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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加入輕鬆籌互助,真能“享30萬互助金”?天真!

原創首發 | 時代周報( Timeweekly)

文 |楊淑婷賈敏

在微信等平台上,水滴籌、輕鬆籌已經成為眾多用戶患病之後的首選籌款地。

之前德雲社相聲演員吳鶴臣患病,其妻子在水滴籌發起眾籌,結果惹來一陣非議。但事實上,少有人知道,除了水滴籌、輕鬆籌,二者各自還有類似“相互寶”的互助項目。分別是水滴互助和輕鬆互助。

這兩個項目均為互聯網互助計劃。通過多人付出小代價,結成某個互助團體,在成員患病時,可以每人出力,互幫互助。本意上,這是一個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想法。

然而,在微博等平台上,水滴互助、輕鬆互助被質疑涉嫌虛假宣傳、欺騙用戶。也就是說,水滴和輕鬆打著互助的幌子唬人。這是誤解,還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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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錢換不來30萬

為了弄明白水滴互助和輕鬆互助是怎麽一回事,我們完整體驗了一次加入互助的過程的過程。

我們通過朋友圈的求助鏈接,進入輕鬆籌幫助頁面,點擊“我要幫幫他”按鈕後,出現了以下頁面。

金額輸入框的下方,便是一個加入輕鬆互助項目的選項,“限時3元加入,最高可獲得30萬大病互助金,患大病不愁沒錢”。點擊之後,便會直接在幫助金額上額外增加3元錢。在幫助別人的同時,也能花3塊為自己買個保障,這樣“雙贏”的事情,很多人不會多加思索就點了確認支付。

然而,當我們正以為自己已經加入成功的時候,系統突然提示,“餘額不足,即將失去互助權益”,並且還告知我“建議充值到10元以上”。

說好的3元買保障呢?這究竟是真實的承諾,還是吸引人的噱頭?

但10元也不是盡頭。在輕鬆互助官方公眾號“我的會員卡”頁面中,我們看到項目餘額卡片處明確提示“建議充值到50元,避免頻繁充值。”

到這裡,充值金額從3元買保障,一路漲到10元,乃至50元。只要用戶選擇繼續充值,則最少需要充10元,且只可用四個月。

問題在於,作為用戶來說,最初就是衝著“3元加入最高可獲30萬大病互助金”才選擇加入的,然而加入之後卻一直被誘導進行更大金額的充值操作。這樣的設計,讓用戶質疑輕鬆互助涉嫌誘導、欺騙用戶。

即便是3元買保障的承諾,本身也只是輕鬆互助們的一個側面。

有用戶發現,不同的人使用輕鬆互助或者水滴互助時,最開始的費用並不相同。

以輕鬆互助為例,通過其APP加入最低需繳納10元,而通過微信公眾號只需3元。甚至有的用戶1元錢即可加入水滴互助。對此,水滴互助和輕鬆互助客服均表示,由於用戶加入渠道不同,所以才會造成如此差異。還稱加入的金額不一樣,但保障都是一樣的。

如果交納1元可享受的保障,與交納10元享用的保障是一樣的,那麽,多交的那9元,意義在哪裡?在不少用戶看來,這是一種不公平的表現。

值得一提的是,當水滴互助提示用戶支付1元加入互助保障時,一旦用戶試圖離開頁面,則會立即出現一個彈窗,提示用戶獲得優惠機會:1元加入,變為了0.01元加入。

水滴互助們為了挽留用戶,卑微到了塵埃裡。這時,不少用戶則會感到這個保障計劃著實便宜,1分錢的花費也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由此,開始自己的互助保障之旅。

但這並不意味著,加入之後就能高枕無憂。

2

為別人買不完的單

世界上最長的路就是套路,10元不封頂,50元也是隻剛起步。

與購買商業保險類似的是,加入輕鬆互助或是水滴互助,同樣需要經過等待期,在輕鬆互助,這又稱為觀察期,意思是為了防止參與行動的會員明知道或可能知道已確診或即將確診互助行動互助範圍內的疾病,而馬上加入已獲得利益的行為。

