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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公租房貨幣化補貼指南

本報記者鄭嵐 通訊員宋成梓 黃伶俐

從今年4月1日起,宜昌城區將推行公租房貨幣化保障。市住建局、市財政局近日聯合發布《關於在宜昌城區推進公租房貨幣化保障工作的通知》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與過去城鎮住房保障由實施配租相比,這是一個重大變化。那麽,城區哪些人可以申領公租房貨幣化補貼?如何申領?申領時需提交哪些資料?昨日,宜昌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就市民關心的十六個問題進行了權威解答。

一問:哪些人可以申請領取公租

房貨幣化補貼?

答:符合條件的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大學生、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可按規定的標準和程序申請、領取公租房貨幣化補貼。公租房貨幣化補貼和實物配租是公租房保障的兩種方式,只能選擇其中一種。享受政策性住房或住房貨幣化補貼的,不得重複享受公租房租賃補貼。

二問:公租房貨幣化補貼前的準

備事項有哪些?

答:申請人在市場上租賃住房,簽訂租賃合約並辦理租賃合約備案;申請人取得租賃發票;申請人確認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

三問

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申請公租房貨幣化補貼需同時符合哪些條件?

答:1.申請人具有城區城鎮常住戶口。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城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7倍(城區2018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7619元,0.7倍為26333元);財產(含銀行存款、基金、股票、車輛、所有權房屋等)低於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其中無價值達到16萬元(以購置車輛發票金額為準)或排量超過1.8L的轎車;工商注冊登記實繳資金不超過5萬元,認繳資金不超過20萬元。

3.在城區人均住房(含所有權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或政策性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4.在城區無擁有所有權的非住房。

5.在市場上承租住房。

四問:新就業大學生申請公租房

貨幣化補貼需同時符合哪些條件?

答:取得全日製本科、高專或高職院校畢業證書,或者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畢業2年內;在城區就業創業;.在城區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本人及家庭成員在城區無住房和無擁有所有權的非住房;在市場上承租住房。

五問: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申

請公租房貨幣化補貼需同時符合哪些條件?

答:在城區就業;收入低於城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7倍;截止申請之日的上月,在城區連續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且處於在繳狀態;本人及家庭成員在城區無住房和無擁有所有權的非住房;在市場上承租住房。

六問:申請公租房貨幣化補貼需

要提交哪些申請資料?

答: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

2.房屋租賃合約(在宜昌市房產交易網下載列印示範文本)及備案證明(租賃房屋屬城區不含東山開發區,在沿江大道129號市房屋交易和產權中心辦理,谘詢電話6233719;租賃房屋屬東山開發區範圍以內的,在城東大道54號宜昌高新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辦理,谘詢電話6753239);

3.租賃發票(在租賃房屋權屬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谘詢電話:西陵區 6465373、伍家崗區6351778、高新區 6460132、猇亭區6511314、點軍區6679317,為避免在辦稅服務廳長時間等待,稅務部門建議辦理時間為16日以後);

4.新就業大學生需提交畢業證書;

5.新就業大學生和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需提交就業部門的社會信用證書複印件(部門簽署“用於申請公租房保障”,並蓋章);

6.申請審核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資料均提供原件,由社區查驗後拍照上傳。

七問:為什麽要提供經備案的租

賃合約和租賃發票?

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保〔2016〕281號)規定,租賃補貼申請家庭應與房屋產權人簽訂租賃合約,並及時將租賃合約、房屋權屬證明、租賃發票等材料提交住建部門審核。我市經深入研究和反覆論證並借鑒外地做法,將提供經備案的租賃合約和租賃發票作為在市場上租房居住這一保障條件的審核標準,納入《通知》規定。

八問

開具租賃發票需要交哪些稅,按什麽標準交?

答:主要涉及的稅種包括房產稅和個人所得稅,其中房產稅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不含增值稅租金收入4%減半徵收,即租金收入÷(1+5%)×2%。2018年及以前簽訂的合約仍按4%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租金收入的2%預征。若租金為1000元時,估算需繳納的稅金為40元左右,具體以稅務部門計算為準。

九問:目前正在享受租賃補貼的

家庭還需要重新申請嗎?

