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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話水滸之二十九:“混江龍”李俊綽號的由來

李俊是《水滸傳》中幾位水上豪傑之一,那麽他的綽號“混江龍”是從何而來呢?

“混江龍”在歷史文獻上有兩種解釋。

一種是指治河刷掃河沙的器具。據《宋史.文彥博傳》的記載,宋神宗時有個叫李公議的人請求用鐵龍爪治河,宦官黃懷信按照他的設計製造了一把浚川杷。但遭到天下人的恥笑,以為這是兒戲。只有王安石相信,並讓都水丞范子淵行其法。因此遭到文彥博的指責,還因此引起一場紛爭。儘管這種工具在宋代未能普及,但在後代仍在流傳,而且在元代就已經將其定名為“輥江龍”。《元史·泰不華傳》上記載:“黃河決,奉詔以珪玉、白馬致祭河神,竣事上言:淮安以東,河入海處,宜仿宋置撩清史,用輥江龍鐵掃撼蕩泥沙,隨潮入海。朝庭從其言。”這裡的“輥江龍”就是後來的“混江龍”。到清代靳輔治河時,還使用混江龍爬河。後來因為河督高晉以為無益而廢置。

第二種意思是指古代的一種水雷。宋應星《天工開物·火器》上說:“‘混江龍’:漆固皮囊裹炮沉於水底,岸上帶索引機。囊中懸吊火石、火鐮,索機一動,其中自發。敵舟行過,遇之則敗。”

這兩種意思哪一種是李俊綽號的根據,還很難斷定。如果按治河工具的說法,雖然和李俊水上豪傑的身份相符,但這種工具從宋代起就一直受到懷疑,最終被廢置。作者會不會願意用這麽一個多少有點兒不吉利的東西來作這位好漢的綽號,令人躊躇;如果按照水雷的說法,雖然與李俊身份相符,但宋應星是明代人,宋代是否有這種水雷,還不得而知,所以不敢斷定。

或許這個綽號本來就沒有具體所指,只是一種借用而已。《三朝北盟會編》卷一九九記載紹興十年(1140),有個叫宋從的染戶,在販棗途中拾到一個叫遇僧的孩子,自稱是少帝第二子。送到朝庭後,被神宗判為:“決杖二十,刺配瓊州牢城。”可當時人們將信將疑,不僅刺字的人不敢下手,所以刺字極細,而且那個名叫李俊的行杖直也執杖不敢決,既而輕輕拂過,不傷皮膚。這個名叫遇僧的孩子經過來安縣時,題詩於興國寺雲:

三千里地孤寒客,

七八年前富貴家。

泛海玉龍驚雪浪,

權藏頭角混泥沙。

再次說明自己是真實的。這裡的李俊和“泛海玉龍驚雪浪,權藏頭角混泥沙”兩句詩,倒像是李俊和“混江龍”這個綽號的最早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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