水滴互助等待期為180天,輕鬆互助的觀察期則為180天至360天不等。按照協議,在這段時間內被確診協議中的疾病,是不在享受互助金的範圍內的。

即便如此,在這短則180天,長則一年的時間中,該出的錢一分不能少。一旦账戶內的錢低於有效餘額,將暫時失去互助會員資格,超期未補則無法再享有互助權利。

為何账戶內的餘額會減少?答案就在於這個互助項目中的資金,全部來自於會員账戶內的餘額。

換句話說,你成為互助會員後,需要為其他成員的保障需求買單,其他人也將在你需要資金幫助時,每人分出一點。

然而,即便你在觀察期內,你的账戶餘額同樣要為其他人享受的保障買單。因此,用戶账戶餘額需要保證有足夠的餘額用來繳納每個月的費用。而一旦用戶帳戶餘額不足繳納費用時,則自動退出互助項目。

簡單來說,在這180天甚至360天的等待期中,你不僅不能享受大病保障計劃,你還得一直為別人的疾病“買單”。而且,過了等待期後,你還得保證你的會員帳戶高於有效餘額,這樣才能享受互助計劃。

但這並不意味著,享受互助計劃就能獲得理賠。

3

平台隨意更改要求助人一年自己患癌卻被拒

網絡互助平台講究的是“贈人玫瑰,手有余香”,在水滴互助上幫助癌症患者分攤互助金一年有余的馬豔波,卻被贈予別人的玫瑰所刺痛。

2016年,雲南的馬豔波加入了水滴互助“中青年抗癌計劃”。截至2017年底,馬豔波已經為水滴互助平台上的癌症患者分攤互助金一年有余,幫助別人11次,一共支付了45元。但是她怎麽也沒有想到,癌症有一天真會降臨在自己身上。

2017年12月,馬豔波檢查出患上宮頸腺癌,同時帶有B肝病毒。於是向水滴互助提出互助申請,希望互助平台對自己的宮頸腺癌提供救助,水滴互助要求夫婦倆提交申請互助的材料。2018年1月8日,水滴互助回復,因其曾經患有病毒性肝炎,不符合互助平台的健康要求,所以不能得到平台救助。

水滴互助方面表示,拒絕救助的原因是馬豔波提交的材料中顯示,2010年馬豔波已經檢查出為B肝病毒攜帶者。而水滴互助的健康要求規定,會員有肝炎病毒感染是不能加入平台的。

但馬豔波的丈夫曲波認為,馬豔波在2011年生孩子時的體檢材料表明,早年的B肝病毒攜帶情況已經不複存在,而且2016年加入時的互助條款中沒有提及B肝,隻表示沒有得過重大疾病就可以加入。

“況且她是患有宮頸腺癌才申請互助,這項疾病與B肝病毒攜帶絲毫沒有關係。”丈夫曲波頗為失落地表示:“互助的意義是什麽,就是互相幫助。我們幫助了別人,但到了需要幫助的時候,卻是這個結果。”

江蘇連雲港的佘先生曾在2016年11月份左右加入水滴互助,但加入一段時間後,他發現水滴互助的互助規則有所變化,健康要求中針對B肝的標準被特別標出,作為B肝病毒攜帶者的自己被排除在互助範圍之外。無奈之下,佘先生只能退出該平台。

佘先生的不滿在於,水滴互助在不通知他的情況下便修改了規則。

解放軍302醫院副主任醫師李捍衛曾表示,我國B肝病毒感染率多達60%到70%,B肝表面抗原攜帶率約佔總人口的10%。可以說,水滴互助修改《健康要求》後,將數以億計的B肝病毒攜帶者排除在互助項目之外。

這是互助,還是“唬住”?

編輯 / 貓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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