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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太尼成網紅的背後—— “實驗室毒品”監管與研製拚速度

一個專業術語“芬太尼”突然走紅網絡。11月29日,邢台中院開庭審理了一起中美聯合破獲的跨國售賣芬太尼案;剛剛結束的中美元首會晤也提及,“雙方同意采取積極行動加強執法、禁毒合作,包括對芬太尼類物質的管控。”

芬太尼是什麽?

雙重身份、超多衍生物

“芬太尼在臨床上與嗎啡、杜冷丁有相似作用,是一種強效麻醉性鎮痛藥,其鎮痛效果是嗎啡的80倍,而且鎮痛效果更全面、無盲點,因此,我們醫院手術麻醉輔助鎮痛用藥,基本上都使用芬太尼。”12月2日,哈爾濱高新醫院麻醉手術科主任、急診急救中心主任張魯告訴科技日報記者。

芬太尼由楊森製藥公司創始人保羅·楊森博士於20世紀60年代發明合成,原本是一種安全的高效鎮痛藥。但同時它又是繼傳統毒品、合成毒品之後的第三代毒品——“實驗室毒品”中的重要成分。

“芬太尼是人工合成阿片類藥品,我們現在提到的芬太尼,並不是特指芬太尼這一種物質,而是指以芬太尼為主要成分的系列衍生物。根據我國《禁毒法》第2條第1款和《刑法》第357條規定,毒品是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芬太尼是列入《麻醉藥品品種目錄》的物質,具有毒品屬性。”12月3日,中國警察大學偵查與反恐怖學院副教授、禁毒研究專家包涵向科技日報記者解釋道,“芬太尼理論上大約有數百種衍生物,因此,我國提出對芬太尼類物質進行整類列管。”

故意規避列管目錄

“藥品和毒品之間在藥理屬性上並沒有明顯界限,很多類型的毒品都屬於藥品,也都有醫療用途。”包涵說,“用在醫療上就是藥品,被人濫用而尋求某種精神狀態就是毒品。”

所謂“第三代毒品”,其實就指如芬太尼衍生物的新精神活性物質,又稱“實驗室毒品”。包涵認為,實驗室毒品是指在毒品目錄之外策劃的,具有毒品的成癮或藥理屬性,但沒有被列舉管制,這一類物質有毒品自然屬性,但缺乏毒品法律屬性。

“其合成本身就帶有明顯的規避法規目的。”包涵說,“這種物質一般缺乏藥用價值,它們被合成出來,就是為了故意去規避列管附表。”現實情況是,新的芬太尼衍生物總在源源不斷地出現,研發每天在和監管比速度。

我國已列管25種

11月27日,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在例行記者會上指出,芬太尼類物質及新精神活性物質問題是國際性問題。

包涵介紹說:“對於毒品管制,目前世界各國使用的都是列舉管制辦法,隨著新情況變化而不斷更新列管毒品種類。在我國,芬太尼管制種類已經很多,我國至今已經列管的有25種,聯合國列管23種,中國列管芬太尼種類大於聯合國公約附表。這說明,在芬太尼監管方面,我國不僅與世界同步,而且走在前列。”包涵強調說。

但監管難題在於,“實驗室毒品”是有意識地針對毒品管制目錄來設計,管制速率和設計速率之間不匹配,所以就呈現出一種“貓抓老鼠”現象。

各國也在摸索新的管制辦法,盡可能加快列管速度,很多國家會採用臨時列管制度,美國創設了“類似物管制”制度,加拿大、澳大利亞則有“骨架管制”,英國設立《精神物質法案》等。

“我們目前能做的就是加快列管速度,讓新實驗室毒品研製出來後,還沒全部進入市場就進入監管範圍;或者制定一些新規則,同時參加國際早期預警系統。此外,還需要厘定對應罰則,嚴懲不法分子。”包涵指出。(科技日報北京12月3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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