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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偉創上市淋光伏新政雷雨 存貨10億財務現六疑點

  中國經濟網編者按:深圳市捷佳偉創新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佳偉創”)於5月8日首發過會。此次擬登陸深交所,保薦機構為國信證券,擬募集資金61,378.47萬元。其中,9,247.21萬元擬投向高效晶矽太陽能電池片設備(新型半導體摻雜沉積工藝光伏設備)製造生產線建設項目;9,726.99萬元擬投向智能全自動晶體矽太陽能電池片設備製造生產線建設項目;5,537.91萬元擬投向濕法工藝光伏設備生產線建設項目;4,639.00萬元擬投向研發檢測中心建設項目;4,332.00萬元擬投向國內行銷與服務網絡建設項目;27,895.36萬元補充流動資金。 

  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43,617.66萬元、34,973.96萬元、83,124.04萬元、65,497.13萬元;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3,332.00萬元、3,554.85萬元、11,809.47萬元、15,052.64萬元。 

  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4,884.93萬元、5,837.29萬元、23,756.61萬元、-14,767.23萬元。 

  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應收账款分別為19,584.31萬元、16,488.38萬元、15,280.19萬元、24,193.33萬元;佔資產總額比例分別為23.94%、16.24%、7.19%、10.98%;應收账款周轉率分別為1.38次、1.05次、2.70次、2.73次。應收账款餘額分別為35,892.77萬元、31,023.46萬元、30,630.35萬元、37,284.00萬元。 

  招股書顯示,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壞账準備分別為12,190.78萬元、10,894.74萬元、12,895.69萬元、10,695.88萬元。數據可見,捷佳偉創連續三年一期壞账準備過億元。 

  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存貨分別為26,533.89萬元、41,151.95萬元、107,545.75萬元、114,636.80萬元;佔資產總額比例分別為32.43%、40.53%、50.59%、52.04%;存貨周轉率分別為0.83次、0.68次、0.70次、0.34次. 

  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資產總額分別為81,815.65萬元、101,536.62萬元、212,576.66萬元、220,268.52萬元;其中,流動資產分別為62,490.88萬元、80,788.81萬元、186,574.47萬元、192,446.03萬元。 

  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負債總額分別為25,341.17萬元、41,507.29萬元、140,737.85萬元、137,217.07萬元;其中,流動負債分別為23,946.17萬元、39,147.29萬元、139,199.10萬元、135,528.32萬元。 

  捷佳偉創財務存六大疑點: 

  1.捷佳偉創原全資子公司湖北弘元於2014年成為捷佳偉創參股公司,且更名為湖北天合。天合集團從2014年第四大客戶一躍成為捷佳偉創第一大客戶。有疑問稱,全資子公司變參股公司是否存利益輸送? 

  2. 捷佳偉創此前為新三板掛牌公司,2017年10月發布招股書中的多項數據與其在新三板發布的年報數據存在較大差異及矛盾。 

  3. 捷佳偉創業績逐年增長,但經營活動現金流卻在2014年及2017年上半年出現虧損,利潤品質異常。 

  4. 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綜合毛利率分別為36.54%、30.52%、35.33%、41.39%。行業平均值分別為35.75%、39.26%、41.98%、32.83%。捷佳偉創綜合毛利率與同行變動趨勢不一致。 

  5. 捷佳偉創在2014年、2015年、2017年上半年先後更換會計獨董,有疑問稱,是否為公司財務不規範,導致會計獨董為規避職業風險而辭職? 

