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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文化內幕交易案,虧損733萬,罰款94萬

秘姐有話說:

文丨來源:IPO江湖(ID:hello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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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證監會公布對金一文化並購捷夫珠寶內幕交易當事人做出行政處罰,涉及黃欽堅、周凡娜、陳錫林等當事人,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8.47萬元,並處以93.88萬元的罰款。

1.當事人周凡娜、陳錫林涉嫌內幕交易北京金一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被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8.47萬元,並處以25.41萬元的罰款。

2.當事人黃欽堅作為北京金一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卡尼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董事,直接參與收購談判,其明知不應進行內幕交易,但仍借用他人账戶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買賣“金一文化”,且買入金額巨大,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對黃欽堅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並處以60萬元的罰款。

證監會行政處罰如下圖:

並購事件簡介

2017年10月11日,北京金一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受讓哈爾濱菲利杜豪貿易有限公司、哈爾濱法瑞爾貿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捷夫珠寶有限公司100%股權,作價8.45億人民幣。

北京金一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位於中國北京市。成立於2007年11月26日,注冊資本1.42億元,經營範圍包括: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演出除外);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谘詢、技術推廣;銷售金銀製品、珠寶、鍾表、郵品、錢幣(退出流通領域的)、紀念品;商標轉讓與代理服務。

深圳市捷夫珠寶有限公司位於中國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成立於2010年03月26日。經營範圍包括:黃金飾品、鉑金飾品、珠寶首飾的批發零售;投資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經營進出口業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商務資訊谘詢服務。

內幕資訊的形成過程

2015年下半年,金一文化副董事長、總經理陳某康向金一文化董事長、實際控制人鍾某推薦收購周某卜實際控制的深圳市捷夫珠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夫珠寶),但由於當時捷夫珠寶考慮上市,雙方未達成合作。此後鍾某、陳某康和周某卜一直保持業務上的交流溝通。

2016年6月初,周某卜前往深圳與陳某康見面,告知其決定向金一文化出售捷夫珠寶100%股權。陳某康隨後向鍾某作了匯報。

2016年7月19日,陳某康請周某卜赴深圳與鍾某就收購事項進行具體商談。

2016年7月23日,周某卜從哈爾濱飛抵深圳,向鍾某介紹捷夫珠寶的基本情況和近幾年經營規模及營業收入情況,希望金一文化整體收購捷夫珠寶,鍾某表示同意。當天雙方參與的人員有鍾某、周某卜、陳某康、黃欽堅。

2016年8月20日,周某卜與鍾某商定收購捷夫珠寶的估值與方式,即收購市盈率為10至13倍,收購對價30%支付現金、70%發行股份。

2016年9月初,周某卜到深圳與鍾某商定了收購捷夫珠寶的全部細節。

2016年9月13日,金一文化公告停牌。

2016年12月6日,金一文化公告擬收購捷夫珠寶100%股權事項。

綜上,金一文化收購捷夫珠寶100%股權事項,構成上市公司重大投資行為,屬於《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二項所述重大事件,為《證券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的內幕資訊。該內幕資訊形成於2016年7月23日,公開於2016年12月6日。

黃欽堅、周凡娜、陳錫林內幕交易的動機也不難以揣測,對市場的擾亂後果卻顯而易見

與以往相比,本案有一大特徵。一是交易一方出現資金虧損,黃欽堅累計買入“金一文化”193.69萬股,金額3,973.47萬元,截至2017年8月16日,賣出193.61萬股,虧損733.20萬元,虧損近20%。周凡娜、陳錫林累計買入金額1,238.24萬元。截至2017年8月16日(盈利測算日),相關股票尚未賣出,账面盈利共計8.47萬元。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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