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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公租房怎麽申請?快看看你符不符合?

都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還有一、二、三類家庭怎麽區分?

都在這裡啦

三類家庭區分

/一類家庭/

為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高於上年度哈爾濱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含70%)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以及外籍來哈務工人員

注:2017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5546.0

/二類家庭/

為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哈爾濱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

/三類家庭/

為符合市政府規定的低收入家庭標準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即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哈爾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哈爾濱市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證或哈爾濱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

注:三類屬於特困家庭,一二類家庭中還分有限優待家庭,具體優先優待條件看下方申請材料中的內容

申請條件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居民戶口或者部門公共戶口(道裡區、道外區、南崗區、香坊區、平房區、松北區六個主城區內戶口);

2.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哈市城鎮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注:其中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執行《2017年哈爾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的標準,標準額度為35546.0元/年。

3.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

4.未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現未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等優惠政策。

新就業無房職工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居民戶口或者部門公共戶口(道裡區、道外區、南崗區、香坊區、平房區、松北區六個主城區內戶口);

2.高中以上(含高中)學校畢業不滿五年;

3.已經與用人部門簽訂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聘用)合約,或者已經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

4.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我市城鎮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5.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未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現未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等優惠政策。

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居民戶口或者部門公共戶口(道裡區、道外區、南崗區、香坊區、平房區、松北區六個主城區內戶口);

2.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符合市政府規定的低收入家庭標準(城鎮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及財產認定以民政部門核發的哈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哈市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證或哈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為準);

3.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

4.未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現未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等優惠政策。

外來務工人員

1.具有本市外來人口居住證明(如居住證);

2.已經與用人部門簽訂一年以上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聘用)合約,並且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一年以上;

3.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我市城鎮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4.在本市無自有住房。

外籍來哈務工人員

1.具有本市外國人居留許可;

2.持有外國人就業證或者外國專家證;

3.已經與用人部門簽訂經備案的勞動(聘用)合約;

4.在本市無自有住房。

申請對象及要求

申請保障性住房資格,應當以家庭為部門,申請家庭應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具有本市城鎮常住居民戶口或者部門公共戶口的家庭申請保障性住房資格,申請家庭成員應為同一戶口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及其不同戶口下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同一戶口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撫(扶)養義務關係並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員。

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組成的獨立家庭,可單獨申請;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單身居民,可單獨申請。

下列人員不計入申請家庭成員:

1.在監獄內服刑的人員;

2.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政府和區政府指定住房保障機構根據申請準入要求和有關程序認定的其他人員。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保障性住房資格,申請家庭成員應以本市外來人口居住證明為準。外籍來哈務工人員申請保障性住房資格,申請家庭成員應以本市外國人居留許可為準。

申請材料

基本材料

1、申請表、誠信承諾書,委託代理的需提供委託代理協議書;

2、申請家庭成員戶口簿或者外來人口居住證明、居民身份證,外籍來哈務工人員應當提供外國人居留許可、護照;

3、申請家庭成員婚姻狀況;

4、申請家庭成員收入情況;

5、申請家庭成員住房情況;

6、符合優先優待條件的材料;

7、屬於本市新就業無房職工的還應當提供畢業證明、勞動(聘用)合約或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證明材料;屬於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還應當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哈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哈市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證或哈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屬於外來務工人員的還應當提供勞動(聘用)合約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證明材料;屬於外籍來哈務工人員的還應當提供外國人就業證或者外國專家證、勞動(聘用)合約;

附件

1.未保障且符合下列優先優待條件之一的家庭,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

(2)省部級以上勞模、全國英模;

(3)建國前老軍人;

(4)烈士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

(5)榮立二等功以上複轉軍人;

(6)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無配偶、無子女的孤寡老人;

(7)經市政府批準的其他情形。

2.申請家庭中包含軍隊退役人員和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並作為家庭主申請人。

辦理流程

保障性住房資格申請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受理並初審,初審符合條件的由區政府指定住房保障機構複審,複審結果報市住房保障實施機構。對符合保障性住房資格條件的製發《哈爾濱市保障性住房資格通知書》,對不符合條件的,告知申請人。

注:符合條件的家庭可先去社區谘詢登記

編輯:傲寒

諸葛找房轉載稿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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