  6. 捷佳偉創分別於2017年4月、2017年10月發布兩版招股書,但兩版招股書中海外數據存在差異。2017年4月招股書海外數據中,新加坡收入金額為11794.51萬元,2017年10月招股書中無新加坡數據;2017年4月招股書中無越南地區收入金額,但在2017年10月招股書中,越南地區收入金額為9453.85萬元。 

  此外,6月1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的一份《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暫不安排今年普通光伏電站指標,發文之日起新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杆電價和分布式度電補貼均下調5分錢。該《通知》被業內稱作“5·31新政”,同時也稱為“史上最嚴苛新政”。有分析稱,新一輪行業洗牌勢在必行。 

  中國經濟網記者試圖聯繫捷佳偉創,截至發稿,採訪郵件暫未收到回復。 

  專注晶體矽太陽能電池生產設備 擬募資6億 

  捷佳偉創全稱深圳市捷佳偉創新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成立於2007年6月18日的深圳市捷佳偉創微電子設備有限公司以整體變更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設立以來一直專注於晶體矽太陽能電池生產設備的技術與工藝研發。 

  余仲、左國軍、梁美珍三人為一致行動人,合計直接、間接持有和控制發行人48.2279%股份的表決權,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中余仲直接和間接持有3,222.80萬股,持股比例為13.4283%;左國軍直接持有2,661.76萬股, 持股比例為11.0907%;梁美珍直接持有2,845.07萬股,持股比例為11.8544%, 蔣婉同直接持有1,422.53萬股,持股比例為5.9272%,蔣澤宇直接持有1,422.53股,持股比例為5.9272%,蔣婉同、蔣澤宇享有的股東權利由其法定監護人梁美珍代為行使,因此,梁美珍持有和控制發行人23.7089%股份的表決權。 

  余仲、左國軍、梁美珍三人均為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 

  捷佳偉創此次擬登陸深交所,保薦機構為國信證券,擬募集資金61,378.47萬元,募集資金項目備案情況如下: 

  一、太陽能電池片設備製造生產線建設項目: 

  1.高效晶矽太陽能電池片設備(新型半導體摻雜沉積工藝光伏設備)製造生產線建設項目,項目總投資9,247.21萬元,擬投入募集資金9,247.21萬元;2.智能全自動晶體矽太陽能電池片設備製造生產線建設項目,項目總投資9,726.99萬元,擬投入募集資金9,726.99萬元;3.濕法工藝光伏設備生產線建設項目,項目總投資6,264.10萬元,擬投入募集資金5,537.91萬元。 

  二、研發檢測中心建設項目: 

  1.研發檢測中心建設項目,項目總投資4,639.00萬元,擬投入募集資金4,639.00萬元。 

  三、行銷與服務網絡建設項目: 

  1.國內行銷與服務網絡建設項目,項目總投資4,332.00萬元,擬投入募集資金4,332.00萬元。 

  四、補充流動資金項目,項目總投資27,895.36萬元,擬投入募集資金27,895.36萬元。

  光伏新政發布 行業臨洗牌 

  6月1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的一份《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因落款日期為5月31日,簡稱“531新政”):暫不安排今年普通光伏電站指標,發文之日起新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杆電價和分布式度電補貼均下調5分錢。 

  該《通知》被業內稱作“5·31新政”,同時也稱為“史上最嚴苛新政”。一經發布就引起市場熱議。有分析認為,該《通知》給近年來大熱的光伏產業踩下了“急刹車”。 

  《通知》還明確指出,根據目前行業發展的實際情況,今年我國暫不安排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普通電站暫不安排、分布式2018 年僅安排10GW 納入指標,包括戶用或也在該指標之中。 

  多家機構預測,受新政影響,今年我國光伏新增裝機容量可能較去年大幅下滑三成多,可能僅有3500萬千瓦左右。新增裝機的大幅縮水,將給國內光伏製造業帶來巨大壓力,設備降價引發的新一輪行業洗牌勢在必行。 

  2017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放緩、新簽境外訂單金額下滑問詢  

  證監會2018年5月8日發布的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76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要求捷佳偉創說明以下問題: 

