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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普魯士的威脅,清廷有還手之力嗎?

1861年,普魯士派遣艾林波伯爵(Count F.Eulenburg)為首的使團,率軍艦三艘,前往東亞,與中國、日本簽訂與英、法、美同等權益的條約。3月9日,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報告,普魯士使團成員班德(M.A.S.von Brandt)來到天津,要求簽訂條約。奕訢不知普魯士國情,一面向英、法先行入京的官員打聽,一面指示崇厚設法阻止。3月23日,班德由英國駐天津領事吉必勳(J.Gibson)陪同,與崇厚相見,投遞艾林波致奕訢的照會,稱其“不日”將至天津,要求清朝委派大臣與之立約。此時正值英、法公使進京,清朝上下一片混亂。

奕訢從英、法方面得知,普魯士及當時佔據澳門的葡萄牙,“與英、佛、米相等”,是一大國。英國秘書威妥瑪宣稱:“不可不與換約”。法國參讚哥土耆(M.A.Kleczkowski)又稱:“不必允許”普魯士“公使駐京”,並同意出面“幫同阻止”。既然是大國,自不能與小國相比。於是,奕訢向鹹豐帝報告,簡派大員赴津,與普魯士商訂條約。在這份奏折中,奕訢還表示:“隻準布魯西亞國及大西洋國(即葡萄牙),其余斷不能再行瀆請”。鹹豐帝據奏派倉場侍郎崇綸與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與普魯士談判條約,“以示一視同仁之意”,並讓法國參讚哥士耆“隨同崇綸前往,曉諭迂酋(指艾林波),阻其駐京”。該諭旨還稱,葡萄牙今後若懇求訂約,“亦可照此辦理,其余各小國,若紛紛換約,亦屬不成事體”,讓奕訢設法阻止。為了使崇綸有正式的“名分”,根據奕訢的請求,鹹豐帝委派崇綸為總理衙門幫辦大臣。

崇厚

奕訢

鹹豐帝

艾林波迫日本簽訂不平等條約後,於4月來到上海,與欽差大臣薛煥會見,表示將北上天津,與清朝簽訂條約。薛煥不知朝廷已同意與普魯士訂約,與艾林波“剴切辯論,不惜舌敝唇焦,冀以消其妄念”,並派員轉告英、法、美、俄四國駐上海領事,“此等小國,不能與爾等大國平列,一體立約”,“囑其幫同攔阻”。薛煥在上奏此事時還透露:“若天津不與會商,尚須進京”。這可是清朝最為恐懼者。

參考文獻:

茅海建:《當代學人精品:茅海建卷》,廣東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華 興 春 秋

小編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謝敏 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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