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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住戶優先搖號、選房政策新解答

近期,成都市房管局發布了《棚改住戶優先搖號優先選房政策知識問答》,針對焦點問題進行了官方解答。

1.哪些拆遷住戶能夠享受棚改住戶優先搖號優先選房政策(以下簡稱棚改優先購房政策)?

答:拆遷住戶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至少需要具備四個條件:

(1)拆遷項目屬於國有土地上房屋搬遷改造項目,且能夠通過成都市房屋徵收管理系統列印出《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非徵收)補償安置合約備案表》;

(2)安置補償協定已經生效,且生效時間在2016年10月1日以後;

(3)補償方式為貨幣化安置;

(4)補償協定生效後,未在我市住房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或已在我市住房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但購房日期為2017年3月24日之前,且所購房屋為二手住房。

2.安置補償協定生效時間如何認定?

答:安置補償協定生效時間一律以《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非徵收)補償安置合約備案表》上記載的項目生效時間為準,與協定簽訂時間無關。如果《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非徵收)補償安置合約備案表》上沒有標明項目生效時間,請及時聯繫改造項目實施部門處理。

3.《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非徵收)補償安置合約備案表》在哪裡列印?

答:統一到改造項目實施部門(協定中的甲方)處申請列印,並由改造項目實施部門和被搬遷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依次加蓋公章。未經上述部門加蓋公章的《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非徵收)補償安置合約備案表》,不能作為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的憑據。

4.已經簽訂了安置補償協定,但是無法列印《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非徵收)補償安置合約備案表》是怎麽回事?

答:安置補償協定簽訂後,改造項目實施部門應當及時將改造項目資訊、補償協定等錄入成都市房屋徵收管理系統,在系統顯示項目已生效且補償協定已備案的狀態下才能列印《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非徵收)補償安置合約備案表》。若出現改造項目生效但備案表無法列印等異常情況,請及時聯繫改造項目實施部門處理。

5.為什麽把棚改優先購房政策適用的時間節點設定為2016年10月1日?

答:由於我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自201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補償協定生效時間在此之前的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購房需求並未受限。而2016年10月1日後,受控價等因素影響,部分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難以選購到合適住房。因此,為推動城市有機更新,支持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解決居住的現實需求,棚改優先購房政策的適用對象限定為“安置補償協定在2016年10月1日以後生效的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

6.安置補償協定生效時間在2016年10月1日之前的棚改住戶是不是就無法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了?

答:原則上無法享受該政策。但經核實,安置補償協定生效時間在2016年10月1日之前,而發放貨幣化安置費用時間在2016年10月1日之後的,可以享受該政策。如果在2016年10月1日之前已經部分或全額發放了貨幣化安置費用,則不能享受該政策。

7. 在2016年10月1日以後購買了住房,但購房時間是在補償協定生效之前,可以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嗎?

答:可以。只要補償協定生效後,未在我市住房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或已在我市住房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但購房日期為2017年3月24日之前,且所購房屋為二手住房,並符合其他條件的,都可以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

8.補償協定生效後購買了住房,但不是以“優先搖號、優先選房的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的人員類型購買的,是不是仍然能夠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

答:不能。在補償協定生效時間之後,不管以哪種人員類型、哪種方式,只要購買了住房,即表明購房需求已經滿足,不能再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但不是以“優先搖號、優先選房的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的人員類型,在非限購區域購房,或購房日期為2017年3月24日之前,且所購房屋為二手住房的,仍然可以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

9. 棚改住戶在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時有哪些優勢?

答:第一,每批次參與搖號選房的建案,房地產開發企業都會按不低於當期準售房源總量的10%公開用於符合條件的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優先購買;

第二,棚改住戶先於剛需家庭、普通登記購房人搖號,如果棚改住戶的搖號排序號在本批次支持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房源總量以外,還可以和普通登記購房人一起再搖一次號;

第三,如果棚改住戶的搖號排序號在本批次支持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房源總量以內,或按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搖號排序結果依序遞補選房的,棚改住戶可以先於剛需家庭、普通登記購房人選房,且選房範圍為本批次全部準售房源,選擇余地更大。

10.以改造範圍為區域認定標準是什麽意思?

答:與剛需家庭、普通登記購房人不同的是,判斷棚改住戶能否在某個區域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是看被搬遷改造房屋所處的區域位置,與其戶籍等其他因素無關。比如,某棚改住戶的被搬遷改造房屋位於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不管他是否擁有該限購區域戶籍,在滿足其他條件的情況下同樣可以在該區域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反過來,如果某棚改住戶的被搬遷改造房屋不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那麽即便他擁有該限購區域戶籍,也不能在該區域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

11.遵照區域住房限購政策是什麽意思?