  1、請發行人代表:(1)說明歐美雙反調查、美國“201條款”調查以及印度雙反調查等對發行人產品出口的影響,相關貿易摩擦可能存在的負面影響是否充分披露;(2)說明人民幣匯率波動對外銷業務的影響及風險是否充分披露;(3)結合下遊光伏行業發展狀況、所處行業競爭狀況、行業政策及變動趨勢、產品市場容量、同行業公司的可比情況、技術發展狀況、2018年第一季度經營情況及在手訂單數量等,說明發行人業務是否具備持續盈利能力,及所處市場環境、政策環境是否面臨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的可能,相關風險是否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2、2017年7月,發行人董事長、實際控制人之一蔣柳健去世後其所持發行人股份由梁美珍、蔣婉同、蔣澤宇繼承,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由蔣柳健、余仲和左國軍變更為梁美珍、余仲和左國軍。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在共同控制之下實際控制人是否發生變更;(2)上述變化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的具體影響。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3、報告期發行人主營業務收入持續增長,但2017年增幅明顯放緩。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主營業務收入持續增長,尤其是2016年大幅增長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趨同;(2)2017年新簽境外訂單金額下滑的原因,是否存在持續下滑的風險;(3)銷售合約是否明確規定驗收周期,超過9個月產品驗收周期的收入佔比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及對未來業務發展的影響和相關應對措施。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4、報告期發行人存貨餘額較大,其中發出商品佔比較高且持續增長,存貨周轉率低於行業可比公司。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存貨結構的合理性,發出商品保持較高餘額是否與收入、訂單相匹配;(2)存貨周轉率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準的原因;(3)針對報告期出現的下遊客戶取消訂單或延遲驗收等情況,是否對可能產生存貨滯壓和跌價采取了有效應對措施;(4)國內及國外期末發出商品的盤點程式是否執行到位,發出商品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並得到有效執行,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5、報告期常州天合及其關聯方均為發行人第一大、第二大客戶,發行人對其銷售金額較大且每年大幅上升。2014年向常州天合轉讓原全資子公司湖北弘元51%股權。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轉讓湖北弘元股權的原因及未全部轉讓其股權的具體考慮;(2)向常州天合及其關聯方銷售金額較大且每年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相關交易是否真實,銷售價格、信用期與其他客戶相比是否存在較大差異。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捷佳偉創2013年1月曾撤銷IPO申請 上市一波三折  

  證監會反饋意見顯示,捷佳偉創曾向證監會提出首發申請,2013年1月撤銷申請。發審委要求捷佳偉創說明:(1)前次申報檔案和本次的差異,前次申報檔案是否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是否存在不符合發行條件的情形;(2)發行人撤銷前次發行申請的真實原因,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3)中介機構是否更換,如是,說明更換原因、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請保薦機構和發行人律師對上述事項進行核查,說明核查過程、提供相關依據並發表意見。 

  2012年4月11日,國信證券保薦的單晶矽製造商隆基股份登陸A股。上市當年,受行業環境影響,隆基股份巨虧5467萬元。2013年,國信證券所保薦的11家公司撤回了上市申請,其中包括捷佳偉創。據挖貝網,捷佳偉創2013年淨利潤為1284萬元,未達到“紅線”。 

  3月30日,捷佳偉創(833708)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恢復審查通知書》,同意恢復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審查。 

  捷佳偉創過會10天后,證監會網站發布《2018年5月7日-5月11日發行監管部發出的發審委工作會議審核意見》,針對深圳市捷佳偉創新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發行人2017年境外訂單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下滑,發行人在《關於請做好相關項目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的回復檔案中披露:“201條款的實施對中國的光伏電池組件企業出口影響較小,但對中國企業布局在泰國、馬來西亞和越南的電池組件的產能具有一定的不利影響”、“自2017年印度啟動對光伏產品的雙反調查以來,印度本土企業對於是否在本土新建、擴建產能處於觀望態勢。因此,2017年,公司未在印度地區取得訂單;而開拓其他新興光伏市場和境外新本土客戶需要有一定時間的導入期”。 

  請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第四節風險因素”中補充披露歐美雙反調查、美國“201條款”調查以及印度雙反調查等情況、對發行人業務的不利影響以及發行人面臨的風險。 

  營業收入波動:2015年下降20% 2016年增長138% 

  數據顯示,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43,617.66萬元、34,973.96萬元、83,124.04萬元、65,497.13萬元。2015年營業收入下降19.82%,2016年營業收入增長137.67%。 

