

(本文將刊發於2018年10月15日出版的《財經》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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