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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公司將迎穿透式監管 多家試點機構表態“積極反饋意見”

本報記者 劉琪

近年來,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發展較快,有利於滿足各類企業和消費者對多元化金融服務的需求。但實踐中,有一些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是非金融企業投資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盲目向金融業擴張,存在監管真空,風險不斷累積和暴露。

為推動金融控股公司規範發展,有效防控金融風險,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央行會同相關部門起草了《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日前,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對於《辦法》的發布,華泰金融沈娟團隊發布研報表示,這意味著金控行業監管步入全新階段。另有業內人士7月28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辦法》堅持問題導向,遵循宏觀審慎監管理念,強化金融制度建設,對金融控股公司的準入標準、資本規模、業務行為及經營風險實施全面、持續、穿透式監管,《辦法》的制定實施,有利於規範金融混業發展方向,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風險,更好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

天眼查數據顯示,截至目前,企業名稱含“金融控股”、“金控”、“金融集團”的公司共有4877家,包括TCL、恆大、萬達旗下公司。按照《辦法》的規定,上述4877家公司均將面臨向央行申請注冊的程序。

補齊監管短板

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事實上,自2017年以來,金融控股公司越來越受到監管部門的重視,監管層也在不斷釋放監管政策信號——2017年7月4日央行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7》提出,強化金融監管協調,統籌監管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統籌監管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礎設施;銀監會在2018年工作會議上也提出,要推動加快頒布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

無論是前期釋放的監管信號,還是本次《辦法》的發布,其核心都是填補監管空白、防範金融風險,促進市場健康發展。

蘇寧金融研究院院長助理薛洪言表示,《辦法》的制定在制度層面彌補了我國對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的空白,能有效減少機構監管和分業監管下的監管套利,是金融監管理念從重視機構監管向強調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轉變的重要體現。

前述研報中指出,目前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包括兩類,一是非金融企業投資控股兩種或兩種以上類型金融機構形成的,二是金融機構投資或設立其他行業金融機構形成的綜合化金融集團。第一類金控公司包括央企、地方國資平台、民企、互聯網金控等,成分複雜,在沒有統一監管規範的情況下,容易出現風險在金融與實業間傳染、風險隱蔽、金控公司風險抵補能力差、關聯交易與利益輸送等現象。《辦法》的頒布,有利於加強對金控公司的監管規範,進而防範金融風險。

央行有關負責人指出,從長期看,《辦法》有利於治理金融亂象、整頓金融秩序,最終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對金融市場而言,黨的十九大、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提出,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金融業務。頒布《辦法》有利於建立一個規範的市場,促進各類機構有序競爭、良性發展。

央行監管試點部門

積極參與征求意見

根據《辦法》中關於金融控股公司的設立程序,符合金融控股公司設立要求的機構,如果未按《辦法》規定向人民銀行申請,或雖申請但未獲許可的,人民銀行可會同相關金融監管部門責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其轉讓所持有的金融機構股權。未經人民銀行批準為金融控股公司的,不得注冊登記為金融控股公司,名稱中也不得使用“金融控股”“金控”“金融集團”等字樣。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央行選取了招商局集團、上海國際集團、北京金控集團、螞蟻金服、蘇寧集團等5家機構作為金控公司監管辦法模擬監管試點,積累相關監管經驗。

對於本次《辦法》的發布,螞蟻金服有關人士28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螞蟻金服已經設立獨立團隊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相關要求,並積極參與征求意見。我們認為金融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有利於普惠科技金融的發展,我們會與監管機構共同積極推進金融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

《證券日報》記者從北京金控集團相關人士處了解到,北京金控集團將在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下,認真總經試點經驗,結合北京金控集團實際情況以及對金融控股公司未來發展方向的思考,積極提出反饋意見,供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參考。並且,下一步,北京金控集團將通過大數據和金融科技手段,構建集團風險全視圖,建立全面、全員、全過程、全覆蓋的“穿透式”集團風險管控體系,確保各項風控指標滿足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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