  捷佳偉創表示,隨著 2015 年光伏行業基本面回暖態勢的確立,公司在手訂單呈爆發式增長趨勢,2015年和2016年公司新簽設備訂單分別為73,586.45萬元和 243,212.94 萬元,從而直接推動2016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83,124.04萬元,較2015年營業收入增長了137.67%。 

  本公司生產設備集中應用於晶體矽太陽能電池生產領域,受太陽能光伏行業波動、下遊客戶經營業績波動等因素影響較大;此外,公司生產的設備從簽訂合約、發貨到驗收確認收入周期較長,通常需 7-12 個月,在光伏行業不景氣的時期部分客戶會推遲驗收從而導致這一周期趨長;同時,受光伏行業政策、國際環境和貿易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公司未來的產品銷售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因此,公司未來的經營業績存在大幅波動的風險。 

  2015年主營業務收入下降26% 2016年增長150% 

  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41,573.72萬元、30,730.35萬元、76,973.58萬元、63,970.39萬元。2015年主營業務收入下降26.08%,2016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150.48%。 

  證監會反饋意見要求捷佳偉創說明主營業務收入2015年度下降2016年度上升的原因,收入變動趨勢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一致、與下遊行業發展狀況是否匹配等問題。 

  2015年歸母淨利潤增長6.7% 2016年增長232.2% 

  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3,332.00萬元、3,554.85萬元、11,809.47萬元、15,052.64萬元;2015年、2016年增幅分別為6.69%、232.21%。 

  證監會反饋意見要求公司說明淨利潤報告期內波動尤其是2016年增幅較大的原因,說明其他業務收入的具體內容等問題。 

  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與淨利潤長期不匹配 

  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4,884.93萬元、5,837.29萬元、23,756.61萬元、-14,767.23萬元;同期淨利潤分別為3,332.00萬元、3,554.85萬元、11,809.47萬元、15,052.64萬元。 

  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與淨利潤差額分別為-8,216.93萬元、2,282.44萬元、11,947.13萬元、-29,819.87萬元。 

  捷佳偉創招股書表示,2014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比同期淨利潤低 8,216.93萬元。主要原因系:(1)2014年,太陽能光伏行業逐步復甦,公司2010年和2011年發出的設備在2014年驗收確認收入20,927.02萬元,發出商品金額下降導致2014年末存貨金額下降7,504.63萬元;(2)之前年度設備驗收確認收入導致2014年末預收款金額下降10,043.84萬元,推動2014年末經營性應付項目金額下降10,130.15萬元;(3)2014年,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增加以及受部分客戶回款時間的影響導致公司期末應收账款餘額同比上升8,504.92萬元,推動期末經營性應收項目金額上升10,562.46萬元;(4)2014年,公司資產減值損失4,611.23萬元。 

  2017年1-6月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比同期淨利潤低 29,819.87萬元。主要原因系:(1)2017年6月末經營性應收項目金額上升17,660.50萬元,其中:1)2016年和2017年1-6月,行業景氣度較高,公司新簽設備類訂單金額分別為243,212.94萬元和120,191.52萬元,通過應收票據收取的貨款金額較高,2017年6月末應收票據餘額較2016年末增長7,089.28萬元;2)較多的訂單推動2017年1-6月公司確認營業收入65,497.13萬元,相應增加應收账款,2017年6月末應收账款餘額較2016年末增長6,653.65萬元;3)2017年4月,公司通過與英利集團的債務重組收回了較多之前年度的應收账款,2017年6月末應收账款壞账準備餘額較2016年末下降2,259.49萬元;4)應交增值稅和所得稅借方餘額重分類至其他流動資產1,891.37萬元;(2)較多的新簽訂單使公司包括原材料、發出商品、庫存商品等在內的存貨餘額增長較快,2017年6月末,存貨較2016年末上升7,983.24萬元;(3)2017年1-6月,公司支付了較多的應付账款和應付票據,2017年6月末,應付账款和應付票據餘額合計較2016年末下降7,450.54萬元,使得2017年6月末經營性應付項目下降5,314.21萬元。 