答:根據《市住建委 市財政局關於在宜昌城區推進公租房貨幣化保障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9〕3號)規定,目前正在享受租賃補貼的家庭(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要在4月30日之前向原申請社區提供經備案的租賃合約及租金發票。4月30日以後提供相關資料的,視為重新申請補貼,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從系統登記備案的次月起發放租賃補貼;4月30日以後未提供相關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租賃補貼資格。

十問:公租房實物配租輪候家庭

能否申請公租房貨幣化補貼?

答:申請2018年公租房實物配租,經審核公示通過但未選房,進入輪候的家庭,在市場上租房居住的,可前往社區承諾自願放棄實物配租輪候,重新申請公租房貨幣化補貼。輪候期內(自取得公租房實物配租資格1年內),輪候家庭申請公租房貨幣化補貼的,在審核收入時按原標準執行,其中,A類仍按2017年城區人均可支配收入34686元審核,B類和C類不審核收入。輪候期過後,A類和C類將按2018年城區人均可支配收入(37619元)的0.7倍(26333元)重新覆核公租房貨幣化補貼資格。

十一問:《通知》規定的公租房貨

幣化補貼申請與近年來的租賃補貼和公租房實物配租申請有哪些不同?

答:1.與近年來的租賃補貼相比,一是保障範圍和標準不同。原保障範圍僅限於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現在新增了中等收入家庭、新就業大學生和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且將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補貼標準分別從8元、6.4元提高到12元、10元。二是對在市場上承租住房給出審核標準。要求提供經備案的租賃合約和租賃發票。

2.與公租房實物配租相比,在保障效率和便利上更具優勢。申請通過後,可及時得到保障。可自主選擇更便於工作和生活的房屋租住。

十二問: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可以

發多少補貼?

答:1.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租賃補貼標準:最低收入(含分散供養的城市特困供養對象)12元、低收入10元和中等偏下收入6元。最低收入、低收入的無房家庭,每戶每月補貼金額不足250元的,補足至250元。

2.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保障面積標準:15平方米。每戶家庭保障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家庭成員人數超過4人的,也隻按4人60平方米保障)

3.租賃補貼額=[保障面積標準×家庭成員人數-家庭成員住房建築面積]×租賃補貼標準。

4.當申請保障家庭租賃住房實際支付的月租金,低於按標準計算的家庭月補貼金額時,按實際支付的租金數額發放補貼。(第十三問、十四問這一條相同)

十三問:新就業大學生可以發多

少補貼?

答: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420元/人·月;全日製本科及以下學歷大學畢業生(含高職)250元/人·月;保障期限為36個月。為身份保障,即家庭成員中有幾人符合身份條件,發放幾人。

十四問:外來務工人員可以發多

少補貼?

答: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90元/人·月;保障期限為36個月。為身份保障,即家庭成員中有幾人符合身份條件,發放幾人。

十五問

如何確定補貼發放時間?

答:租賃補貼自申請對象完成申請審核(公租房系統中處於市備案狀態)後當月開始計算,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次月開始按月發放;新就業大學生和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按季度發放。

十六問

租賃合約期限為一年,租金按季度交納,請問如何計算補貼?

答:在保障期限內,以租金發票上注明的租賃時間段作為發放租賃補貼的期限。當第一季度租賃發票到期後,申請人應及時開具並上傳第二季度租賃發票。如因未上傳,導致發票期限不連續,將不計發其間的補貼。

注意事項

1.當申請保障家庭租賃住房實際支付的月租金,低於按標準計算的家庭月補貼金額時,按實際支付的租金數額發放補貼。

2.2018年度公租房實物配租輪候家庭,在1年的輪候期內,可自願放棄輪候,重新申請公租房貨幣化補貼,收入條件按原標準執行,輪候期過後,按照2019年的保障條件進行資格覆核。

3.目前,城區公租房房源不足,2018年度公租房實物配租輪候家庭可能存在輪候期內無法實物保障的情況,建議符合條件的輪候家庭申請公租房貨幣化保障。

4.2019年3月租賃補貼在保對象,應於2019年4月30日前到原申請社區補充提交租賃合約和租賃發票,逾期未提交的家庭將停發補貼。

5.公租房貨幣化補貼和實物配租是公租房保障的兩種方式,只能選擇其中一種。享受政策性住房或住房貨幣化補貼的,不得重複享受公租房租賃補貼。

市住房保障辦公室谘詢電話:

675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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