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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減負”問題30年未解決:這一次,可以嗎?

核心提示:“減負”是一個談了30年的老話題。幾十年下來,從中央到地方多次頒布減負檔案,但問題卻依舊不能得到徹底解決。校內在減負,校外的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卻發展迅猛。學生減負,越減越重。

《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 任文岱 報導

今年全國兩會,減負問題被正式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著力解決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重”,讓減負再一次受到社會的關注和討論。

“減負”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55年,彼時,教育部下發了《關於減輕中小學校學生過重負擔的指示》。而真正的給校園減負,則要從1988年國家教委下發《關於減輕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問題的若乾決定》開始。30年來,從國務院到教育部,曾多次頒布減負檔案。但是,問題卻依然沒有得到解決。

校內頻出減負“禮包”

自1955年7月教育部發出第一個“減負令”以來,國家層面以專門檔案方式發布的“減負令”就有9道。

1988年,國家教委下發《關於減輕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問題的若乾決定》後,各地掀起為小學生減輕課業負擔的小高潮,但不甚理想。

隨後,國務院在1993年頒布《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時提出,中小學要由“應試教育”轉向全面提高國民素質的軌道。同年,教育部頒布了《關於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全面提高教育品質的指示》;1994年,又發布《關於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減輕中小學過重課業負擔的意見》,以及2000年國務院和教育部下發的《關於在小學減輕學生過重負擔的緊急通知》等。

這些“減負令”的內容,多涉及學生課業負擔過重,要求不得隨意增減課程設定和教學時數,不得任意增加教學內容、要嚴格控制考試和競賽次數,以及制定每日作業量,保證學生睡眠時間,關注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放眼全國各地方,每到開學季,不少地方教育部門開出“減負大禮包”。比如,去年春季開學,上海發布減負新政,要求開學兩周內,中小學不得組織任何形式帶有學科測試性質的測驗和考試;杜絕考試題目中的“超綱”現象。

在沈陽,減負措施細致到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中高年級作業總量不得超過1小時,初中生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量控制在1.5小時之內,以及教師不得用考試分數對學生進行排名和編排座位等。

今年3月,杭州一些教育主管部門更是作出“小學生晚9點以後,初中生晚10點以後,對於未完成的作業可以拒寫”的規定。

從中央到地方,減負三令五申,然而家長們卻不堪重負,長期處在焦慮中。這些焦慮不只是“三點半放學”帶來的接孩子難題,更是校內減負後,如何面對應試教育下激烈的擇校競爭,如何面對中高考的難題。

如今,更是出現反對減負的聲音。此前,網上一篇題為《請不要給我的孩子減負》的文章中指出,現如今減負的方式,反而把孩子的教育交給了社會,讓家長陷入課外培訓的“軍備競賽”中。

教育培訓行業的火爆,加劇學生負擔

為了孩子能在中、高考中突圍,考到好的學校,面對學校的減負,家長將希望轉向校外培訓機構。2000年以後,在新的市場需求下,我國的教育培訓行業開始蓬勃發展。

中國教育學會的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中小學課外輔導行業市場規模超過8000億元,參加的學生規模超過1.37億次。這樣的數字背後,絕不只是“家長的需求”這麽簡單。

根據21世紀教育研究院在前不久發布的《從應試教育突圍——我國中小學生“減負”問題研究報告》(下稱《報告》),直指校外培訓行業存在違背教育規律的提前教育、違規與學校招生掛鉤補習教育綁架學校教育、課外補習擴大教育不公等嚴重的問題。

針對現狀,減負也有了新的變化。2013年教育部發布《小學生減負十條規定》,從入學政策、作業規定、考試要求、校外補課現象等方面作出規定,被稱為史上最嚴減負政策。

其中針對補課現象明確規定公辦學校和教師不得組織或參與舉辦“佔坑班”及校外文化課補習。

但與此同時,不留書面家庭作業、一至三年級不舉行任何形式的統一考試等內容也引起極大爭議,不少家長擔心這樣的規定不利於孩子的升學考試,於是助長校外補習依然火熱。

《報告》稱,課外補習已經成為我國中小學學業負擔的重要來源之一。在北京、上海、成都等城市,課外補習已經演變成一場沒有盡頭的競賽。並且,我國中小學生在課外補習時間上已經“領跑全球”,且近年來有不斷延長的趨勢,且補課壓力向小學甚至幼稚園下移。

在這樣的現實下,家長對“減負令”並不買單,且面對培訓機構花樣百出的“佔坑班”、捆綁銷售的“春夏秋冬班”等心知肚明的情況下,仍然選擇將孩子送進補習班。高額的課外補習費已佔據孩子投入的很大一部分,家庭經濟條件也決定了孩子能否補習以及補習的品質。

根據中國人民大學調查與數據中心“中國教育追蹤調查”的數據, 首都師范大學教育學院教授薛海平對近2萬名包括城市、縣鎮和農村的初一和初三學生的調查,家庭經濟富裕的學生參加課外補習的比例68.1%,明顯高於家庭經濟中等的學生比例50.2%,遠高於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比例31.5%。不同品質學校學生的參與情況也不同,學校排名越靠前,學生參與的比例越高。此外,成績越好的學生參與課外補習的比例越高。

重點整治校外培訓機構

2018年3月16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記者會上,教育部部長陳寶生說:“近年來各種成功學、培訓機構的廣告滿天飛,帶來的結果就是家長的口袋空了、學生的負擔重了、學校的教學秩序亂了。一些不符合教育規律、不符合孩子健康成長需求的理念到處流傳,給家長製造焦慮,給孩子製造負擔,這種現象絕不允許。”

2018年僅過去三個多月,為了給孩子“減負”,教育部就頻頻下發檔案,打出組合拳。

最重磅的要屬教育部聯合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下發的《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治理行動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對面向中小學生開展的學科類培訓及競賽活動的培訓機構進行嚴格規範整頓,同時提出了不少舉措。

大量的無證照經營是培訓機構行業亂象之一,對此,《通知》要求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

在培訓機構教學內容方面,《通知》規定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3月1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稱《招生通知》),要求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在此影響下,一些培訓機構主辦的杯賽已經暫停或者取消,比如原定於3月10日舉辦的“華杯賽”決賽表示暫緩舉辦,“學而思杯”也表示今年不再舉辦。

針對長久以來教育資源配置不均、擇校競爭激烈的現狀,《招生通知》中也有體現,提出要積極穩妥推進所有地市、縣(區)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為每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片區範圍;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擇校衝動強烈的地方,積極穩慎推進多校劃片;對於有空余學位的公辦熱點學校和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引導學校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

原標題《校園“減負”走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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