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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談楊國福開除臨時工:真能背走企業責任?

  被楊國福開除的臨時工,真的能背走全部責任嗎?

  近日,一位網友在廣州一家楊國福麻辣燙用餐,瞥見一位店員在後台切肉,切肉倒沒什麽,只是隔著簾子都能清晰看到這位店員的兩隻光腳丫正放在砧板上。肉在店員砧板上翻來覆去,而腳丫巋然不動,好不惡心。

  影片曝光總是管用的。剛引起關注,這家店的負責人就出來發表聲明了,承認這事確實發生在他們店,隻不過這位切肉的員工是臨時工,來店已經有一段時間, 沒有經過嚴格的考核上崗,平時主要負責後廚的清理及食材清洗等工作,“我們的管理制度很嚴格的,臨時工沒辦法,我們承認我們的管理不當,但是我們會加強管理。”

  不管食客們願不願意買账,這事算是了結了。臨時工已經背著小包裹離開。

  但是今天這位“打雜的臨時工”可以把腳放在砧板上切肉,明天是不是就會有另一位“打雜的臨時工”把抹布丟湯裡呢?楊國福打算如何加強管理,以避免同類事件再度發生?面對這些問題,楊國福沒打算回答。就像其他那些將“開除臨時工”作為解決方案的雇主一樣。

  “系臨時工,已開除”

  前段時間,有人發現河南滑縣政府院內種了罌粟花,拍攝影片者邊拍邊數數:“39,40,種了好多罌粟花,40株以上。”事後滑縣政法委副書記介紹,這53株是兩名臨時聘用的種菜人員誤種。罌粟花被發現之後,警察鏟除了罌粟花,兩名60多歲的臨時聘用種菜人員武某某和柴某某被警方處以500元罰款。

  “誤種”的53株罌粟花都在茁壯成長,即將進入成熟期,這麽長時間居然沒人發現過?如果沒有群眾舉報,這些“毒品”將產自政府大院?真是名副其實的黑色幽默。這些問題恐怕不是處罰兩名老年臨時工就可以解決的。

  罌粟花

  “臨時工”幾乎淪為素質低、紀律差、缺乏職業規範的代名詞,變成了危機公關時的“背鍋俠”。去年7月,江蘇鹽城建湖縣行政服務中心一名工作人員在上班期間,被前來辦理業務的人員拍到其正在玩王者榮耀。官方回應稱,被投訴的男子是一位臨時人員,不屬於正式員工。而且他並不是自己玩,“是作為第三方觀看”微信裡朋友轉載的遊戲,並已對其扣除當月津貼400元。

  上班玩王者榮耀的工作人員

  2014年12月,沈陽一城管工作時間開公車到公園玩真人cs,車上印有“行政執法”字樣。面對記者的詢問,這名城管與記者發生衝突並腳踹記者,喊道“我就公車私用了,怎麽的?大不了整網上了,整完,全臨時工墊底,怎麽的啊,我怕啥啊。” 

  事後,沈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蘇家屯分局果然稱,該城管石某確實為分局“臨時工”,已被開除。會不會有臨時工“頂包”?記者想要採訪當事人卻被拒絕,該局稱,當事人聯繫不上,只能提供給記者一份臨時工合約,雖然合約上沒有照片,但警察部門證實這名臨時工石某就是昨天的當事人。

  城管開公車玩真人CS

  2011年江西修水縣一居民到派出所為孩子辦戶口,與戶政人員發生爭執,辦事女警竟然發怒謾罵,將材料砸向這位居民。這條“女民警發飆打人”影片在網上傳開後,修水縣警察局將因服務態度欠佳引起網上熱炒的戶政員蔣某辭退,並稱,蔣某為聘用人員,非在編警察。

  女民警發飆打人

  “臨時工”不是躲避監督的擋箭牌

  “臨時工”,意思是“臨時招聘的工人”,泛指部門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對於解決臨時工這一問題頒布了很多相關的法律法規。

  到2004年,全國各地全面取消以往的“正式工”、“臨時工”等合約文本,正式啟用統一的勞動合約,並對那些不與勞動者簽勞動合約的部門進行處罰,因此當今社會實際上不再以“臨時工”和“正式工”來劃分用人部門和勞動者的關係,而是普遍採用合約製用工,將勞動合約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約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約。而《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用人部門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部門承擔侵權責任。

  因此,“臨時工”出問題,不僅本人有責任,聘用他們的企事業部門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妄圖將所有責任推到“臨時工”頭上就能息事寧人,輿論不會買账,監管部門也不會輕易被人蒙騙過關。

  不管是楊國福還是有些政府部門,面對網絡曝光的種種問題,一味地開脫責任,是對員工和公眾不負責任的行為。人是你聘用的,決策是你作出的,臨時工不過是“馬前卒”,他們闖禍了,你把“馬前卒”變成“替罪羊”,讓他們當“背鍋俠”,既不公平,也不合乎事實。

責任編輯:孫劍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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