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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控全國性競賽活動,教育部再下“減負”令

9月21日,教育部印發《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全國性競賽活動進行規範,實行清單管理制度。《辦法》要求,不得轉嫁活動成本,做到“零收費”,且競賽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從嚴控制、嚴格管理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原則上不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競賽活動。

各類競賽過多過濫、山寨社團層出不窮、培訓機構參雜其中,這不僅讓家長眼花繚亂,也增加了學生的課外負擔。

依照《辦法》,哪些競賽會被清理?舉辦全國性競賽需要符合哪些條件?減輕中小學學生負擔,切實規範各類競賽活動該從哪裡下手?記者進行了相關採訪。

實行清單管理制度

《辦法》要求,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的組織主體(主辦方)應為在中央編辦、民政部登記注冊的正式機構,必須具有法人資格。主辦方必須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具備較強的專業影響力和學術團隊。舉辦競賽過程中經查實有違法違規行為,致競賽活動被教育部終止的,其主辦方不得再次申請舉辦競賽。申請舉辦競賽活動前,應當如實提供主辦部門的正式申請函件、活動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或規範性等檔案,同時需提交包括管理團隊、專家團隊、資金來源、保障條件、回避方式、異議處理機制等內容,如涉及命題試卷、專家盲評等秘密事項,還需包括保密措施等。

目前,教育部已委託中國教育學會承擔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的具體受理申報和初核工作,並於2018年9月接受首次申報。從2019年起,將按《辦法》規定,每年3月集中接受申報。

事實上,教育部針對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和準入工作,早有先例。1997年,當時的國家教委就批準了學科類、科技類、思想教育類、藝術類等17項全國中小學生競賽活動項目;1998年,批準了全國中小學生21項競賽活動項目。

近年來,全國性競賽項目越來越多,覆蓋面也越來越廣。記者梳理發現,全國高中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資訊學(電腦)競賽並稱為“五大學科競賽”,是目前影響較大的全國性競賽活動。此外,全國小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丘成桐中學數學獎,同樣被認為“含金量”很高,其中一些競賽項目的報名人數達十萬之多,知名度甚高。

“過去競賽活動的亂象,與監管機制不健全有很大關係。《辦法》建立、完善了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的全過程監督管理機制。”教育部基礎教育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經研究認定,同意舉辦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將被列入清單,每年動態調整一次,清單之外的均不合規。

不得轉嫁活動成本,做到“零收費”

根據中國教育學會的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中小學課外輔導行業市場規模超過8000億元,參加學生規模超過1.37億人次。其中,競賽培訓佔其中的很大一部分,題海戰術、全民奧賽等模式獲得了部分家長的“認可”。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相關負責人指出,一些社會團體和企事業部門開展的競賽活動,由於缺乏規範管理,有的違反規定擅自組織進行,有的存在嚴重“應試”傾向,有的與招生入學掛鉤,有的甚至名為發展教育,實為謀取利益。這些各種名目的競賽活動加重了中小學生的課外負擔,嚴重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記者隨機登陸了一些所謂“全國性”競賽項目官網,發現參加這些活動或多或少要繳納報名費用,一些培訓機構也借此開設專門補習班。

對此,《辦法》明確要求,競賽應堅持公益性,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主辦方、承辦方不得向學生、學校收取成本費、工本費、活動費、報名費、食宿費和其他各種名目的費用,做到“零收費”。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嫁競賽活動成本。堅持自願原則,不得強迫、誘導任何學校、學生或家長參加競賽活動。舉辦競賽過程中,不得面向參賽者開展培訓,不得推銷或變相推銷資料、書籍、商品等。

此外,《辦法》還提出,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小學校、各類教育機構不得組織承辦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清單之外的冠以“全國”“國家”“大中華”等字樣的競賽活動,不得為違規競賽提供場地、經費等。

競賽結果不作為招生入學依據

隨著高考招生改革,競賽成績在高考中不再加分,但卻成為自主招生的“敲門磚”。在同等分數條件下,有學科特長的學生必然為高校所青睞,而這種現象也在一些地區的優質學校招生中存在。因此,各種面向中小學生的杯賽、競賽“粉墨登場”。據不完全統計,此前僅出現在浙江省的各類競賽、杯賽就有50多項之多。

針對這一問題,《辦法》明確指出,競賽以及競賽產生的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在競賽產生的檔案、證書、獎章顯著位置需標注教育部批準文號以及“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等字樣。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面向基礎教育領域的全國性表彰、掛牌、命名、論壇等活動也存在一些違規舉辦的問題,影響基礎教育生態,人民群眾反映強烈。《辦法》明確要求,對這些活動也要參照《辦法》進行管理,各地要加大查處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機制,進一步規範管理基礎教育領域的各類活動。

目前,教育部已經設立專門的舉報投訴電話,並將通過調研、巡查等方式,強化對競賽活動的監督檢查,一旦發現違規現象,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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