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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經濟時代:網站熱衷設立明星榜單 連五金公司都參與圈錢

上周,遊戲主播“喬碧蘿殿下”因惡意炒作美女變大媽,被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分會列入黑名單,曾以為她聲甜人美的粉絲們,卻無法因此要求平台退回刷禮物的錢。

無論是網絡主播,還是偶像明星,如今都是由粉絲真金白銀所供養的:花錢購買虛擬禮物、鮮花、鑽石,將偶像送上平台所設榜單的前列,以此作為偶像紅了、爆了、值得廣告商青睞的憑據——這正是粉絲經濟、流量為王時代的通用規則。

插圖 王晨瑀

然而,在粉絲用盡錢包勞力來將偶像供養時,也走入了榜單設置者及其上下遊產業打造的權益陷阱:因榜單改變規則而用不上的虛擬鮮花,遭遇退款無門;用來提高效率的自動打榜軟體被封,充到2040年的會員錢找誰去討?榜單承諾給偶像的資源,若不履約粉絲奈何?

在專家看來,這樣為偶像刷數據的行為,更是讓整個互聯網行業沉淪在瘋狂收割錢包的狂歡中,於行業的長期發展並無益處。

打榜被叫停,網站不退錢

“明星勢力榜就是萬惡之源。”29歲的白領阿曉是選秀節目《創造營2019》出道的明星H的粉絲,7月時,為了讓H在“新星榜”排到前三,粉絲團開始花費大量時間金錢打榜:“閱讀、轉發、評論、發相關微博等都能加分,俗稱做互動。如果沒時間做互動,直接花錢搞也行。”

阿曉介紹,微博出售虛擬鮮花,2元1朵,每送1朵花,偶像的愛慕值增加2點:“說是送花給偶像,其實轉了一圈又回到了新浪的兜裡,偶像一毛錢都拿不到。”

7月中旬,由於粉絲團不慎暴露了通過特殊渠道打榜,微博暫停了7月H的上榜資格。

“就是買微博小號去做互動,新浪平常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次我們是被競爭對手舉報,微博沒法裝瞎了。”阿曉說,這樣一來,粉絲的前期投入都打了水漂,“時間就算了,真金白銀買的花,新浪退錢不應該嗎?”

阿曉說,一開始新浪只是把花退回账戶:“送花的對象都上不了榜了,花對我們來說還有什麽用?”之後粉絲們開始撥打12345、96315等電話,投訴新浪侵犯消費者權益。

“那個時候才意識到其實我們先是花了錢的消費者,然後才是粉絲。”阿曉說,投訴持續一周後,北京市消協約談微博,微博才陸續退了錢,“後來我去仔細看了下,鮮花購買頁面什麽說明都沒有,能不能退也沒規定。”

進入8月,H的上榜資格被恢復,但阿曉已經不再購買鮮花了:“榜單就是網站撈錢的手段,我不會再去送錢做傻事了。”

軟體被封,會員費打水漂

6月10日,1億轉發量的幕後推手“星援App”被查,沒過幾天,超級粉絲言言發現“超級應援”也沒法使用了:“從此退回手動打榜時代。”

“星援App”和“超級應援”都可以幫助用戶自動進行一些操作,如評論轉發偶像的微博、發送與偶像相關的微博、自動搜索偶像名字,從而提高偶像在新浪“明星勢力榜”、百度百科“明星人氣榜”等榜單上的排名。

“超級應援是新浪子公司出的,一個账號一年會費35.88元。星援App就更猛了,一個月會員20元,可以一鍵綁定很多小號,然後讓這些小號每天自動簽到、轉發。”言言告訴記者,二者在2018年時就出現了,頗受粉絲歡迎。

停止服務後,這些會員錢又去了哪裡?