答:棚改住戶在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時,須同時遵照區域住房限購政策,具體為:

(1)被搬遷改造房屋位於成都高新區(包含南部、西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龍泉驛、新都、溫江、雙流、郫都區等12個限購區域以外的,可以在上述限購區域以外的任何區(市)縣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

(2)被搬遷改造房屋位於高新區南部園區的,可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區域以外的其他任何區(市)縣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

(3)被搬遷改造房屋位於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的,可在高新區南部園區區域以外的其他任何區(市)縣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

(4)被搬遷改造房屋位於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龍泉驛、新都、溫江、雙流、郫都區等區域的,可在除高新區南部園區和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以外的其他任何區(市)縣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

12.如何理解棚改優先購房政策規定的“拆一購一”原則?

答:該原則包含以下三方面內容:

(1)一套房一個指標。不管被搬遷改造房屋是單獨所有還是共同所有,該房屋對應的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的指標只有一個;

(2)一套房一次機會。不管是限購區域還是非限購區域,只要棚改住戶的搖號排序號在任何一個批次支持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房源總量以內,就視為已經享受了棚改優先購房政策,不能再重複享受;

(3)一套房一張“房票”。棚改住戶只能獲得一張《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非徵收)補償安置合約備案表》,即通常所稱的“房票”,核驗購房資格時需將原件提交房地產開發企業。也就是說,棚改住戶不能憑借一張“房票”同時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項目申請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

13. 棚改住戶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的具體流程是什麽,要提交哪些資料?

答:棚改住戶按照下列流程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

(1)到改造項目實施部門(安置補償協定中的甲方)申請列印《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非徵收)補償安置合約備案表》,由改造項目實施部門和被搬遷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依次加蓋公章;

(3)將加蓋公章的《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非徵收)補償安置合約備案表》原件及相關資料交到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部。安置補償協定生效時間在2016年10月1日之前,按規定可以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的棚改住戶,還應當提供改造項目實施部門出具的《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搬遷項目情況表》、承諾書、含有補償款到账記錄的銀行流水單、領款單,並加蓋改造項目實施部門及被搬遷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公章。

14. 棚改住戶在網上填報資訊時,“人員類型”選擇錯誤,能否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

答:不能。棚改住戶在填報資訊時,一定要謹慎操作,認真核對,“人員類型”一欄必須選擇“優先搖號、優先選房的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否則將按照其他類型購房人進行資格審查、搖號選房,無法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購房登記資訊一經填報,無法修改。填報錯誤的,棚改住戶須在受理購房登記期限內將原登記資訊刪除,重新填報。

基於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一旦受理登記期限屆滿,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實施資訊填報。

15.被搬遷房屋為多人共有的,如何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

答:由全部共有人協商一致,選擇共同申請或部分共有人申請購房,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部分共有人申請購房的,需要全部共有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改造項目實施部門處,在《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非徵收)補償安置合約備案表》上填寫放棄購房申明,並由改造項目實施部門加蓋公章確認。

16.如果棚改住戶的搖號排序號在本批次支持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房源總量以外,《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非徵收)補償安置合約備案表》又交出去了,如何繼續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

答:棚改住戶的搖號排序號在本批次支持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房源總量以外,按照規定還可以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的,可申請退還《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非徵收)補償安置合約備案表》。

被搬遷房屋在成都市高新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區的棚改住戶,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如委託他人辦理,需攜帶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到成都市房屋徵收事務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號1312辦公室)領取。

其他區(市)縣的棚改住戶,到申請購房項目所在地房管部門領取。

17.棚改住戶的搖號排序號在本批次支持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房源總量以內,但放棄了購房資格,能不能申請退還《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非徵收)補償安置合約備案表》?

答:不能。考慮到棚改住戶在搖號和選房方面具有很大的優勢,為保障其他棚改住戶、剛需家庭、普通登記購房人的權利,棚改住戶的搖號排序號在本批次支持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房源總量以內,出現未能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約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在公布的時間段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未能達成選房合意、放棄選房資格、選房後退房等,都不能再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非徵收)補償安置合約備案表》也不予退還。

18.除《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非徵收)補償安置合約備案表》上載明的房屋所有權人外,其家庭成員能否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或登記為共有人?

答:不能。棚改優先購房政策只能由《成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非徵收)補償安置合約備案表》上載明的房屋所有權人行使,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其他隱名共有人均不能行使該權利,也不能登記為共有人。否則,購房資格審查將不予通過。

19.被搬遷房屋為非住宅,或所有權人為部門(包括法人、組織、團體等)的,能否享受棚改優先購房政策?

答:不能。棚改優先購房政策的適用對象僅為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即被搬遷房屋為私有住宅的房屋所有權人。

(本文轉自網絡,意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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