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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八百裡加急”,到底有多快?

古裝電視劇中出現“八百裡加急”這個詞,我們常常可以看到地方督撫或是邊疆將領遇有緊急軍情都會飛馬傳遞文書,文書中往往會寫道:“緊急軍情,六百裡加急,或是八百裡加急。"八百裡加急經常用來形容緊急情況下資訊的快速傳遞。古代依靠驛站來進行檔案的傳遞。那麽這種傳遞軍情的方法在古代真的存在嗎,如果是真的到底有多快呢?

古代的交通工具一般是馬或船,傳遞檔案靠的是驛站,一般間隔20裡(春秋時期為25裡)一個驛站。傳遞的公文按照要求又分每天300裡、400裡、600裡,最高可達800裡,一般情況下,驛站採用的都是300裡,除非是國家安危的情報,才會採用800裡急報。

在唐朝,一尺等於0.303公尺,一裡等於454.2公尺。唐朝的五百裡大約就等於現代的227公里,在當時已經是非常快的速度了,至於八百裡加急,兩天吧,估計就到了。在唐朝的時候,驛站大概有一千幾百個,並且有差不多兩萬多人從事和驛站有關的工作,他們的任務就是讓來往的信件能夠及時快速地傳遞官府檔案。

唐朝的驛站制度非常完善,在郵遞過程中不能出現任何差錯,如果因為自身出了差錯,那處罰可是很嚴厲的,唐朝律法規定,驛長負有若乾職責,首要有必要每年呈報驛馬死損肥瘠,呈報經費支出狀況。若有驛馬死損,驛長負責賠償;若私自減去驛站人員和馬匹,則"杖一百,因書信延誤而遭致戰事失敗者,判處絞刑。

遞資訊時,一般會分派多人攜帶文書,以防半路被敵方人員截獲,當然,強盜一般不敢碰這種重要檔案,一但搶了急遞,按清代以前,不論是大隋律,大唐律,宋律,大明律,以死罪論,家產充公,子女為奴充婢,妻充教坊。和整個國家作對,絕對找死,劫之無用且惹火燒身,有百害而無一利之事誰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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