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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使用公租房將被懲戒

  本報訊(記者 曹政)作為本市住房保障體系中的重要一環,公租房擔負著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解決住房困難的艱巨任務。近日,市住建委專門發文對違規轉租轉借公租房家庭資格管理工作進行規範。其中,對於違規轉租的家庭,在取消資格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允許該家庭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含市場租房補貼)及共有產權住房;5年後再次申請且取得備案資格的,應以市場租房補貼方式保障為主。

  這份《通知》明確了違規轉租家庭查處標準。經調查核實,家庭確有違規使用行為的,區住房保障部門可依據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取消家庭各類保障房(含公租房補貼、市場租房補貼)資格,停止發放租金補貼,退回承租住房,並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以罰款。

  此外,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應將取消該家庭各類保障房資格的資訊記入不良資訊檔案,自取消資格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允許該家庭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含市場租房補貼)及共有產權住房。5年後再次申請且取得備案資格的,應以市場租房補貼方式保障為主。

  同時,相關部門也將加強對住房保障家庭警示教育。各區住房保障部門和各公租房產權部門(運營管理部門),在辦理公租房入住手續時,要書面告知保障家庭遵守公租房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轉租、轉借公租房,並在租賃合約中明確違約責任條款。

  記者也了解到,公租房政策宣傳工作將日常化。

  《通知》要求,各公租房產權部門要在小區顯著位置設定政策宣傳欄、舉報箱和公示牌,公示牌應寫明“本小區(樓棟)為公租房,嚴禁轉租、轉借,違法必究”等字樣,同時要公示項目產權部門、管理部門、負責人及舉報電話等內容。產權部門應通過發放宣傳手冊,張貼宣傳海報等方式,引導保障家庭合法合規使用房屋,共同抵製轉租、轉借等違法違規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未來對於違規轉租行為,各部門將聯動實施聯合懲戒。根據《通知》,市、區住房保障部門對違規轉租、轉借家庭的處理決定,包括家庭資訊、處理依據和處理結果等,應在公租房小區宣傳欄並通過政府官方網站或媒體公布,加強社會監督,並將有關資訊同時抄送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違規家庭實施聯合懲戒。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關於公租房轉租轉借的其它綜合治理措施,後續還將有相關檔案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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