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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規範管理中小學生競賽活動?教育部4問答權威解讀

近日,教育部印發《關於公布2019年度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的通知》,確定29項競賽活動為2019年度面向中小學生開展的全國性競賽活動。

此次競賽評審認定主要遵循哪些原則?如何進一步規範競賽活動管理?一起看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的解讀和專家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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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次公布競賽活動名單的主要背景是什麽?

近年來,一些社會團體和企事業部門面向中小學生開展了許多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競賽活動,其中不乏有一些導向正確、質量較高、社會反映良好的競賽活動,但也有一些競賽違反規定擅自組織進行,有些存在嚴重“應試”傾向,有些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有些名為發展教育實為謀取利益,這些競賽造成中小學生過重的課外負擔,嚴重干擾了中小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營造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的良好環境,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試行)》和《關於清理規範創建示範活動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2018年2月,教育部辦公廳發布了《關於規範管理面向基礎教育領域開展的競賽掛牌命名表彰等活動的公告》,要求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一律按管理權限進行重新核準,未經重新核準的,不得再組織開展活動。2018年9月,又印發了《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競賽活動的申報受理、核準認定、組織管理和日常監管作出具體明確規定。

按照《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2018年10月,教育部委託有關專業機構開展了首次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評審認定工作,經自主申報、專家評審和面向社會公示等程序,最終遴選出29項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

2.這次評審認定主要遵循什麽原則?

這次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評審認定工作,是《管理辦法(試行)》印發以來的首次評審認定,教育部非常重視,專門制定了工作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組織開展評審工作。整個過程主要遵循以下4條原則:

一是資質原則,競賽活動組織主體(主辦方)必須是在中央編辦、民政部登記注冊的正式機構,必須有法人資格,必須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

二是導向原則,競賽活動要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體現素質教育導向,原則上不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競賽活動。

三是數量原則,嚴格控制競賽數量,特別對學科類競賽數量大幅壓縮。

四是公益原則,競賽活動一律不得收費,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嫁成本。

3.正式名單比之前公示名單少了3項的原因是什麽?

按照規定程序,專家評審之後,我們將32項擬同意2019年度舉辦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名單向社會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收到一些來信情況反映,教育部高度重視,逐一進行了研判,委託有關專業機構對其中的一些線索進行了認真調查核實。經過調查發現,中國寫作學會申請舉辦的“第十四屆全國高中生創新作文大賽”、中國籃協申請舉辦的“肯德基三人籃球賽”以及中國人生科學學會申請舉辦的“全國中小學生英語能力競賽(NEPCSS)”等3項競賽活動,存在承辦方違規辦賽、競賽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主辦方年檢不合格等問題,不符合《管理辦法(試行)》有關條款的規定,因此取消了上述3項競賽活動,最終向社會正式公布了29項競賽活動名單。

4.下一步在規範競賽活動管理方面還有哪些考慮?

規範競賽活動管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必須常抓不懈,久久為功。下一步要在四個方面下功夫,把競賽管好,切實減輕競賽給中小學生帶來的過重課外負擔。

一是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是規範管理中小學生競賽的責任部門,除本次認定的29項全國性競賽,以及根據教育教學需要由教育部按規定舉辦的競賽之外,其他全國性競賽均不合規,嚴禁在轄區內落地實施,特別要注重加強對變相競賽的查處力度。

二是加強日常監管。推動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加強調研巡查,暢通社會舉報監督途徑,一旦發現全國性競賽活動存在擅自擴大競賽範圍、強迫或誘導學生參賽、收費等行為,要及時進行查處。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體系。推動各省參照《管理辦法(試行)》,研究製訂省域內中小學生競賽監管辦法,進一步建立完善競賽監管體系。

四是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充分運用家長會、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等途徑,大力宣傳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重要性,強調“陪跑”“拔苗助長”的危害性,引導家長合理安排學生參加競賽,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持競賽監管工作的合力。

一起看專家文章

讓學生競賽煥發出更大更新的育人價值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基礎教育研究所

陳如平

此次教育部正式公布面向中小學生全國性競賽活動,可被視為治理各類違規競賽活動的雷霆行動。教育部“白名單”上的競賽分三類:科技創新類、藝術體育類、學科類,其中學科類的賽事全部隻面向高中生,可謂真正地“縮水”“瘦身”,與教育部此前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減負的精神完全一致。其真正目的不僅如此,而是讓各類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回歸本位,回到本來,發揮競賽的綜合育人功能,杜絕把競賽僅僅當作招生入學的“敲門磚”“入場券”。

治理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不能把眼光停留在入選的競賽活動數量多少、類別變化等方面,而是要深入考慮競賽對於學生的全面健康成長的意義,認真考慮競賽對於教育綜合改革的深遠意義所在。不僅沒有入圍競賽活動企事業部門和機構要深入反思,即使歷經多道門檻最終得以入選的競賽組織部門,同樣要引以為戒,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和質量觀,扭轉不科學的價值導向,在更好地發揮競賽的育人功能上下足功夫。

勠力營造一個積極的競賽生態

江蘇省南京市教育局

戴興海

治理面向中小學生競賽活動,是從國家到地方的一項系統性工作,教育部率先為各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作出了榜樣示範。社會各方、尤其是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都能從教育部這份競賽“清單”及其背後,強烈感受到國家要傳遞出的重要信息:一是必須堅持正確導向,一切競賽活動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規定,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體現發展素質教育要求,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二是必須堅持嚴格管理,從嚴控制競賽活動總量,從嚴限制學科類競賽活動,從嚴規範競賽活動面向學段,從嚴規範競賽活動命題,從嚴規範競賽成績的呈現與使用等;三是必須堅持公益性質,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不僅比賽本身要堅持“零收費”,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學生和家長“轉嫁”活動成本,或通過組織培訓、推銷或變相推銷資料、商品等方式搞“體外收費”;四是必須規範結果使用,特別是通過嚴格監管讓競賽結果與中小學招生入學真正“脫鉤”。

發布這份競賽“清單”是一個重要節點,標誌著國家全面治理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轉入“下半場”。在教育部主導下,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如何扛起責任、抓好落實,這是治理工作的主體和關鍵。對列入“清單”的各級競賽活動全過程監管,對“清單”之外競賽活動的有效規禁,需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層層壓實責任,需要各中小學校真正當好監督哨所,需要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監督。我們有理由相信,只要堅定方向、上下勠力,一定能夠營造出一個積極促進中小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的教育競賽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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