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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海星再提滬倫通年內落地 GDR首單或花落華泰證券

  方海星再提“滬倫通”年內落地,GDR首單或花落華泰證券

  9月18日,2018年天津夏季達沃斯論壇正式開幕,在“動蕩的市場”(Stormy Markets)分論壇上,方星海再次提及“滬倫通”有望年內推出。而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華泰證券(601688.SZ)或將“第一個吃螃蟹”,赴英上市,發行全球存托憑證(GDR)。

  不止一位接近華泰證券的人士向記者確認,華泰證券有望成為“滬倫通”落地後首個在倫交所發行GDR的滬市上市公司。而華泰證券相關人士表示,公司對此類市場傳聞不予評論,上海證券交易所方面則稱“目前沒有回復”。

  對於華泰證券此次赴英發行GDR的具體規模,知情人士表示暫未明確,但參考ADR的發行比例,一般為總股本的3~5個百分點。截至9月18日收盤,華泰證券總股本82.52億元,總市值1127億元。若按照3~5個百分點,華泰證券的融資規模將達到33億元~56億元。

  此前,證監會曾於8月31日就《上海證券交易所與倫敦證券交易所市場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監管規定(試行)》(下稱《滬倫通規定》)公開征求意見,再次明確了監管層推動滬倫通盡快落地的行動。該規定已於9月15日完成意見征求過程。

  根據設計方案,倫敦交易所上市企業,可以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中國存托憑證,即CDR;同樣,滬市上市公司也可以到倫交所發行全球存托憑證,即GDR。通過基礎股票和存托憑證之間的相互轉換機制,打通兩地市場的交易。

  在西向業務中,上證所的A股上市公司可以通過發行GDR直接在英國市場融資。這其中,既包括存量股票,也可以使用新增股票為基礎證券發行CDR。但以新增股票發行CDR,需要滿足發行價不得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均價的90%、監管規定對發行人不得出現違規擔保、董監高違法違規等相應情況的要求。

  按照監管規則,西向GDR業務也設定有核發數量上限。倫交所歡迎上證所主機板市值規模達一定標準的公司發行GDR。而境外投資者通過 GDR 及其他方式持有 A 股的權益,將應當合並計算,並需要滿足外資持股比例限制等有關規定。

  責編:杜卿卿

  

責任編輯:白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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