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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程入局網約車“混戰” 專家建言反壟斷監管

本報記者 王峰 北京報導

網約車市場迎來了新的入局者。攜程集團4月3日表示,旗下的攜程專車已獲得天津市交通委代交通運輸部頒發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線上服務能力認定》,將正式推出自營的專車服務。

攜程國內專車事業部CEO李喬表示,網約車市場規模龐大,行業前景難以限量。但現在已經從“拚補貼”的時代,進入到“拚服務”的時代。用戶更樂意為好服務買單。

“攜程專車初期會主打與旅遊出行相銜接的接送機等服務,是比其他網約車出行更精準的高端出行場景。”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接受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採訪時表示。

隨著近期美團、攜程等大資本再次進入網約車行業,這一領域的市場格局或將發生變化。在近日舉行的中國出租汽車產業聯盟2018年度大會上,交通運輸部深化計程車改革首席專家徐康明介紹,“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資本進入這個行業,很多資本類型是計程車從業者想不到的,而資本進入這個行業的門檻目前比較寬鬆”。

徐康明認為,“未來5-10年,國內包括網約車在內的計程車出行需求將持續下降”。這意味著,在監管部門對補貼大戰加強監管的情況下,網約車行業的入局者們可能面臨更激烈的競爭。

高端網約車賽道的市場前景

攜程在2015年就搭建了用車平台,此前與第三方出行平台合作。目前的攜程專車接口中,提供接送機、接送火車、計程車、拚車等服務。

“主打接送機服務,一方面客單價較高,另一方面不需要儲備太多的司機和車輛。如果運力有富余,還可以提供市區出行服務。”李俊慧說。

李喬表示,攜程專車將根據全國各城市關於網約車的細則,以其中最苛刻的條件作為入門門檻,打造高品質高標準的攜程專車。這似乎表明,攜程專車將定位為平台、車輛、司機全部符合資質標準的“合規”網約車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合規”平台如首汽約車、神州專車等也大多主打高端市場,但卻仍然虧損。3月30日,神州優車發布2017全年業績報告顯示,儘管全年整體淨虧損較上年同期大幅收窄,但仍有2.6億元。

在目前的網約車市場中,高端產品能搶佔多少市場亦不明朗。一位北方二線旅遊城市的計程車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當地一家主打高端車型的網約車平台的單車日均訂單還不到4單。這難以覆蓋成本。

業內人士介紹,整個城市計程車市場需求又在下降。“目前我國計程車行業的產值可以說是全世界第一,從改革開放以來,計程車出行需求也保持持續增長,但這是在供給長期受到限制,需求得不到滿足情況下實現的。”徐康明說。

“今後5-10年,隨著城市公交的發展,其他客運服務比如輔助公交、分時租賃、共享單車的發展,以及駕照持有人數增加、勞動力成本上升等因素,計程車出行需求將從頂峰下降。”徐康明說。

徐康明介紹,目前全國計程車日均出行約1億人次,大多數由傳統巡遊車完成,網約車出行人次不足2000萬。“未來5-10年,計程車供給如何變化較難確定,可能會頻繁出現大大小小的波動。”

網約車格局變動的監管因素

與聲稱“不打補貼戰”的攜程專車不同,美團計程車靠著補貼切入了最主流的網約車市場,並直接與市場主導者滴滴競爭。

有統計顯示,截至2017年7月,19家網約車平台公司已在相關城市獲得經營許可,同期尚有130余家網約車平台公司擬開展網約車業務。

這其中包括大量地方巡遊車公司開發的網約平台,接近監管層人士告訴記者,監管層有觀點認為,應以市場化手段推動巡遊車企業開發的網約車平台整合,“每個城市有1-2個主要平台,再有1-2個全國性的主要平台,目前有的城市動輒有十幾個平台,容易發生運營和管理上的混亂”。

而幾年前滴滴與快的、Uber的補貼大戰過後,傳統巡遊車企業相當一段時間內一蹶不振。據南京市客管處人士介紹,自2017年初以來,南京傳統計程車行業“退車潮”愈演愈烈,截至2018年3月中旬,因無人駕駛而閑置的車輛已經超過3000輛,退車比例佔總運營數的四分之一。

但在3月底的一場計程車行業研討會上,一名相關監管部門人士表示,網約車監管仍應放低準入門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價格監管將是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內容,上述監管層人士認為,網約車平台應加強資訊透明度,比如加價的透明機制。

3月31日,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發布的《法治政府藍皮書》指出,政府對於平台在運營過程中的行為要進行實時監管,包括聯合定價等濫用壟斷地位的行為等都應嚴厲查處。

“隨著網約車的市場份額不斷加大,那麽出行的定價權就會掌握在平台手中,如果利潤率上升,攜程專車自然也可能進入快車市場。”李俊慧告訴記者。

影響這個市場格局變化的重要因素將是政策。藍皮書指出,應以“政府管平台,平台管司機和車輛”的方式實現監管目的。“政府管平台”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對網約車平台的反壟斷監管。實現這一目標的首要任務是保證網約車平台的市場準入暢通,避免因為數量限制而導致的行政壟斷。在此基礎上,反壟斷監管的具體手段必須是為了促進公平競爭而設計的,而非保護某一個或某幾個平台公司的。

(21世紀經濟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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