  2016年應收账款1.5億 账面餘額3億 

  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應收账款分別為19,584.31萬元、16,488.38萬元、15,280.19萬元、24,193.33萬元;應收账款账面餘額分別為35,892.77萬元、31,023.46萬元、30,630.35萬元、37,284.00萬元。 

  證監會反饋意見要求捷佳偉創說明報告期各期發行人信用政策變化情況及原因、是否存在放寬信用政策提前確認收入的情形;各期末應收账款的期後回款情況,超出合約約定付款時點的應收账款金額、佔比、期後回款情況,說明各期逾期客戶情況及逾期原因、回款風險分析、壞账準備計提情況及計提是否充分,說明各期應收账款核銷情況及原因、履行的審議程式及合規性等問題。 

  三年一期壞账準備過億  

  招股書顯示,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壞账準備分別為12,190.78萬元、10,894.74萬元、12,895.69萬元、10,695.88萬元。數據可見,捷佳偉創連續三年一期壞账準備過億元。 

  捷佳偉創表示,應收账款餘額較大會對本公司資金管理造成一定的壓力,應收账款計提壞账準備將會影響本公司的經營業績。雖然公司目前的信用政策、內控收款政策和應收账款的管理模式能夠保障運營資金的正常運轉,但從長遠考慮,應收账款餘額較大仍可能會給公司發展帶來較大的資金壓力和一定的經營風險。 

  應收票據大幅增長 2016年1.2億 2017年上半年1.9億 

  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應收票據分別為7,153.07萬元、4,285.15萬元、11,800.76萬元、18,890.04萬元。其中,銀行承兌匯票分別為5,472.52萬元、4,285.15萬元、11,345.61萬元、18,661.69無;商業承兌匯票分別為1,680.55萬元、無、455.15萬元、228.35萬元。 

  捷佳偉創在招股書中表示,公司應收票據餘額逐年上升是由具體的結算特徵、下遊行業環境導致的。從結算特徵看,銀行承兌匯票因信用度高、周轉方便、延期兌現的屬性,普遍用於往來結算。從行業環境看,公司產品的主要客戶為下遊太陽能電池片生產廠商, 普遍使用票據結算,且使用承兌匯票支付採購款可以減少現金支付壓力,將有效期內的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給公司也是其降低資金周轉壓力的有效手段。因此,受行業整體營商環境影響,經過下遊客戶的層層傳導,應收票據餘額隨經營規模增長而不斷上升。 

  證監會反饋意見要求公司說明商業承兌匯票是否存在到期無法兌付的風險及對發行人的具體影響;報告期內應收票據的背書、貼現、質押情況,在現金流量表中的列示方式及具體影響金額,各期末應收票據具體情況,背書、貼現及質押且在各期末尚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具體情況,包括票據種類、出票人、出票日、背書人、被背書人、金額、到期日等問題。 

  存貨逐年增長 周轉率下滑低於行業平均 

  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存貨分別為26,533.89萬元、41,151.95萬元、107,545.75萬元、114,636.80萬元;存貨周轉率分別為0.83次、0.68次、0.70次、0.34次。同期行業均值分別為0.92次、0.80次、0.97次、1.08次。 

  捷佳偉創同行業可比公司分別為晶盛機電、精功科技、天龍光電、北方華創、先導智能、羅博特科、奧特維、邁為科技、博碩光電、金辰股份。 

  晶盛機電2014年至2017年1-6月存貨周轉率分別為0.65次、1.02次、1.76次、2.26次;精功科技同期分別為1.68次、1.33次、1.35次、1.72次;天龍光電同期分別為0.32次、0.32次、0.31次、0.27次;北方華創同期分別為1.04次、0.84次、0.95次、0.97次;先導智能同期分別為0.86次、0.64次、0.74次、0.51次;博碩光電同期分別為0.78次、0.93次、0.60次、0.73次。羅博特科2014年至2016年分別為0.47次、1.07次、1.20次;奧特維2014年至2016年分別為1.40次、0.01次、1.25次;邁為科技2014年至2016年分別為0.66次、1.17次、0.92次;金辰股份2014年至2016年分別為1.33次、0.69次、0.66次。 

