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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共享單車到共享爸爸,歐派的行銷天雷滾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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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爸爸?

繼共享單車、共享汽車、共享充電寶等等之後,共享爸爸竟然也出現了。

昨天,在歐派集團的廣告片中,出現一款共享爸爸app,當你點開後即能找到最近的共享爸爸上門服務,幫忙陪孩子、哄孩子,接送孩子放學,幫助孩子嚇走同班快打旋風。

他們甚至訓練有素,接受各種家務活常規技能的統一鍛煉,儼然是一個商業化的“爸爸”服務提供商。那句“共享爸爸,比爸爸更完美的爸爸”在視頻裡異常醒目,甚至品牌方也趁熱打鐵地推出了一個共享爸爸小程序。

點進該程序,第一個頁面即是,“離你最近的爸爸200m”,而這些“爸爸”類型甚至分為了商務型暖男型運動型文藝型5種選擇,切換選擇,不同類型的爸爸就在地圖的不同方位顯示出來。而在最後點擊呼叫共享爸爸的頁面之後,共享爸爸沒有接單,而是彈出了上述的廣告宣傳片,而再沒有真正促成交易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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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涉嫌違法

而對歐派這種做法,紅星新聞谘詢律師後,得出了專業意見。成都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江璐仙表示:

“站在普通消費者的角度上,就好比我也作為普通消費者,這個廣告一開始就讓我以為像是共享單車的那種共享,所以我會抱著對共享爸爸的好奇心去點開,最後給我彈出來的是家居設計廣告,而且那個界面還是放了三個‘爸爸’,我第一反應是我購買家居設計是不是還附送一個共享‘爸爸’呢?而且這個共享爸爸和家具設計幾乎沒有任何關係。”

而從《廣告法》的角度,江璐仙指出歐派的廣告涉嫌違反兩個條款,包括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以及第九條的相關條款:“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江璐仙解釋稱,在社會中宣揚共享像“爸爸”“媽媽”這種特殊身份並不合適,“共享‘爸爸’這個創意,可能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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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了行銷丟了品牌

共享概念在火了兩三年後原本慢慢淡了下來,但歐派這次以“共享爸爸”又重新以嘩眾取寵的方式讓公眾開始重新關注。然而,這次共享的東西不再是單車、汽車、充電寶這種普通簡單的消費品,而是爸爸這一蘊含著人倫認知、寄托著普遍公眾情感有著更深社會意義的角色,一個操作不慎即會引來輿論反噬。而根據律師意見,共享爸爸的概念無疑就踩在了幾處紅線之上。

而要說該廣告片裡揭示了社會中爸爸缺位、喪偶式育兒的問題,偏偏在片子最後卻又反轉成爸爸不可替代,並沒有進一步挖出缺位的本質,最後其實並不會導向家庭的改變,結果不過是歐派借爸爸缺位的概念借著今天國際家庭日的熱度火了一把而已,再加上此舉涉嫌違法,歐派這次贏了行銷卻失去了品牌的高端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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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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