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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建光電董事長等10董監事被罰或禁入 今年股價腰斬

  作者:野火財經

  【野火財經】7 月15日訊,聯建光電(300269)7月14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主要內容如下:擬對何吉倫、周昌文和朱賢洲采取市場禁入措施;對公司創始人現董事長兼總經理劉虎軍給予警告並罰款20萬,劉虎軍妻子熊瑾玉等給予警告並罰款8萬。

  此外,董事會董事中除1人外,其他6名均被罰,獨立董事和監事也未能幸免。

  何吉倫為公司第二大股東,持有公司股份7699萬股,佔公司股份總數12.55%。根據最近各方達成股權轉讓協定,公司創始人劉虎軍和何吉倫將股份轉讓給廣東南方新視界傳媒科技有限公司。

  南方新視界將收購何吉倫全部股權,同時收購大股東劉虎軍8%股權,最終會取代劉虎軍,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

  按照6月24日公告,聯建光電控股股東持股劉虎軍及熊瑾玉持股比例將減少到(19.1%+4.84%-8)=15.94%。南方新視界成為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約20.55%。

  更早之前,6月13日,聯建光電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也是董事長兼總經理劉虎軍直接持有股份1.17億股,佔公司股份總數19.1%,累計質押股份9704萬股,佔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82.83%;熊瑾玉直接持有股份2970萬股,佔股份總數4.84%,累計質押股份2740萬股,佔其直接持有股份總數92.24%。

  6月14日,聯建光電宣布將引進新投資者。並在6月24日達成初步協定。

  收購完成後,劉虎軍將失去對聯建光電的控制。轉讓協定尚待各方確認。

  再回到證監會深圳監管局的處罰決定上來。

  深圳監管局經查,2014年至 2016年,四川分時廣告傳媒有限公司(“分時傳煤”)通過虛構廣告業務收入、跨期確認廣告業務收入等方式,共虛增營業收入6179萬元,虛增利潤6047萬元。

  具體違法事實如下:

  一、2014年8月,分時傳媒與瀘州老窖柒泉小酒酒類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柒泉小酒”)簽署戶外廣告發布合約,合約金額為1500萬元,並按照合約金額確認銷售收入;2015年9月,西藏大禹偉業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藏大禹”,分時傳媒孫公司)與柒泉小酒簽署戶外廣告發布合約,合約金額為626萬元,並按照合約金額確認銷售收入。經查,合約實際並未全部執行。分時傳媒以此虛增2014年、2015年營業收入分別為620萬元、943萬元,虛增 2014年、2015年利潤分別為620萬元、943萬元。

  二、2015年9 月和2016年1月,西藏大禹與成都金寶盛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寶盛世”)簽訂廣告製作發布協定,合約金額分別為920萬元和2100萬元,並按照合約金額確認了銷售收入。經查,合約實際並未全部執行,分時傳媒以此虛增 2015 年、2016年營業收入分別為764萬元、992萬元,虛增 2015 年、2016年利潤分別為764萬元、992萬元。

  三、2015年7月,西藏大禹與江蘇綠能寶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簽訂戶外廣告發布合約,2015年11月,雙方簽署媒體替補點位確認單,約定合約金額變更為881萬元,並按照合約金額確認了銷售收入;2015年11月,西藏大禹與綠能寶電子商務(蘇州)有限公司簽訂戶外廣告發布合約,合約金額為3800萬元,並按照合約金額確認了銷售收入。經查,合約實際並未全部執行,分時傳媒以此虛增2015年營業收入2779萬元,虛增 2015年利潤 2647萬元。

  四、2016年11月,西藏大禹與成都四季行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戶外廣告發布合約,合約金額為1500萬元,經查,分時傳媒通過跨期確認該合約廣告業務收入,虛增 2016年營業收入930萬元,虛增2016年利潤 930萬元。

  綜上,分時傳媒通過虛構廣告業務收入、跨期確認廣告業務收入等方式,2014年虛增營業收入620萬元,虛增利潤 620萬元,虛增利潤金額佔當期聯建光電披露利潤總額的3.82%;2015年虛增營業收入3637萬元,虛增利潤3506萬元,佔當期聯建光電披露利潤總額的12.97%;2016年虛增營業收入1922萬元,虛增利潤1922萬元,佔當期聯建光電披露利潤總額的4.07%。