  證監會反饋意見要求捷佳偉創說明存貨周轉率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差異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與上述會計政策、產品調試周期、產品驗收周期等的差異情況及原因是否一致等問題。 

  截至2016年底負債14億 

  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負債總額分別為25,341.17萬元、41,507.29萬元、140,737.85萬元、137,217.07萬元;其中,流動負債分別為23,946.17萬元、39,147.29萬元、139,199.10萬元、135,528.32萬元。 

  捷佳偉創表示,流動負債是公司負債的主要構成,其中應付账款、預收账款和其他應付款三項負債合計佔總負債的比例達到84.82%、85.82%、91.65%、93.13%。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負債呈上升趨勢,主要是因為報告期各期新增訂單金額增加,預收款餘額增長較快,應付账款餘額也隨著採購金額的增加而增加,2015年末,預收款項和應付账款合計較2014年末增長18,689.98萬元;2016年末,預收款項和應付账款合計較2015年末增長92,975.14萬元。 

  疑點一:全資子公司到參股公司 有沒有利益輸送 

  據梧桐樹下V,湖北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原名湖北弘元,成立於2010年,是捷佳偉創的全資子公司。2014年2月,通過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對湖北弘元增資,常州天合成為湖北弘元的控股股東,持股51%,捷佳偉創的持股比例降至49%。2014年3月起,湖北弘元不再納入捷佳偉創合並報表範圍且更名為湖北天合,捷佳偉創採用權益法核算湖北天合的投資收益。通過天眼查查詢,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現名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紀凡。 

  再查詢天眼查,對高紀凡是如此介紹的:1997年,高紀凡創立天合光能有限公司,並於2006年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 

  湖北天合主要為常州天合電池組件的生產提供電池片,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湖北天合為捷佳偉創分別貢獻了78.2萬元、1977.09萬元、1397.46萬元和376.91萬元的投資收益。 

  最為重要的是,湖北天合成為捷佳偉創的參股公司後,天合集團從2014年的公司第四大客戶一躍成為後面幾年捷佳偉創的第一大客戶。2014年,捷佳偉創對天合集團銷售額3215萬元,2015年、2016年、2017年上半年的銷售額分別是8764萬元、22966萬元、13569萬元,交易金額節節升高。這個全資子公司變身參股公司後面有沒有利益輸送? 

  疑點二:新三板年報數據和招股說明書數據對不上 

  據環球網報導,捷佳偉創此前是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並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要求發布了各年度財務報告,但是對比該公司此前發布的年報數據和本次招股說明書數據,其中卻存在不少差異和矛盾之處。 

  根據招股書第153頁披露的主要供應商採購資訊,捷佳偉創在2015年向“深圳市寶安廣業興實業有限公司”採購2098.43萬元,並使其成為當年第一大供應商;但是根據捷佳偉創在新三板發布的2015年年報數據顯示,前五大供應商中並未包含這一供應商名稱,這就意味著捷佳偉創在2015年年報中認定的當年向“深圳市寶安廣業興實業有限公司”採購金額不會超過724.16萬元,與招股書披露採購數據相差巨大。 

  不僅如此,捷佳偉創在本次招股書中披露的2015年度採購總額僅為3.21億元,但是在2015年年報中披露的採購總額則高達3.53億元,前後更是相差達三千萬元以上。 

  與上述問題相仿,捷佳偉創在招股書中披露2014年對客戶“江陰鑫輝太陽能有限公司”銷售2704.96萬元,但是該客戶並未出現在捷佳偉創在掛牌新三板時發布的公開轉讓說明書的前五大客戶名單中;同時,前後兩版資訊披露針對2014年向“常州億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銷售金額也存在差異。 

  不僅如此,根據招股書第152頁披露,捷佳偉創的主要供應商之一為“上海櫻元科技有限公司”,2017上半年涉及採購金額高達2112.71萬元、位列第3大供應商的位次,捷佳偉創與其開始合作時間為2016年8月。 

  根據工商注冊資料顯示,“上海櫻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6年7月22日,截止2017年末的實繳注冊資本僅為150萬元,且該公司的監事楊爭妍擔任法人代表的“大連度卡軟體科技有限公司”還被吊銷工商執照。 

  類似情形還存在於捷佳偉創的主要外協加工商“深圳市旺德福機電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11年1月,捷佳偉創則是於2011年8月與之建立合作關係的。這也令人擔憂捷佳偉創與這些注冊成立時間極短的公司進行大額採購,在供應商選擇方面是否過於寬鬆? 

