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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招生改革觀察:文化、技能並重,專本貫通培養人才

將高職招考與本科教育考試招生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增加職業適應性測試……

近日,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8個省市相繼發布新高考改革方案,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多地高等職業教育招生未來也將迎來新變化。

職校+應用型本科貫通培養人才

完善和推進“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辦法”是8省份高職招考改革的關鍵詞和主路徑,改革將“將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與普通本科教育考試招生相對分開”,招生評價中“文化素質”“職業技能”並重。

2010年頒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就有明確表述:逐步實施高等學校分類入學考試。高等學校普通本科入學考試由全國統一組織;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

2013年,教育部文件頒布的《關於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完善招考,要求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重點探索“知識+技能”的考試評價辦法。《意見》形成了包括以高考為基礎的考試招生辦法、單獨招生、對口招生、“3+2”中高職貫通模式等6種高職招生考試方式。

但上述6種方式的招生主體大多為高職院校,重慶、河北兩地的高考改革方案提出專本貫通,培養高端技術人才。

重慶的改革方案稱,要發揮市屬轉型發展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院校各自優勢,聯合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通過專、本貫通分段培養方式培養高端技術技能型人才。

河北的方案則提出,將實行貫通培養考試招生,構建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應用型本科相互銜接、融會貫通的現代職業教育“高架橋”。

職業教育發展不再是中高職院校一家之事,轉型中的本科也成為戰線一員,而且這個隊伍正在不斷擴大。

“推動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是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是教育領域人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今年2月,國務院發布《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教育部發展規劃司介紹表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推動具備條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則進一步提出“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向應用型轉變”的發展目標。

目前,廣東、河南等20多個省(區、市)已經頒布了引導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的文件,300所地方本科高校參與改革試點。

文化+技能並重,增加職業適應性測試

在具體的考試內容、評價方式上,澎湃新聞注意到,此輪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8省份,均強調兼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

比如,重慶的方案表述為,針對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測試+技術科目測試(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的考試招生評價方式;針對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專業綜合理論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的考試招生評價方式。

而河北、福建、湖南、廣東四省則表述為“文化素質+職業技能”。

那麽,具體會考哪些科目?科目分值比例如何?

福建的方案介紹,高職院校招收中職畢業生,將依據中職學校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錄取總成績75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德育、語文、數學、英語)的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成績300分,專業基礎知識的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成績250分,職業技能測試成績200分。

而河北方案則要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報考高職院校,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使用對口升學專業考試成績,沒有對口升學專業考試成績的,須參加招生院校聯合組織的技能測試。

對於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班學生,福建方案要求,學生則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準合格性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擇優錄取。

錄取總成績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各佔150分(原則上按普通高中學業水準合格性考試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轉換),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每門各佔100分。

而在新改革方案實行之前,福建招考方案規定,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報考高職院校需參加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入學考試要求,面向高中生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信息技術等4門,面向中職生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專業基礎課等4門。新方案落地後,福建將不再單獨組織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

另外,除了福建,遼寧、湖北、廣東、河北等地高考改革方案均提到普通高中畢業生參加高職院校招生,必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測試成績成為招生的主要評價依據之一。

事實上,廣東早在2017年就開始實行職業適應性測試。

據大洋網報導,2017年廣東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面向高中畢業生)網上職業適應性測試(下稱“網測”)在全省21個地市的34個考場同時展開,共有6400多名考生參加。媒體評價其為“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的一次探索”。

根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方案,8省市均於2018年啟動改革。在高職招考上,福建和湖南分別提出“2020年實施新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和“力爭2020年使分類考試招生成為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

福建、江蘇、廣東、重慶、遼寧還明確提出,到2021年要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體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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