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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野蠻生長,這些風險不得不防!

金融控股公司大多子公司、業務門類多,跨市場、跨領域經營,一些子公司之間沒有真正建起防火牆,風險交叉傳染,而且不容易被發現。建議盡快頒布相應管理辦法,明確金融控股公司市場準入、資本充足、杠杆率、關聯交易、公司治理、內控機制、風險防控等方面要求——

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制度的建立近年來成為業界關注的焦點話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副主任金鵬輝在全國兩會期間表示,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正在研究中,有不少進展,也有模擬監管試點。

央行去年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8)》(以下簡稱報告)指出,近年來,我國金融業市場化程度不斷提升,部分非金融企業通過發起設立、並購、參股等方式,投資控股了多家、多類金融機構,形成一批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徵的集團,其中,一些金融控股公司野蠻生長,體量大,業務雜,關聯風險高,但監管缺失,可能威脅經濟和社會穩定。為促進金融控股公司健康發展,迫切需要建立相應的監管制度。

金融業發展升級的產物

“作為一種企業組織創新,金融控股公司近年來在我國發展迅速。它是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深度融合的產物,也是金融行業發展逐漸升級的產物。”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認為,在一定程度上,金融控股公司通過資源和客戶的分類、整合和資源協同,實現金融對社會發展需求的多方位服務,提高經濟社會運行效率。

什麽是金融控股公司?從國際實踐看,其本質特徵在於對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擁有實質控制權,主要有純粹型金融控股公司和事業型金融控股公司兩種模式,前者以美國、日本等國為代表,後者在歐洲國家地區較為常見。純粹型金融控股公司僅進行股權管理,制定控股集團戰略規劃,其所有金融業務都由子公司經營,而事業型金融控股公司由金融機構跨業投資其他類型金融機構形成,除進行股權管理外,也直接從事銀行、證券、保險等具體金融業務。

報告顯示,我國“十一五”和“十二五”規劃相繼提出“穩步”和“積極穩妥”推進金融業綜合經營試點以來,金融業綜合經營穩步發展,金融業跨業投資步伐加快,投資金融業的實體企業日益增多,並逐步形成兩類金融控股公司。一類是金融機構在開展本行業主營業務的同時,投資或設立其他行業金融機構,形成綜合化金融集團,有的還控制了兩種或兩種以上類型金融機構,母公司成為控股公司,其他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子公司。如工農中建交等大型銀行均已擁有基金、金融租賃、保險子公司;平安集團、中國人壽、中國人保均已投資銀行、基金、信託公司。

另一類是非金融企業投資控股兩種或兩種以上類型金融機構,事實上形成了金融控股公司,具體包括以下5種:國務院批準的支持國家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的大型企業集團,投資控股了不同類型金融機構,如中信集團、光大集團均為中央管理的國有獨資企業,旗下擁有銀行、證券、基金、保險、期貨等金融機構及實業;地方政府批準設立的綜合性資產投資運營公司,參控股本地的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如天津泰達集團、上海國際集團、北京金控集團等;中央企業集團母公司出資設立、專門管理集團內金融業務的資產運營公司,如招商局、國家電網、華能集團分別設立了招商局金融集團、英大國際控股集團、華能資本服務公司,對原屬母公司的金融機構履行出資人管理職責;民營企業和上市公司通過投資、並購等方式逐步控制多家、多類金融機構,如明天系、海航集團、複星國際、恆大集團等;部分互聯網企業在電子商務領域取得優勢地位後,逐步向金融業拓展,獲取多個金融牌照並建立綜合化金融平台,如阿里巴巴、騰訊、蘇寧雲商、京東等。其中,阿里巴巴劃轉全部金融資產成立螞蟻小微金融服務集團,目前擁有第三方支付、小貸、保險、基金、銀行等牌照。

突出風險不容忽視

“金融控股公司雖能獲得規模經濟、範圍經濟、協同效應和分散經營風險等好處,但也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尤其是在監管缺失的情況下,部分風險已相當突出”,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表示,比如關聯交易風險是金融控股公司最大的風險。

“金融控股公司組織結構上的複雜性使得關聯交易隱蔽性增強,投資者、債權人,甚至控股公司最高管理層都難以清楚了解公司內部各個成員之間的授權關係和管理責任,從而無法準確判斷和衡量公司的整體風險。此外,部分非金融企業投資控股金融機構後,存在濫用大股東權力傾向,通過關聯交易為其融資授信開設特權,變相挪用資金,損害金融機構和存款者利益。”曾剛說。

報告認為,當前,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的突出風險主要體現在非金融企業投資控股金融機構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可以幫助金融機構增強資本實力,優化非金融企業自身的資本配置,促進服務業發展,還有利於增強金融業與實體經濟的相互認知和理解。但其中一些企業投資動機不純,通過虛假注資、杠杆資金和關聯交易,急劇向金融業擴張,同時控制了多個、多類金融機構,形成跨領域、跨業態、跨區域、跨國境經營的金融控股集團,風險不斷累積和暴露。

“金融控股公司大多子公司、業務門類多,跨市場、跨領域經營。而一些子公司之間沒有真正建起防火牆,風險交叉傳染,而且不容易被發現。”董希淼說,一些子公司組織架構非常複雜,公司治理不完善,內控機制缺失,這樣風險不容易被發現,監管部門不掌握,很難進行有效監管。

董希淼表示,一些實業型金融控股公司,實業跟金融之間風險交易非常複雜,有時候會存在掏空主業的情況;還有一些互聯網公司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擁有多張金融牌照,但在控股公司層面缺乏一些比如資本金、杠杆率的要求,存在野蠻生長、盲目擴張等情況,它的風險處置能力相對比較弱,而且這類金融控股公司涉眾性很強,如果發生問題會影響金融穩定,甚至整個社會穩定。

統一規製、分類監管

“野蠻生長的金融控股公司已經成為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具有急性病特徵的問題,而在分業監管體制下,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主體不明確,存在監管盲點,金融控股集團的風險還在加速積累和顯現,迫切需要明確監管主體,頒布監管規則,將金融控股公司納入監管。”報告指出。

“建議盡快頒布相應管理辦法,明確金融控股公司市場準入、資本充足、杠杆率、關聯交易、公司治理、內控機制、風險防控等方面要求。”董希淼表示,一方面通過制定要求規範引導金融控股公司發展,發揮它的積極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加強日常監管,落實風險管理主體責任,引導金融控股公司健康可持續發展。

曾剛認為,從未來看,針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應遵循“統一規製、分類監管”的原則來進行。在統一規製的基礎上,在監管實施層面,可考慮分類監管。目前我國的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分為金融機構主導和非金融企業主導兩大類,金融機構均有對應的監管主體和基本成熟的監管框架,對這類金融控股集團而言,繼續保持現有監管主體,並按統一的規製實施監管是更可行的方案。

真正風險較大、問題更為突出的是非金融企業主導的金融控股公司,這類金控平台沒有對應的監管主體,各監管部門的管理隻涉及股東資格審查層面,業務運行基本遊離於監管之外。因此,盡快明確非金融企業主導的金控公司的監管主體,並將其納入監管體系是短期內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當然,由於金融控股公司的風險具有系統性,在分類監管基礎上,還需要強化宏觀審慎與微觀審慎之間,以及不同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可以考慮在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下,設立針對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的專門協調機制。”曾剛說。

(經濟日報 記者:姚進 責編:萬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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