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是一種以慢性多關節炎症為主要表現的全身性疾病,多以手足小關節起病,常呈對稱性,早期癥狀為受累關節的疼痛、腫脹、活動困難及僵硬早晨更重,長久不愈的晚期癥狀則為關節畸形。
那今天成都風濕醫院張政主任為大家介紹關於類風濕關節炎的幾個標準。
診斷標準
診斷主要依靠臨床表現、自身抗體及X線改變(及早攝包括腕關節在內的雙手相和受累關節)。
1、晨僵。關節及其周圍僵硬感至少持續1小時,病程超過6周。
2、3個或3個區域以上關節部位的關節腫。醫生觀察到下列14個區域(左側或右側的近端之間關節、掌指關節、腕、肘、膝、踝及蹠趾關節)中累及3個,且同時軟組織腫脹或積液(不是單純骨隆起),病程超過6周 。
3、手關節腫。腕、掌指或近端指間關節炎中,至少有一個關節腫脹,病程超過6周。
4、對稱性關節腫。兩側關節同時受累(雙側近端指間關節、掌指關節及蹠趾關節受累時,不一定絕對對稱),病程超過6周。
5、類風濕結節。醫生觀察到在骨突部位,伸肌表面或關節周圍有皮下結節。
6、類風濕因子陽性。任何檢測方法證明血清類風濕因子含量異常,而該方法在正常人群中的陽性率小於5%。
7、放射學改變。在手和腕的後前位相上有典型的類風濕關節炎放射學改變:骨質侵蝕或骨質疏鬆。
以上7條滿足4條或4條以上並排除其他關節炎即可診斷為類風濕關節炎。
緩解標準
晨僵時間低於15分鐘。
無疲勞感。
無關節痛。
活動時無關節痛或關節無壓痛。
無關節或腱鞘腫脹。
血沉(魏氏法)女性小於30mm/小時,男性小於20mm/小時。
符合五條或五條以上並至少連續2個月者為臨床緩解。
下列情況不能認為病情緩解
活動性血管炎。
心包炎。
胸膜炎。
心肌炎。
近期無原因的體重下降或發熱。
類風濕的活動性判斷標準
有關於類風濕關節炎的其他判斷。
疲勞的嚴重性。
晨僵持續的時間。
關節疼痛和腫脹的程度。
關節壓痛和腫脹的關節數。
關節功能限制程度。
急性炎症指標。
血沉或C反應蛋白。
我院張政主任表示,類風濕病大多是慢性病,病程漫長,癥狀複雜。對於已經確診的風濕病患者來說,正規的就診是非常重要。
選擇正規專科醫院,選擇風濕科或風濕免疫科的醫生就診,積極配合醫生,進行定期複診。張政主任相信只要大家能夠做到上面所說的,類風濕就一定可以得到很好的治療,患者們也一定能早日恢復到正常的工作生活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