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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唐朝明明很強大,為何都要走公主和親之路?

“和親”這個詞,本身就含有歧視,隱含意思是嫁女人給對方是恥辱,很不光彩。國家層面大家不熟悉,民間嫁女大家熟悉。什麽情況下嫁女會覺得不光彩?門不當戶不對。也就是說,“和親”一次包含著天下觀,天上地下我們第一,其他都等而下之,只有你們來貢獻女子財寶,我再給你們賞賜,不存在男方和女方平等的婚嫁。

這點對比和親文化異常發達的歐洲就能看出來了。歐洲人從來沒有哪個國家覺得自己的女人嫁給另一個國家是恥辱,只要他們都是某一個層級的領主。不光嫁女人,連國王都經常請外國的來,國民往往以異國來的君主為榮,如希臘就有不少。

那麽,中國為什麽就形成了以嫁女人給別的群體為恥的觀念呢?其實這事是從宋朝才開始的,並不是“自古以來”。宋朝以歐陽修等人為首,形成了今天可以稱之為“文化民族主義”的思想,那意思就是,華人就是華人,夷人就是夷人,華人對於夷人有文化上的優越,夷夏之防非常重要,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這也是基於當時的國際形勢形成的思想,宋人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擊敗契丹人形成唐前期草原和漢人共同擁戴的“天可汗”制度,那就乾脆講夷夏之防。在這種思維下,嫁公主就是在打破夷夏之防了嘛。

顯然,漢朝時候沒有這個思想,漢朝離先秦不遠,先秦時期互嫁女兒結成更緊密的盟友是非常常見的現象,所以嫁公主只是常規操作罷了。如果不肯嫁給你,那說明你的段位太低,劉家瞧不上,絕不是什麽夷夏之防。

同理,唐朝作為鮮卑人的政權過來的帝國,本身就有很強的草原屬性,甚至去爭奪天可汗的頭銜,當然更不可能有什麽夷夏之防,嫁公主是非常必要的聯盟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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