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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鼓勵企業發債 地方版“信用債激勵計劃”來了?

  山東鼓勵企業發債,地方版“信用債激勵計劃”來了?

  繼央行推出一系列舉措穩定信用債市場之後,首個地方版的“信用債激勵計劃”也來了!

  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近日,山東省多部門聯合印發了《山東省直接債務融資引導獎勵辦法》(本文簡稱《獎勵辦法》),擬對山東省內債券發行人、主承銷機構以及擔保增信機構進行獎勵。

  監管人士透露,目前正在制定細則,確保政策盡快落地,關於“相關機構如何提交材料”等實際操作細則很快將由證監局下發至金融機構。

  《獎勵辦法》由山東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發展改革委、省金融辦、山東證監局聯合印發。記者已從監管人士處確認《獎勵辦法》的真實性。

  意圖明確

  《獎勵辦法》總則第一條說明了政策頒布的初衷——“推動全省直接債務融資加快發展,培育經濟增長新動力,更好服務全省新舊動能轉換和經濟結構轉型更新進程。”

  一句話點評:鼓勵發債!

  覆蓋範圍廣

  在債券品種方面,“本辦法所稱直接債務融資,是指非金融企業在公開市場依照規定程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包括各類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企業債和公司債。”

  一句話點評: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債券等市場發行的各類非金融企業債券全覆蓋。

  在融資主體方面,覆蓋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但有所區別。國企獎勵對象不包括中央、省屬國企和各級政府融資平台企業,獎勵標準為不超過當年累計發行金額的0.01%,也即,發行1億元債券,獎勵不超過1萬元。民企不包括民企500強企業,獎勵標準則為不超過當年累計發行金額的0.02%,比國企獎勵標準高一倍。

  一句話點評:側重於扶持發債相對困難的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民營企業。

  在中介機構方面,獎勵對象為:為山東省各類型企業發行的信用債提供承銷服務、以及提供擔保增信和風險緩釋服務的機構。

  其中,對主承銷機構的獎勵標準采取累進製方式:

  單價機構累計承銷金額低於50億元(含)的,獎勵比例為不超過承銷金額的0.02‰;

  累計承銷金額為50億元至100億元(含)的,超過50億元部分獎勵比例為不超過0.015‰;

  累計承銷金額超過100億元的,超過100億元部分獎勵比例為不超過0.01‰。

  對擔保增信和風險緩釋服務機構的獎勵標準為:不超過擔保增信對應債券或者風險緩釋覆蓋債券的發行金額的0.01%,並以中介機構收取的擔保增信服務費用或者風險緩釋費用為上限。

  一句話點評:對發債企業、擔保增信和風險緩釋服務機構的獎勵力度高於主承。

  鼓勵創新

  《獎勵辦法》還特別設定債券產品創新獎,對於山東省內創新債券產品的發行企業、承銷機構和擔保增信機構進行專項獎勵。若符合要求,企業、承銷機構和擔保增信機構可分別獲得不超過發行金額0.1%的獎勵。

  《獎勵辦法》特別提到,獲獎部門可將不超過50%的獎勵資金用於相關從業人員獎勵及培訓,切實激發業務團隊工作積極性。

  一句話點評:鼓勵融資工具創新;調動業務團隊的積極性。

  業內人士認為,中低等級產業類信用債的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增信機構將是主要受益者,反映出了政策制定者對信用債的支持態度。

  央行發力穩定信用市場

  這讓人聯想到先前央行頒布的一系列穩定信用市場的舉措。

  為促進信用債市場健康發展,今年6月初,央行宣布擴大中期借貸便利(MLF)擔保品範圍,將不低於AA級的小微企業、綠色和“三農”金融債券,AA+、AA級公司信用類債券(優先接受涉及小微企業、綠色經濟的債券),優質的小微企業貸款和綠色貸款納入擔保品範圍。

  7月中旬,又有市場消息稱,央行視窗指導商業銀行,將額外給予MLF資金,用於支持貸款投放和信用債投資。對於信用債投資,AA+及以上評級按1:1比例給予MLF,AA+以下評級按1:2給予MLF資金,要求必須為產業類,金融債不符合。據媒體報導,該消息得到數位銀行金融市場人士的確認。

  值得一提的是,7月23日,央行在已完成對當月到期MLF足量續做的情況下,再次開展了5020億元1年期MLF操作。這被市場認為是間接證實了關於央行擬通過MLF操作激勵銀行投放信貸和開展信用債投資的傳聞。

  相比之下,央行上述政策側重於調節需求端,旨在通過提振信用債需求,恢復信用市場正常融資功能。山東省此次《獎勵辦法》更多是從供給側入手,調動當地企業發債的積極性,獎勵承銷機構、擔保增信機構也是旨在增加供給。

  不過,無論從著眼於恢復需求,還是從刺激供給著手,這些政策在大方向上是一致的:穩定信用債市場,改善企業融資環境,防範緩解金融風險。

  受益於央行系列政策以及巨集觀經濟政策的調整,7月中下旬以來,信用債市場已出現較明顯的回暖態勢。

  某知名機構固定收益投資負責人表示,一兩個月前發債成功概率很低的房地產企業、工業企業,最近均成功發債。“情況比之前好多了”。

  但這一過程中,受益的主要是城投類債券,投資者對產業債尤其是低等級產業類債券債的規避情緒依然較強。

  這樣一個背景下,近期頒布的相關政策均表現出對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等“弱勢發行人”的扶持態度。這一點,無論是央行相關政策,還是此次《獎勵辦法》均有所體現。

  一位公募基金投資人士告訴記者,此次《獎勵辦法》可一定程度上降低發債成本,對信用債流動性有一定的促進作用。某農商行同業部門負責人則表示更看重的信號意義。“儘管獎勵幅度不大,但是釋放的信號是非常重要的。”

責任編輯:陳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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