  疑點三:利潤品質異常 業績增長並未帶來相應的現金流 

  據中國經營報報導,報告期內,捷佳偉創核心產品PECVD設備和擴散爐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合計達到71.28%、51.98%、53.19%和58.23%,是該公司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從銷售區域上看,報告期內捷佳偉創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於境內市場,其中華東地區是其最主要的境內市場。不過,2015年起,隨著國內電池組件生產企業在東南亞地區新建生產線以及印度光伏行業的興起,該公司加大了對東南亞及印度市場的開拓。2015年~2017年1~6月,捷佳偉創來自境外銷售額逐年上升,至2017年上半年,來自境外的主營業務收入達到3.31億元,佔主營業務收入比例為51.74%。 

  據招股書披露的財務數據顯示,2015年-2017年上半年,捷佳偉創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4.36億元、3.50億元、8.31億元和6.55億元,其中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4.16億元、3.07億元、7.70億元和6.40億元。淨利潤分別為0.33億元、0.36億元、1.18億元和1.51億元。 

  可以看出,報告期內捷佳偉創營收及主營業務收入波動較大,淨利潤持續增長,兩者增長趨勢存在差異。正常情況,企業營收與淨利潤的趨勢應該相一致。 

  不過,更值得一提的是,該公司業績增長並未帶來相應的現金流。2014年及今年最近一期,其經營性淨現金流出現巨虧。 

  據招股書披露,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活動所產生的淨現金流量分別為-0.49億元、0.58億元、2.38億元、-1.48億元。 

  疑點四:綜合毛利率與同行變動趨勢不一致 

  捷佳偉創2014年至2017年1-6月綜合毛利率分別為36.54%、30.52%、35.33%、41.39%。行業平均值分別為35.75%、39.26%、41.98%、32.83%。 

  捷佳偉創同行業可比公司分別為晶盛機電、精功科技、天龍光電、北方華創、先導智能、羅博特科、奧特維、邁為科技、博碩光電、金辰股份。 

  晶盛機電2014年至2017年1-6月綜合毛利率分別為39.28%、44.58%、38.87%、33.77%;精功科技同期分別為16.81%、25.89%、31.09%、26.28%;天龍光電同期分別為7.57%、5.48%、25.08%、24.55%;北方華創同期分別為34.62%、40.62%、39.73%、35.90%;先導智能同期分別為43.48%、43.05%、42.56%、44.60%;博碩光電同期分別為39.00%、49.24%、60.91%、31.87%。羅博特科2014年至2016年分別為29.25%、37.38%、38.50%、奧特維同期分別為52.00%、45.95%、44.69%;邁為科技同期分別為50.25%、46.94%、52.42%;金辰股份同期分別為45.19%、53.47%、45.98%。 

  證監會反饋意見要求捷佳偉創結合報告期各類產品的單價、部門成本變動情況及原因,量化分析並補充披露各期各類產品毛利率變動原因及合理性、各類產品毛利率水準及變動趨勢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說明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同類產品毛利率波動情況是否一致等問題。 

  捷佳偉創在招股書中表示,上述同行業各可比公司的綜合毛利率水準差異較大,主要受各公司產品結構和收入結構的影響。 

  疑點五:三換會計獨董 

  據梧桐樹下V,捷佳偉創獨立董事為3名。第一個會計專業獨立董事為程漢濤,任職自2012年2月26日開始。2014年12月30日第二屆董事會選舉時,隻選了2個獨立董事,沒有提程漢濤,小編估計程漢濤已提出不願意繼續擔任第二屆獨立董事了。 

  4個月後的2015年4月15日,公司增選會計專業獨立董事陳志君。很遺憾,這位陳志君履職後不到2年,即於2017年2月24日提出辭職。 

  2017年3月18日,公司股東大會又選舉孫進山為公司會計專業獨立董事。 

  報告期3年半,會計專業獨立董事前面2個先後辭職,難免讓人懷疑,是不是這個公司財務上不規範,讓會計專業獨立董事發現了,為防範職業風險,而選擇辭職? 

