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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小而美”,行不行

(圖片來源:全景視覺)

經濟觀察報 言詠/文又到一年入園季,關於幼教政策的風吹草動都引人關注。7月2日,深圳市教育局發布《深圳市學前教育機構設置標準(征求意見稿)》,這部將替代11年前舊標準的文件,鼓勵對微小型幼兒園(幼兒中心)的嘗試——辦學規模不設下限,由審批機關按生均面積指標核定辦學規模和每班具體班額。也就是說,一個班的幼兒園未來也是可以合法存在的。

深圳不是孤例。今年6月下旬,成都市教育局局長明確表態,將借鑒北京、廣州等地的經驗,探索制定微型幼兒園的設置標準。先行者北京2017年就開始嘗試社區辦園點,對辦園點的面積做了放寬;廣州則從2018年開始在天河區試點開辦微小型幼兒園,發布了《天河區微小型幼兒園開辦工作指引》,一年之後這一模式推廣至中心城區。福州鼓樓區的探路步伐幾乎與廣州同步。

各地在政策層面對探索微小型幼兒園加以鼓勵,且頒布相關的標準和指引,在解決“入園難”的問題上,無疑是一條正確的路徑。入園難的背後是學前教育供給不足。這也是各地教育部門探索新路的內在動因。比如深圳,儘管從2007-2018年,全市幼兒園數量從819所增長到1771所,城市規劃中幼兒園配建標準也從千人33座調整為千人40座,但僅靠符合建設標準的規劃幼兒園提供學位,仍不能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2008年版的《標準》隻適用於舉辦6個班以上的幼兒園,不適應規模較小的幼兒園或辦學形式靈活的其他類型學前教育機構,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有辦學願力的社會力量進入。廣州也是如此。據天河區教育局預測,到2022年或有1萬多個幼兒園學位缺口。基於此,天河區從2018年2月起放寬辦園規模與場地面積限制,鼓勵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財政資金開辦微小型幼兒園。

改革開放40年以來,學前教育體制的發展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頭十年學前教育依然以政府為主導;新世紀最初的十年,學前教育被推向市場,公辦園持續枯萎,民辦園進入黃金發展期;2010年前後,學前教育重回“國策”層面,但民辦園增速仍可觀;現階段則以2018年的學前教育新政為轉捩點,學前教育的非營利屬性被強化,對社會資本進入這一領域的管理空前加強。面對公眾“入園難,入園貴”的呼籲,強化政府責任,加大財政投入,擴大公辦和普惠園的比例,肯定是正確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們不能搞政策“一刀切”,不能粗暴地退回完全以政府為主導的第一階段。這既不能解決學前教育的供需矛盾,也無利於滿足民眾多元化的需求。因此,在現階段,擯棄要麽全面行政管控,要麽全面市場化的慣性模式,在學前教育體系中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場邊界,是一個值得思考的課題。

鼓勵試水微小型幼兒園是釋放政策善意的第一步。在激發社會力量投入,增加學位供給的同時,還有利於部分無證園從“地下”轉入“地上”。這些無證園中,相當一部分是園所建築規模不達標而無法取得牌照,師資水準和口碑評價並不差。而且,由於有市場需求,它們一直頑強地存在著。與其讓它們灰色生存,不如更新辦園標準,將其納入正規軍體系,更有利於監管。廣州天河區的試點依循了“兩放寬,兩提高”的思路,即在放寬辦園規模和場地面積的同時,提高師資配備標準——要求每班至少配備1名本科及以上學歷教師;提高監管標準——一旦發生特別重大的安全事故,實行一票否決。這也是從“重審批、輕監管”向“寬準入、嚴監管”的轉變,相比而言,後者更顯示了政府的擔當。政府職責的承擔並不意味著要包攬公共服務的供給,而是要合理借助社會力量,並成為公正的監督者。

另外政策的延續性也值得強調,也就是說,對微小型幼兒園的政策鼓勵,不能朝令夕改。對於民間投資者來說,政策的延續性、政府的契約精神十分重要。只有對未來有穩定的預期,才敢放手投入,才能著眼於長遠利益——教育這個領域,尤忌急功近利。

其實,鼓勵創辦微小型幼兒園不完全是對現實的妥協,從兒童發展的角度,“小而美”的幼兒園有可能更能以兒童為本,因材施教。21世紀教育研究院與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今年4月發布的《教育藍皮書:中國教育發展報告(2019)》指出,小微化、生活化、社區化是世界學前教育發展的主流取向。就中國來說,對小微幼兒園的合規化探索正在起步之中,我們先要允許它的存在,才能促進它的萌生,才有可能形成一個健康發展的業態。無論是主流取向,還是有益補充,越多“小而美”幼兒園存在,家長和孩子的選擇就越多,而這對於建立多樣性、開放性的現代教育版圖也有著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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