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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司法雙管齊下,破解知網“壟斷”爭議

“知網改了”,因資費爭議被訴諸法庭、進而敗訴的知網,日前悄然修改了官網的充值金額頁面,用戶可自定義數值並允許退款。法院審理認為,知網此前設置充值最低限額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儘管“大多數消費者可以承受,也未提出異議”,但該做法的負面示範效應仍應引起重視並加以規範、指引。

一場理論上發生在平等主體間的普通民事消費爭議,卻給人一種“民告官”的味道。在法庭就事論事的裁決和基於消費者權益角度所做的司法說理之外,公眾對於知網的討論顯然已經不止於相對簡單的一個資費充值規則,更指向其涉嫌不公平收費、知識壟斷等議題。一句“知網改了”,公眾看到的是因個案司法裁決引發的知網充值規則調整,但本輪圍繞知網所做的諸多討論依然有必要更深入推進。

一名演員的一句“知網是什麽”,牽出來的瓜不僅是複雜的學術和人事糾葛,還有自帶流量和諸多爭議的知網本身。作為中國最大的文獻數據庫,已經是公司化運作的知網公司,雖然也不乏萬維、維普等競爭者,但擁有起碼九成以上中國學術期刊資源、文獻總量數以億計的知網,其市場地位依然處於無法撼動的狀態。

同時也要看到,知網的屬性不僅是公司化運作的商業機構,“以實現全社會知識資源傳播共享與增值利用為目標”的知網同時也是國家“知識基礎設施工程”的一部分,在其創立、研發和發展過程中得到了政府以及學術界、教育界諸多公共資源的配合與支持。儘管目前看來知網的商業屬性可能更濃重,據知網母公司同方股份的財報顯示,2017年,知網主營業務收入9.7億元,毛利率為61.23%,2018年上半年,知網實現營業收入5億元,毛利率為58 .83%.以某種“中介”面目出現的知網,在其超高的毛利率背後固然有初期搭建數據庫的技術和資源投入,但也不能否認在學術期刊的版權市場上知網擁有相當的支配地位。據媒體公開報導,知網的漲價幅度每年都在10%以上,包括北京大學在內的國內多家高校都曾出現過停用知網又重啟的情況,從中也可看出知網在知識版權方面的強勢和議價能力。

坐擁豐富的學術期刊資源,對外多方收取版權使用費用,但給真正的版權所有者和作者的報酬卻相對低廉(且多以“辦卡”的方式折算),後續知網提供論文下載服務所獲取的巨額“增值”收益卻無法與作者產生關聯。問題在於,近乎“一次性買斷”的海量知識產權委託管理或交易,卻是以主體地位並非完全對等的方式達成。正如此番法院判決保護消費者選擇權一樣,衡量知識產品版權方與知網之間的關係,需要更完全的市場邏輯,作者和版權方的自治權利也需要法律的充分保障。

需要指出的是,知網現在所面臨的諸多爭議,不是因為版權市場太過強調商業邏輯,而是市場競爭依然不充分、版權方與用戶缺乏選擇余地的緣故。蘇州法院的判決結果雖僅是針對個案,但其對整體市場同樣具有規範、指引和啟發作用,“享有自主選擇權利”的不僅是消費者,還應當有知識產品的生產者和版權方。當下知網的優勢市場地位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前期社會公共資源的大量投入與傾斜,基於知識產權保護和版權市場發展等社會公共利益的考慮,也應當充分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從政策層面培植和鼓勵同類數據庫產品發展壯大、形成更充分的競爭,給知識產權擁有方和用戶更多選項,也客觀上引導版權市場主體有更多競爭和服務意識。

一場知網充值規則引發的普通民事消費訴訟,並不足以回答具有普遍意義的公眾對期刊資源和版權市場的諸多疑問。在事實上攸關“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知網爭議中,有理由期待更進一步的消費公益訴訟能真正明晰和化解問題。破解知網爭議,需要強化版權領域的市場機制調節能力,充分發揮司法在破解社會爭議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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