“星援App可否退錢?”星援App被查的第二天,小然就在微博上發問,然而至今摸不著門路,“聽說非法獲利800多萬,但App下架了、人也被抓了,不知道找誰去退錢。”

而“超級應援”停止服務後,有些粉絲發現可以向該新浪子公司私信要求退款。“發支付憑證截圖、微博昵稱、支付寶账號給他們。錢多錢少不重要,記得找新浪退錢。”微博用戶@HoneyItHurts發送於6月17日的這條微博,獲得了718條轉發。

而要求退款的粉絲也並非都能如願。“私信了,沒退款,現在再發私信都不理了。”粉絲小真說,“沒多少錢,算了。”

轉發換資源,承諾難兌現

混跡粉圈近10年的小菜觀察到了一個趨勢——有越來越多的公司加入了用榜單收割粉絲的行列,“點進去認證信息,有些湊合還是個影視公司,有些根本就是賣五金百貨的貿易公司,也來分一杯羹。”

小菜告訴記者,這些榜單的共同特點是,粉絲可以不花錢給偶像投票,但先要完成一些任務來獲得票:“需要幹什麽呢?看一次15秒的視頻廣告給你5票,發一條帶偶像名字和小程序名字的抖音給你15票,說白了就是把粉絲當廣告閱聽人用、當免費宣傳用、當給其他App引流的資源用。”

而偶像在榜單登頂又能有什麽好處呢?“無非是為粉絲在某些地方投放一些能露出偶像形象的廣告,比如機場、高鐵站、廣場、咖啡廳,還有在它們的小程序上做一天的開屏,甚至還包括發一篇微博通稿這種低端的‘獎勵’。”小菜說,新粉絲往往會被這些“獎勵”迷惑,而老油條們一眼就能看出貓膩。“就拿咖啡廳廣告來說,承諾是10家咖啡廳,10家星巴克還是10家你說不上名字的咖啡廳,這其中差異很大。這種承諾根本就是含糊其辭,粉絲賣完苦力發現跟事先想的不一樣,都沒地兒說去。”

說法

幫明星刷榜,粉絲涉嫌違法

“互聯網追星已經演化到了一個充滿著大量欺騙色彩和逐利性的階段,跟我們以前認知的追星已經不是一回事兒了。”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北京晚報採訪時表示,以鮮花事件為例,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網購商品7天內無理由退貨,而數字化商品一般並不包含在內,如音像製品、軟體等。“虛擬鮮花屬於什麽商品?是適用7天無理由退換,還是類似於軟體,法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平台應該在用戶協議裡寫明,事先明確告知消費者能不能退。”

對於自動打榜軟體停止服務後用戶是否能拿回充值的會員錢,朱巍認為很有難度:“刷榜刷單是違法行為,不僅經營者違法,參與者也是違法違規的,既然如此,經營者的違法所得是應該收繳的,參與者是很難主張退還款項的。”

而對於粉絲用勞動為偶像換資源的做法,朱巍直言這已經不是正常的消費行為了,粉絲的身份也不再是消費者了,存在很大風險。“這不構成合約,沒有明確的對價,而且是為別人在付出勞動且別人還不知情。經營者是否有相關能力和資質,很多時候是未知的,這些單方承諾履行沒有、履行得如何,也沒有辦法去衡量。這種打著給偶像應援幌子的交換,不要去做,這很可能是欺詐甚至詐騙行為。”

快評

明星靠行銷,是社會病態

“中國偶像的力量讓很多人看到了其中巨大的商機,而商機轉化成錢也是很容易的。”朱巍說,平台角肯定是歡迎粉絲來打榜的,“不僅能提高平台的熱度,而且能賺到很多的錢。偶像也能從中獲利,因為他們一般沒什麽作品,只能通過一次次的活動去增加人氣,至於他們能不能從平台中分到銷售鮮花的利益,只有粉絲不知道。帶頭去瘋狂應援的人,又有多少是偶像方面派出來洗腦圈錢的,粉絲也不會知道。”

“對於粉絲經濟,互聯網行業其實也是一個矛盾的態度,一方麵粉絲能為平台增加活躍度、增加收入;但另一方面,有意的無意的、主動的被動的刷榜、水軍、公關行為也讓行業深惡痛絕,因為好的生態需要有公正公平的環境,但現實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當有一個人開始刷榜之後,所有人都開始被迫刷榜,整個生態就壞了。” DCCI互聯網研究院院長劉興亮認為,即使以降低平台活躍度為代價,也不能容忍這樣破壞生態的行為。

劉興亮介紹,在這樣的刷榜遊戲中,行業裡諸多的灰產公司賺得盆滿缽滿,如賣小號的、當水軍的、做自動刷榜軟體的。“整條產業鏈中很大一部分錢都被這些公司給賺走了,但這些公司做的事對行業、對社會都是毫無意義甚至有害的。評價明星的標準也從作品變成了行銷做得好、粉絲能量大,這是整個社會的病態。”

來源:北京晚報·新聞調查 記者:白歌

流程編輯:洪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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