  上述行為導致聯建光電 2014年年度報告、2015年半年度報告、2015年年度報告、2016年半年度報告、2016年年度報告和2017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涉嫌違反《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深圳局擬決定:

  一、對聯建光電責令改正,給子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

  二、對何吉倫、周昌文、朱賢洲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三、對劉虎軍、褚偉晉給子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

  四、對黃允煒、姚太平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五、對熊瑾玉、蔣皓、段武傑、向健勇、馬偉晉、李小芬、謝志明、張愛明、肖連啟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8萬元罰款;

  六、對楊再飛、肖志興、苑曉雷、鍾菊英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此外,何吉倫、周昌文、朱賢洲對涉案違法行為承擔主要責任,違法情節嚴重,依據《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第三條、第五條及第六條之規定,我局擬決定:對何吉倫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周昌文、朱賢洲分別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上述各方有權利提出陳述、申辯以及聽證權利。

  遺憾的是,對這份處罰通告,聯建光電在發布到深交所,還出現多處別字(如上圖)。看來董秘也需要經過專門編輯培訓啊!

  野火君查閱聯建光電2017年報,上述被罰者中:

  劉虎軍為董事長兼總經理現任;熊瑾玉為董事,也是劉虎軍妻子;姚太平為現任董事;朱賢洲為董事兼副總經理;馬偉晉為董事兼副總經理;蔣皓為董事兼副總經理。

  在5月高管重新分工中,副總經理朱賢洲、蔣皓、馬偉晉將不再擔 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但仍保留董事職務。

  蔣皓現任上海友拓公關顧問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北京合眾君達國際品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朱賢洲現任公司董事、四川分時廣告傳媒有限公司董事長、成都大禹偉業廣告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成都分時廣告傳媒有限公司監事、南京豐德博信戶外傳媒有限公司董事長。馬偉晉現任廣州市叁搜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新余市力瑪智慧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執行事務合夥人、深圳市力瑪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兼董事長。

  在董事中,蔣皓薪水超過100萬,達到111萬,為僅有超過百萬年薪的高管。

  本次被處罰事情,聯建光電董事中,只有秦敏聰幸免,秦敏聰於2017年5月11日出任董事。

  李小芬現任獨立董事;謝志明現任監事會主席;肖連啟現任監事;苑曉雷現任監事。

  褚偉晉為原財務總監,2017年11月30日離職;鍾菊英為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2017年8月離任;段武傑董事兼副總經理,2017年4月離任。

  何吉倫、周昌文不在公司出任董事、監事、高管等擔任職務。

  聯建光電此前幾年收購眾多資產造成消化不良。控股股東劉虎軍被迫出讓公司股權,讓出第一大股東地位。不到幾年,創始人失去公司控制權,夢碎行銷服務產業鏈,令人歎息。

  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聯建光電合並財務報表中商譽淨值為38.43億元,股東權益為50.8億元,商譽佔淨資產比例為75%。

  合並資產負債表上看,截至3月31日,聯建光電應收票據、應收账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分別為0.53億、9.94億、5.02億、3.79億。應付票據、應付账款、其他應付款分別為1.58億、4.49億、3.63億。應收账款超過一個季度淨收入,應收票據很少。

  聯建光電一季度末,持有貨幣資金為5.3億元,但是短期借款高達17.3億元,而且一季度經營活動產生現金流量淨額為-3762萬,資金鏈情況比較惡劣。

  在2017年年報中,劉虎軍曾表示,從2018年開始,公司進入轉型更新的發展第二階段。我們將強化集團的戰略引導作用、業務協同與統籌作用、以及財務垂直管理作用,在設備製造領域,我們將繼續領跑小間距LED市場,國內與國外市場並舉,不斷創新產品,力爭成為全球領先的數字顯控系統提供商。“經歷了2017年的挫折,雖然聯建還需要一點時間來消除若乾遺留下來的問題”。

  上一個交易日,聯建光電跌1.39%,收於6.39元,市值僅為39億元,今年以來已經從12.74元下跌,剛好腰斬。

  南方新視界正在盡職調查,歷史遺留問題未徹底解決前,重組還存在變數。即使真能入主成功,按照正常公司治理,創始人將淡出管理,未來聯建將重新聚焦LED製造業,如何整合媒體業務,野火財經將持續關注

責任編輯:陳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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