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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們所說的「癌症」,泛指的是所有的重大疾病。
其實,嚴格說來,癌症只是惡性腫瘤的一種,而惡性腫瘤只是重大疾病的一種。
在重疾險中,是依據《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來制定保障內容的,其中包括6種必保疾病,19種可選,一共25種,在這個基礎上,保險公司可以自行添加。
6種必保的疾病:
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乾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和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而如今的重疾險,一般保障功能都比較全,保30種、100種、120種疾病的產品隨處可見,看起來保障功能更全,但是否意味著產品更好了呢?
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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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保障範圍廣,並不一定有用
不少人以為保險保的重大疾病種類越多越好,事實確實是這樣,但是卻忽略了重要的一點,那就是絕大多數重大疾病,在全世界的發病率都極低。
根據統計,如果罹患重疾,那重疾險必保的6大重疾,發病率在較多年齡段中佔比60-90%,最高的佔比達94.5%。
如果一個人一生有90%的幾率罹患重大疾病,那罹患行業規定的25種重疾的概率在90%-95%左右。
也就是說,25種重大疾病之外的幾十種上百種重疾,出現的可能性在5%-10%,這其中,一些重大疾病的發病率低得可以忽略不計。
所以,島叔的建議是,重疾險的保障範圍可以廣,但沒必要面面俱到,一些幾乎不可能出現的重大疾病,完全可以忽略。
畢竟,保障的越全,保費會越高,剔除一些不必要的保障,還能少花點錢。
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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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有些重大疾病,保險並不賠
買了重疾險,得了重大疾病之後保險就會賠嗎?
事實並非如此,即便購買了重疾險,其也有不賠的情況:
1.不在保障範圍內的不賠
這一點不必多數,大家應該都明白,保險提供的是有限的保障,在保障範圍內的賠,不在保障範圍內的不賠。
2.未達到賠付標準的不賠
這一點十分重要,購買重疾險的一定要明白。重大疾病的重點,在「重大」這兩個字上,如果得了很嚴重的疾病,但是情況並沒有達到「重大」的程度,那保險也不會賠付。
比如說冠狀動脈搭橋術,必須要達到開胸進行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程度才行,保險公司才會賠錢,如果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等情況,重疾險是不會賠的。
再比如說重大器官移植術,必須要達到採取器官異體移植手術的程度,保險才會賠。
3.有些「癌」,保險並不賠
一是行業統一規定的一些「癌症」,保險公司不賠:
(1)原位癌;
(2)相當於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3)相當於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傑金氏病;
(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
(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攝護腺癌;
(6)感染愛滋病病毒或患愛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愛滋病就不說了,一般都會列為除外責任,其他幾種癌症,雖然也稱之為癌,但一般病情較輕,容易治癒,且治療費用不高,不屬於「重大」的情況,所以,保險公司都不會將他們列為重大疾病的保障項。
圖片來源:攝圖網
先天性疾病一般是出生髮病,較容易發現,對買保險來說,爭議不大。
而遺傳性疾病有些是出生的時候沒有,出生後很多年才發病,對於大部分人來說,由於缺乏足夠了解,可能理賠受阻。
重點說一下遺傳性疾病,因為當前的重疾險中,有些產品會將一些遺傳性疾病列為保險責任,而有些產品會直接將其列為除外責任。
根據島叔所查證的資料,以下這些遺傳性疾病或者可能與遺傳相關的疾病,仍舊有產品提供保障:
遺傳性疾病:肌營養不良、脊髓性肌萎縮、腎髓質囊性病、肝豆狀核變性(Wilson病)、艾森門格綜合征、成骨不全症第三型、脊髓小腦變性症、血友病;
遺傳與環境共同影響:斯蒂爾病、類風濕性關節炎、嚴重哮喘;
被認為與遺傳相關:再生障礙性貧血、原發性心肌病、自身免疫性疾病;
遺傳易感性:狼瘡腎炎、克羅恩病(克隆病)。
以上這些疾病,並非所有的產品都提供保障,如果比較關注這些,可以仔細查看一下重疾險產品的保險責任。
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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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達不到「重大」標準,並非沒有保障
上文說過,重疾險不賠的情況中,除了先天性疾病和遺傳性疾病,其他的基本都是病情較輕,達不到賠付的標準。
那麼,這種情況,保險怎麼才會賠呢?
很簡單,那就是購買包含輕症、中症的重疾險。
輕症,就是輕度重疾;中症,就是中度重疾。這兩種情況,都未曾達到「重大」程度,但如果包含在保障範圍內,保險公司也需要理賠。
一般來說,我們常見的重疾險賠付比例為:重疾賠付100%基本保額,中症賠付50%基本保額,輕症賠付20%-30%基本保額。
比如說原位癌,就屬於輕症的範圍,如果買50萬保額的重疾險,輕症賠付比例為20%,那得了原位癌,就能夠申請10萬的保險金理賠。
輕症、中症、重疾,區別只是疾病嚴重程度的不同,所以,如果購買包含這三類保障的重疾險,就要明確他們之間的界限和理賠條件。
什麼程度是輕症?什麼程度達到中症?它們之間明確的界定條件是什麼?這些問題都應該搞清楚。
要不然,你以為是重大疾病,保險公司卻說是中症;你以為是中症,保險公司卻說是輕症。其中理賠造成的差距,是巨大的。
本文為保險島(bxd365)原創
責任編輯: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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