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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仁愛精神:怵惕惻隱之心

儒家的生命學問,是對人類自身生命本質的反思之學,是人的使命之學,它表現為對人類的一種不可遏製的悲天憫人的情懷。孔子對人類的自覺,對士的自覺,對儒的自覺,都體現了他的這種強烈情懷。孔子既關注個人自我生命的充實,同時也關注著人類共同良好生活的建立。

儒家的“仁愛”倫理,既是尊重他人,同時又是成就他人,這是對人類不同共同體都適用的普遍價值。

儒家是經典和人文的學問,又是生命和生活的學問,是成人、成物和尊德性的學問,一句話它是切己之學。孔子是這一學問的開創者,孟子、荀子、董仲舒、韓愈、朱熹、王陽明、梁漱溟等都是光大和實踐這一學問的典範人物。儒家的生命學問,儘管歷史上在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表現,但都連續不斷,生生不息。

作為生命的學問,儒家首先是一種信仰之學。儒家對天、對天命的信仰,對鬼神的信仰同它的人文主義和入世、淑世是統一的。在這一點上,從“三代”到孔子具有一定的連續性。儒家的天、天命信仰與個人和社會生活的完善是統一的。從春秋開始,儒家就建立起了天人同德、天人同志的生命理性。孔子具有超驗世界的情感和體驗。孔子有關天和鬼神的說法,有一點複雜,但如果看《禮記》的話,孔子對天和鬼神也保持著一種虔誠的信仰。

儒家的生命學問,又是對人類自身生命本質的反思之學,是人的使命之學,它表現為對人類的一種不可遏製的悲天憫人的情懷。孔子對人類的自覺,對士的自覺,對儒的自覺,都體現了他的這種強烈情懷。孔子既關注個人自我生命的充實,同時也關注著人類共同良好生活的建立。面對現實的無序和混亂,孔子具有不屈不撓的道義擔當精神。雖然孔子有時也有感歎,也有自嘲,但他從不後悔他的選擇。《論語》說的“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窮達以時》說的“善否己也。窮達以時,德行一也”等,都體現了孔子的精神境界。儒家需要政治機會,需要以此來實現他們的理念。但真正的儒者從不以權力為目的,他們從政是為了實現他們的政治信念。但儒家的入世和入仕常常受到誤解,說他們喜歡當官發財,章太炎就說儒家的“富貴利祿之心”太重。真實的情況不是這樣。許多偉大的儒者,包括孔子在內,他們為什麽反而不能當官發財,恰恰是因為他們有原則,有信念。當現實的權力同他們的信念發生矛盾時,他們就會放棄權力。歷史上真正的儒家人士,充滿了批判精神,充滿了道德勇氣,他們都不是被體制腐化的人,他們也決不是失敗的一批人或倒霉者,因為他們追求的生命學問是他們自己的主動選擇,用“喪家犬”去概括儒家是完全不符合儒家的生命情調的。

儒家根本上把人類看做是倫理和道德性的存在,因此,在它的思想體系中,有關倫理價值和道德規範的內容佔據了大量的部分,以至於人們說它是以倫理教化為中心的學派。儒家將人與人的關係化約為君臣、父子、夫婦、兄弟和朋友等“五種”。規範這五種關係的倫理是,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兄弟有悌和朋友有信。單就君臣、父子兩倫而言,儒家一般主張君臣、父子的雙向義務,但更多的是強調臣對於君的“忠”和子對於父的“孝”。按照現代觀念,這兩種倫理的前者屬於公共領域,後者屬於私人領域。但對儒家來說,這兩者不能截然劃分。儒家期待的大眾,既是一個良民,又是一位孝子(即“忠孝兩全”),後者往往又被看成是前者的出發點。儒家更為抽象和普遍的倫理道德價值,是稱之為“五常”的“仁、義、禮、智、信”,這是漢代人概括出來的。與之比較接近的概括,是此前孟子作為“四端之心”的“仁義禮智”,還有就是新出土文獻中作為“五行”的“仁義禮智聖”。儒家的德目顯然不限於這些,“誠”、“直”、“勇”、“剛”、“寬”、“恭”、“敬”、“廉”、“讓”、“惠”等,都是儒家所倡導的倫理道德價值。

在儒家眾多的倫理道德目標中,“仁”稱得上是最具代表性的普遍價值。《呂氏春秋?不二》篇把孔子的教義概括為“貴仁”,《漢書?藝文誌》稱儒家“留意於仁義之際”,可謂深中肯綮。“仁”字的本義,一般解釋為“相人偶”,說它是人與人相遇之際而發生的愛心。實際上,“仁愛”的根本上是來源於人的“同情心”。在郭店楚簡中,“仁”字的構形是“從身從心”,即“身心(上身下心)”,這為重新思考“仁”的本義提供了新的可能。按照身心之仁的構形,它原本是說一個人對自身生命的情懷,引申為對他人的悲歡離合的同情心。

《禮記?標記》中記載孔子的話說:“中心憯怛,愛人之仁也。”這句話的意思是,發自內心地對他人的憂傷和痛悼之同情心,就是愛人之仁。孔穎達說“中心憯怛”是出於人的天性的仁;朱熹認為只要是人,他對別人“自然便有惻怛慈愛之意”。“同情心”的最典型說法是孟子所稱道的“惻隱之心”。孟子設想的場景很恰當地說明了人的同情心:一個人突然發現一個無知的小孩有墜入深井的危險,他油然產生了“怵惕惻隱之心”。“怵惕惻隱之心”,即恐懼和傷痛的同情心,照朱熹的注釋,“惻是傷之切”、“隱是痛之深”。在孟子那裡,“惻隱之心”亦即“不忍人之心”,它是人內心忍受不了別人不幸遭遇而自發湧現出的強烈關愛情感,是“自發的”、沒有任何功利考慮的一種純真的情感。

同墨家的“兼愛”和基督教的“博愛”相比,儒家的“仁”因與“孝”的緊密關係,常常被認為是“有差等”的“愛”,不如前兩者普遍。這樣的認識是不確切的。“孝”確實是儒家之“仁”的一個重要構成部分,它的真正內涵是,孝敬他身邊的父母是仁愛的起點和入手處,一個連自己的父母都不能孝敬的人,很難設想他能去愛一般的陌生人。朱熹等就是在這種意義上去理解“孝”為“仁之本”的說法。簡帛《五行》篇說的“愛父,其繼愛人,仁也”,也是這個意思。郭店竹簡《語叢(三)》還有“愛親則其方愛人”的說法。儒家崇尚的仁愛價值是普遍的,它要求的是人類的共同之愛。這種共同之愛的核心是以根源於自我的同情心為動力,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恕道”為根本原則。人們批評儒家“恕道”,說它是一種消極原則,不像基督教的己所欲、施於人那樣積極。其實,儒家也有己之所欲、施之於人的仁愛立場。儒家提出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的仁愛主張,更是從自我實現的願望出發進而去成就他人。儒家的“仁愛”倫理,既是尊重他人,同時又是成就他人,這是對人類不同共同體都適用的普遍價值。

清心悅讀

橫山書院

秉承傳統 契合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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