  疑點六:捷佳偉創IPO海外收入說謊? 

  據中國基層網財經報導,捷佳偉創2017年4月報送的《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分區域主營業務收入中,2016年,新加坡、泰國金額分別為11794.51萬元、8339.18萬元,佔比分別為15.32%、10.83%。從上述數據可以算出,公司2016年新加坡和泰國的金額合計為為20133.69萬元。 

  捷佳偉創2017年10月份報送的《招股說明書》則顯示,按照產品最終使用方所在地域,營業收入的區域分布情況中,2016年,泰國金額為22140.09萬元,而沒有新加坡。 

  就算公司2017年10月份版本的《招股說明書》將新加坡、泰國的收入合並計算,仍比2017年4月份的《招股說明書》兩個區域的合計收入金額多出2006.4萬元。 

  這多出的2006.4萬元從哪裡來的?是公司統計數據有誤?還是銷售數據造假? 

  由於合約金額和銷售價格存在核實較大困難,海外銷售數據的真實性一直是證監會關注的焦點,此前雅百特就因為海外項目造假被證監會嚴厲處罰。 

  此外,捷佳偉創2017年10月份版本《招股說明書》顯示,2016年,公司越南地區業務收入金額為9453.85萬元,佔比為12.28%。而在公司2017年4月份版本《招股說明書》中,2016年公司分區域收入中,卻沒有越南地區的收入金額。而越南當期的收入金額,遠遠高於同期的馬來西亞、印度、泰國的收入金額,卻被公司“選擇性”忽略掉。頗顯詭異。 

  (捷佳偉創2017年10月份版本《招股說明書》)

  (捷佳偉創2017年4月份版本《招股說明書》) 

  信披違規遭處罰 

  招股書顯示,2007年6月至2008年3月期間,公司的前身捷佳有限的名義股東曹克勤、吳奇代實際股東伍波、張勇分別持有捷佳有限 12.5%的股權;2008年3月至2010年12月,捷佳有限名義股東李果山代實際股東蔣柳健、余仲、左國軍、伍波和張勇總計持有捷佳有限12%的股權。 

  公司於2015年10月16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在公開披露的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未披露上述股權代持事項。經自查,公司於2016年6月17日披露了更正後的《公開轉讓說明書》,補充披露了公司上述股權代持形成及解除情況。 

  本公司於2016年11月收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關於對深圳市捷佳偉創新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蔣柳健等相關責任主體采取提交書面承諾自律監管措施的決定》(股轉系統發(2016)318號)。 

  根據該決定,公司未按照規定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歷史上的股權代持事項;董事長蔣柳健、董事會秘書汪愈康未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並保證公司資訊披露的準確、完整、及時,董事李時俊、余仲、左國軍、伍波和監事張勇作為股權代持事項的知情人和資訊披露檔案的簽字人,未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並保證公司資訊披露的準確、完整、及時,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1.5條的規定,對公司資訊披露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股轉公司對捷佳偉創作出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對蔣柳健、汪愈康、李時俊、余仲、左國軍、伍波、張勇作出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 

  2017年上半年分紅3840萬元 

  招股書顯示,捷佳偉創2017年6月6日和2017年6月27日,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決定: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24,00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6元(含稅),共分配紅利3,840.00萬元。 

  上述股利分配已於2017年8月實施完畢。 

  捷佳偉創表示,此前幾年公司正處於快速發展階段,對資金需求較大,為降低融資成本未進行利潤分配,所留存的收益主要用於補充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營運資金。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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